网络热评: 焦作梁兴谱案,让焦作的营商环境进退失据
网络热评: 焦作梁兴谱案,让焦作的营商环境进退失据
近日,河南日报顶端新闻,连续报道了焦作沁阳市民梁兴谱称没有报名拍卖会,却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恶意串通”为由罚款209.25万元一事。这让人们对焦作和河南的投资环境产生担忧。
顶端新闻的报道《拍卖会“恶意串通”被罚两千多万,相关部门回应》显示,对于209.25万元的处罚梁兴谱表示不解,也没有缴纳罚金,而是开始了行政诉讼。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做出了维持处罚的判决,但在另外一位因同样事由被处罚的市民进行行政诉讼时法院却做出了撤销处罚的判决。
诡异的是,梁兴谱当时并没有报名拍卖会,只是借款250万元给其中一个竞买人。更加诡异的是,同案却不同罚!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则判决书显示,李某给一位竞拍人借款200万元,二人约定竞拍成功后李某可以帮忙销售砂砾石。随后李某冒用竞买人身份,参加了有多名竞买人参加的拍卖串通会,并向拍卖会上竞拍成功的人入股经营。2020年,沁阳市监局决定对李某罚款209.25万元,李某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沁阳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同案同罚,要落到实地也还有着很多工作要做。
同案不同罚,也体现了焦作乃至河南的法治环境。
此案还暴露出更多的内幕。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部门乱法和法律部门判决失据的案件。
说它是行政乱法,一是当地管理此公用工程的行政部门是在没通过环评的情况下违法进行竞标拍卖,这是明目张胆的乱法违法!也是人们识别此案的关键和基础。
二是在拍卖工程中组织者发现了13个有恶意串通拍卖嫌疑的市民,并进行了总计2000多万元的罚款,远远超出了总标的800多万元。为何处罚的力度这么大?如此量罚的依据是什么?这里就有了事先准备钓鱼罚款的重大嫌疑,还可以认为它有行政诈骗的动机并进行了行为实施。
说它是法判失据,一是没有依据此案的关键或者说是前提是基于行政违法引起,前提错了,其后一切都没有意义。你搞的竞标拍卖会就是违法,何有“串通拍卖”此违法竞拍之违法罚款?在博爱、焦作、铁运、省高院四个不同层级的法院中,唯有省高院一家提出异议,这是令人深思的。二是同案不同判的不公平失据,两人同案同等行为,而且李某还多了“冒用竟买人参会”和“参与竞标成功人工程入股”两个行为,为何一再坚持罚梁某而轻轻地就撤了李某?这除了任意与判决不公外,似乎还有定人靶向罚款的猫腻。当然,这都是在当地违法举行竞标拍卖会的前提下后续引发的,认清了前提、关键和核心,这个同案不同判的判决就成为既没有依据又失去公平的法庭表演了,无据无公无效!
河南的投资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是河南省级领导关注的头等大事。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多次明确指出,要深化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以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只是,河南省级领导的要求,在离谱的“焦作梁兴谱案”上,能否得到点体现?梁兴谱的申诉,是离谱的?还是靠谱的?(中国网评员 腾飞)
责编:李星 王鹏 法律顾问:张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