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首先介绍汇算清缴计算全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综合所得收入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年度收入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余额为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按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除20%计算。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在稿酬收入70%的基础上减除20%计算,即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3.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上述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6. 可依法扣除的捐赠
是当年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例题:
假定某居民个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2021年交完社保和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20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该纳税人有两个年满3岁的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斯尔解析本题考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减除20%费用后计入全年综合所得,稿酬所得减除20%费用后再减按70%计入全年综合所得。
(2)两个小孩年满3岁,可扣除子女专项附加扣除全年共计24000元(1000 元*2人*12个月),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全年共计 24000元(2000元 *12个月)。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 *(1-20%)+10000 *(1-20%)*70%-60000-24000-24 000=105600 (元),查找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05600 *10%-2520=8040 (元)。
(三)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的预扣率

2.工资、薪金的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1)累计收入为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
(2)累计减除费用扣除金额的规定。

(3)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及方法。
①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的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提示: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阶段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居民个人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前提。
②除大病医疗之外,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可由纳税人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③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④居民个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⑤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⑥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4)本期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例题
某居民个人2021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 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1 500元,该居民个人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计算该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2021年1月、2月和12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金额。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各月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1月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10000-5000-1500-1000)*3%-0=75(元)
2月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10000 *2-5000 * 2-1500*2-1000 *2 )*3%- 0=150 (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150-75=75 (元)
12月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 12-5000 *12-1500 *12-1000 * 12 )*3%-0=900 (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900-75 *11 = 75 (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各月应纳税所得额都低于36 000元,各月均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均相等。
例题
某居民个人2021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 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4 500元,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 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计算该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2021年1月、2月和3月 应预扣预缴的税款金额。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各月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1月预扣预缴税额=( 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预扣预缴税额=(30000 *2-5000 *2-4500 *2-2000*2)*10%- 2520-555=625 (元)
3月预扣预缴税额=(30000 *3-5000 *3-4500 *3-2000*3 )*10%- 2520-( 555+625 )=1850 (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适用10%的税率,故2月预扣预缴税额较1月份有所增加。
以此类推,在纳税人工资薪金较高时,累计预扣法下应纳税所得额逐月增加, 当达到一定数额时会出现“税率跳档”的情况,从而适用更高一级的税率,月度纳 税额也随之增加,在现实中会造成到手工资越来越少的情况。
例题
大学生文文2021年7月毕业后,9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工作,9月份税前工资 10 000元(已扣除专项扣除),文文无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请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查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累计减除费用的计算。
大学生文文为当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计算9月累计可减除费用时,可按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本月份计算,即5 000 x 9 = 45 000(元),故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
例题
大学生文文2021年7月毕业后,9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工作,9月份税前工资10 000元(已扣除专项扣除),文文无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请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查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累计减除费用的计算。
大学生文文为当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计算9月累计可减除费用时,可按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本月份计算,即5 000×9=45 000(元),故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
例题
小周为某单位员工,2021年1~12月在该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1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2年,该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 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请比较基本的预扣预缴法和新预扣预缴方法的差异。
本题考查对上一纳税年度内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的优化规定。
按照基本的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8000-5000-2000)*3%-0=3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周在1~10月都无须预扣预缴税款。11~12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10月应纳税所得额=8000×10-2000×10-60000=0(元)
11月预扣预缴税额=(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预扣预缴税额=(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方法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或每月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①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取得的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②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2)预扣率及预扣扣缴税额的计算。
①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表

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20%
注意:这三项所得在预扣预缴时收入额的确定及适用的预扣率和汇算 清缴时的规定均有所不同,会造成预扣预缴的税款与按年度计算出的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产生差异,所以需要在次年对个人综 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具体规定分别总结如下:

例题:
中国居民小王2021年6月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2 000元(不含增值税),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题考查居民个人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 稿酬所得,在计算收入额时需要减除费用,收入未超过2 000元,减除费用为 800元。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 000-800)×70%=84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840×20%=168(元)
例题
中国居民小王2021年6月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2 000元,8月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 000元(不含增值税),除此收入外全年无其他收入,没有可以享受的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不考虑其他情况,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笔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分别应预扣预缴税额和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税税额。
本题考查居民个人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及汇算清缴的计算。
(1)两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①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 000-800)×70%×20%=168(元)。
②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60 000×(1-20%)=48 000(元),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 000。
应预扣预缴税额=48 000×30%-2 000=12 400(元)。
(2)汇算清缴补退税金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应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800×(1-20%)×70%+60 000×(1-20%)-5 000×12=-11 552(元),故无需纳税。
应退税金额为此前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168+12 400=12 568(元)。
4.预扣预缴税款的特殊规定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即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1-25%)-附加税费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针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已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且全年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本年度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同工资、薪金中关于预扣预缴减除费用的特殊规定)
例题
2021年某保险营销员取得不含税佣金收入20万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附加税费、专项扣除,该营销员未取得其他所得,请计算该营销员2021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查保险营销员应纳税额的计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1-25%)-附加税费=200 000×(1-20%)×(1-25%)=120 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 000-60 000-2 000×12)×3%-0=1 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