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格词
木刀:什么是格词
表音文字无论使用何种语法,无论其规则是简或繁,都只遵从其选定的一种语法形式,或语法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讲,表音文字的语法,是一种设计型语法,而非自然语法,虽然表音文字也有自己的暗藏的自然语法。自然语法自行生成的,是无须加以设计的。
与此不同的是,表意文字在使用时,实际遵从的不仅是一种,而往往是两种独自存在的语法,一种与表音文字语法类似,是设计型的,另一种则是属于自然语法。如果使用表意文字的人,意识不到表意文字这种与表音文字的根本不同,往往就会在行文中,无意识地混合使用表意文字都可使用的这两种语法。同样地,如果意识不到表意与表音两种文字这种根本上的不同,就会使得人们不能用自己亲手拟定的详尽的语法规则,去解释实际使用语言或文字时出现的违反规则的现象,结果就是,或是感到无措手足,或者各执一词。
格词这一术语的提出,正是为了有利于我们在使用表意文字时,能够清晰地区分两种语法的不同而提出的新的语法概念。
上述这两种语法,就是以表意为基础的文言文语法,和以表音为基础的白话文语法。这两种语法它们各自构建的目的,是大相径庭的。简单地讲,对于受众而言,这两种语法的差别在于,对方是在说,而我在听,还是对方在写,而我在看。当我们仅仅是在听的时候,对方说的语言,必须要遵循表音文字的语法,我们才能不致对其所讲内容,有过多的疑惑,即不能迅速听明白。然而,当仅仅为了供人阅读,而不是仅仅供人倾听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无意识地时不时将两种语法都掺和到行文里去。
因此,所谓的表音文字的语法,表面上看,是行文规则,但它其实并不是行文规则,它是“说的话如何能被对方尽快无误解地获知”的规则。在表音文字的使用者看来,这是毫无疑义的,因为他们即使在看,本质上还是在听,因为他们首先要将字母转换为发音。
人们在交谈时,不论其使用的是何种文字,听者都要从对方的一串发音中辨识出单词,再经由单词转换成词意。强调一遍,不论使用的是表音文字,还是表意文字,这个过程都是一样的。有所不同的是,使用以多音节单词为主,也就是使用表音文字的人,单词的长短和差异,是辨识语音所构成的单词的首要任务,再由语音单词转换出它的词意;而使用以单音节词为主,也就是使用表意文字(汉字)的人,如何区分同音字才是辨识语音含义的主要任务。
然而,在阅读文字的时候,使用表音文字的人,空格的存在,使得虽然不需要辨识单词的长短,但由于表音文字不表意,就不能容忍单词同音,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区分两个单词的词意究竟对应同音单词中的哪一个。使用表意文字的人,由于文字其表意功能的长期加持,形成了大量的同音单词,这些单词虽然同音,但其字形是不同的,这样就不会如表音文字那样,存在字义与其发声的辨识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推知,表音文字构建语法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以利辨听。表意文字的语法构建原则,简而言之,也是四个字:惜字如金。这是因为,表意文字可以脱离语音而存在,所以,那些在口语中,为了使听力辨识时不出现混淆现象而不得不设立的规则,在用表意文字行文时,就显得完全没有必要了。这就是表意文字与表音文字在语法规则上最大的不同之处。
所谓的白话文,就是建立在口语之上的行文,它与表音文字的语法规则是基本相同的。但是,我们使用的文字,是表意文字,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语法概念产生了混淆。这种混淆的根源在于,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文言文不必遵循我们以表音文字的语法规则来建立的现代汉语语法,同时,由于我们历史上直到晚近才有建立汉语语法的意识,使得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文言文可以不用去遵循拼音文字语法构建的语法规则,而在我们的专业学者那里,拼音文字是文字发展的最终形式,这是他们公认的金科玉律。然而,由于汉字是有读音的,毫无疑问,汉字也可以按照表音文字建立的语法规则来行文。但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语法规则,自然就不能解释忽略了发音的表意文字所使用的语法规则。
汉字在与语言的并行发展时,是有着强烈的相互影响的。文字的表意性,使得词在书写时,趋向于单字化,而字的单字化,又诱导单词发声的单音节化。然而,在口语中,为了语意辨识的需要,又不得不将已经单字化的词,以两字词的形式多音节化,再用于口语。这种词的多音节化,就是格词产生的根本原因。
至此,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词类,它就是在文言中可以去除,但在口语(不是白话文)中却不能去除的词,我称它为格词。
哪些字词是属于格词呢?
第一类,是以分离式(也可以称其为合并式)后缀形式存在的。它们有:
子。房子,椅子,桌子,车子,……。
头。斧头,拳头,砖头,木头,……。
性。灵活性,生产性,普遍性,……。
……
第二类,是以前缀形式存在的,它们有:
阿。阿爸,阿妈,阿婆,阿哥,……。
在行文的时候,如果不涉及口语,把这其中的格词去掉,完全不会影响阅读。但是,在不同的情况时,所列出的这些词就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格词,而是有实在意义的实词。所以,一个词是否是格词,是无法在用前确定的,一定要在使用时,才能知道它属于哪个词类。
第三类,量词和序数词
量词在文言文里几乎不存在,它实际是一种扩大版的表明事物归类的数字后缀。其作用是增进听众对于话语的理解。
序数词里的"第",它可以看作序数词的前缀
第四类,表示复数的词
们。我们,它们,你们,他们,XX们,……。
第五类,表示修饰词性关系的词
的。修饰名词。
地。修饰动词。
得。修饰形容词和副词。
在文言文中,是没有这种划分的,因为文言文并不需要强调某个词的词性。强调词性是口语语法需要的,是现代汉语语法制定者的主观意识导致的人工干预行为造成的,在文言文中,这些词都会被省略掉。的、地、得,发音一样,说明即使在汉语口语中,也没有作这种区分的需求,这完全是一种画蛇添足的做法,因为文字的表意性,会忽略被修饰词究竟属于哪个类别。
在易语法中,修饰性的词组是属于同一类的。
第六类,表示时态的词
了,已,……。对应表音文字的完成时。
着,正,……。对应表音文字的进行时。
将,会,……。对应表音文字的将来时。
曾,刚,……。对应表音文字的过去式。
第七类,表示阴阳性的词
它,他,她。
这些词本身又属于代词,是真正的兼类词。它与第五类一样,也是语法设计中一种画蛇添足的做法。
第八类,比较用词
最,很,都,皆,稍,……。
这是与表音文字对应的。
第九类,拟声词
这里的格词,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口语有,但文言可以没有的,另一种是口语文言都有,但与表音文字里表达方式不同的。
最后,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词类划分体系,这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格词在词类划分中属于哪个具体位置。
所有的词,可以分为两类,实词和虚词。
实词共有四大类,即事物状态。实词是文章演讲的筋骨肉。
物词,对应现代汉语语法里的名词,包括数词,代词。
事词,对应现代汉语语法里的动词。
态词,对应现代汉语语法里的形容词。
状词,对应现代汉语语法里的副词。
事物词是基本词,状态词是延申词,其语法作用,是用来修饰基本词的。
虚词有五大类,即介连助叹词格。虚词是文章和演讲的精气神。
介词,与现代汉语语法相当,用于物词(含代词)前,表示该词和句中其他成分的关系。
连词,与现代汉语语法相当,用于连接实词、短语或句子。
助词,与现代汉语语法相当,用于表示附加关系或时态等语法意义或语气的虚词
叹词,即现代汉语语法里的叹词,用于表示强烈感情或呼唤、应答的词。这里还包括现代汉语语法的像声词和拟声词。
格词,即这里说的口语必需,而文言可忽略,以及与表音文字里与变格、变位、阴阳,词性前后缀,时态等语法规定的内容有关的词。
关于词性,其中需要着重说明的是,现代汉语语法的词性是事先确立的,而我这里的词性是事后才确立的。从使用的角度来讲,一个词的词性需要事先确立,是表音文字使用者所用的,为了有利于使听众能尽快无误地知晓他人所述内容,而不得不选取的一种笨办法。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所有使用表音文字的民族,都不可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原生民族,必然是原生民族的派生民族或原始并后生的民族。从汉语语法的长期缺失这一历史事实可以推知,词性在语法中的地位,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在事先确立某个词的词性。事实是,几乎绝大多数的词,都可以轻松担纲绝大多数词性应该扮演的角色。如此一来,词性的重要性必然被人忽略。使用表音文字的人,在极度缺乏廉价书写材料而又没有悠久(大概要以千年计)历史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觉察到词性在语法中居然可以可有可无。这只有使用过表音文字,最终却将之舍弃,转而使用表意文字的民族,才会选择忽略表音文字语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