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完结版】2023法考客观题【精讲卷】 民法 众合法考孟献贵


一、总则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关系与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有关单位在从事管理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往往是行政法律关系,隶属于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人身关系:
恋爱关系/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属于民法调整关系)/网友关系/朋友关系
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财产关系:
好意施惠关系:邀请承诺陪同、叫醒关系、顺路或顺便、无偿指路、志愿、请客吃饭(劝酒为侵权行为、酒后照顾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义务、双方同醉公平补偿、)、搭便车(驾车人单独过错、驾驶人与第三人共同错误)

民事三要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客体(民事主体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优先承担,国不与民争)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从出生时至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出生前:胎儿利益保护:
一个原则:不为自然人
三个例外: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侵权行为视为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娩出时为死体,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被保留的遗产份额按原被继承人遗产重新分割,被赠与财产偿还赠送人。
死亡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保护近亲属的情感权益
财产、身份权均无
七项人格利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利益
八类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两个顺位: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其他):按人头一人一份
顺位人谁去归谁所有:意思自治、民法自治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前(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均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至十八周岁(纯获法律利益的行为有效:如接受赠与、独立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单方面独立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双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待定:待法定代理人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 监护
法定监护: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4.其他愿意担任个人或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1.配偶、2.父母和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个人或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
遗嘱指定监护: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双方共同决定,被指定人同意,遗嘱优先;被指定人不同意,按照法定监护处理
父母一方单独指定,另一方有监护能力,由另一方监护:一方单独指定,双方都无监护能力,被指定人同意,遗嘱优先;被指定人不同意,按照法定监护处理)
协议确定监护:1.父母不可推卸责任(可做预防) 2.协议确定监护人(无顺序、无限定人数)
协议不成,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可以四单位指定监护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不可擅自修改
四个单位担任监护人:
成年人意定监护:完人+完人+书面形式(生效前双方有任意解除权)
委托合同(可有偿可无偿可书面可口头):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委托人依然是监护人,受托人承担过错责任,有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总结:父母(首要、当然、法定性)——意思自治(遗产指定)——法定监护(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