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死去之人
琅寿穿越了。
穿越到一个公爵的刚出生的小儿子身上。
可能是穿越者的福利吧,从小琅寿看什么东西都是过目不忘,思维也更活跃,在教会读书的时候,他的回答和也比其他人更加出色,深受神父与修女们喜爱。
而且最重要的是,当他出生的时候,教会里的神谕官,一种异世界特有的能用神术来预言未来的官员,就接到神谕,预言琅寿将会带领巴尔萨克公国反扑海外来的异族,收复被敌人占领多年的神圣之都—哈德茵堡。
作为圣正教的坚定信仰者,巴尔萨克公爵做梦都希望能收回这座神圣的城市,对于琅寿也高看了几分。但对此,琅寿的哥哥们就没这么开心了。
毕竟这个公国的长子继承制可没那么稳固。公爵自己也不是长子,依靠着实力才坐到公爵的位置上,对这套传统嗤之以鼻。
而作为对传统最有力的回击,公爵宣布过谁最有能力就把爵位传给谁。现在看公爵这么喜欢小儿子,万一把公爵位也传给他怎么办?收复失地固然是好事,但威胁到自己的位置,就必须要排除掉。
哥哥们的心眼琅寿心里清楚,但一直默不作声,甚至还在思考要怎么才能不当上这个领主的位置。
当领主能干什么?统治领地,锦衣玉食,想法自然是好的,但琅寿清楚这里位于战争前线,一不留神对方就能攻入这里,最近几年看起来和平繁荣,但琅寿还是能察觉到一股风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
——宗教的排外性越加严重,土地内的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人民对于财富与名誉的渴望空前强盛,这样下去恐怕不等自己老死,战争就会爆发。
战争,就是打仗。穿越前就一直生长在和平年代的琅寿自然心里十万八千个不愿意。
他的梦想,从始至终只有平平安安的渡过这一生,顺便看能不能从脑袋里找到什么有用的知识,在不惹祸上身的情况下刺激一下社会发展就可以了,什么功成名就策马扬鞭,想都没想过。
而且作为穿越者,他上辈子接受非常多的唯物主义思想,对这个世界的鬼怪神灵怀有的,不是畏惧,而是好奇。他觉得虽然超过常人想象,但一定拥有其运行的原理,一定是可以研究的存在。
可惜毕竟自己身处异世,装装样子还是有必要的。琅寿做做祷告,读读教会名著,和那些漂亮淳朴的修女小姐相互打趣打趣,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所以自己看到其他人那么眼红,也懒得去争位置,心想到时候进入后方教会当个神父混混日子,卖卖赎罪卷就行了,多的东西也不指望,别惹自己就行。
于是!
带着混吃等死的想法,琅寿的命运在他十三岁那年发生了转折。
那一天,他在自家的后花园里玩,不慎落入水中得了感冒,这对现代人来说或许是小毛病,但对当时医学还不发达的人而言,这足以要人性命。
终于,在经过沐浴圣水,熏蒸,灌肠,灼烧,放血等一系列折腾后,琅寿再也承受不住,一命呜呼。
琅寿,卒于黄昏纪978年,享年13岁。
对于这次死亡,史书上没有一点记载,巴尔萨克·琅·寿,在没能改动历史一点进程的情况下死去了。至于真正死因,究竟是单纯的感冒与糟糕的治疗方法,还是他人为之的陷害就不得而知。琅寿的灵魂离开身体,即将消亡在半空中。
但事情的发展永远那么巧妙,巴尔萨克公爵爱子心痛,不惜动用非教会的巫术来保存琅寿的灵魂。
所以当琅寿回过神来,他的灵魂就被一件奇特的匣子吸引,牢牢的束缚在里面。
此刻的琅寿,只能通过一种固定的第三者视角来观察自己周围的一切,能看见周围360°所有人的样子,却没办法去影响其他人,加上灵魂刚刚离体,根本没有办法长时间的主动思考,只能被动的观察着其他东西。
在他的眼里,所有的事物就像快进了一万倍一样,一天时间一晃而过。光暗在自己的眼里飞速变化,人来人往,门庭诺市,直到战火纷飞,荒无人烟,整个城堡也由原来的威武逐渐风化,衰败,化成废墟。
当天边不知道泛起多少次鱼肚白,琅寿终于有了自己一点儿的意识。但当他清醒的时候,整个巴尔萨克堡已经不见一点人影。
上千年转眼流逝,当年繁华无比的巴尔萨克家族已经衰败到悄无声息。
那些阴谋啊,权力啊,梦想啊之类自己当年见过的东西,都随时间化为梦影,让琅寿一阵唏嘘,自己这个一向不信妖魔鬼怪的少年竟然以亡灵的形式活了下来,真是可笑。
随着时间的进一步流逝,琅寿能看见更多的东西,上帝视角达到了几公里的地步,也知道了这里曾经爆发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大战。
作为灵魂体,琅寿能看到这片土地上有无数的亡灵在游走哀嚎,互相残害吞噬,最后形成了恐怖的怨灵,数量绝对不低于一千。琅寿观察后发现,至少一千个亡灵相互吞噬后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怨灵,也就是说这里起码有一百万的亡魂,难以想象当时的惨烈。
而且这些亡灵见到人就攻击,上帝视角下,自己匣子周围几公里内几乎没有一点儿生气。偶尔有人过来,也被这里的阴气吓退了,至于胆子大想探险的,早就被恶灵吞噬干净。
位于废墟中央的琅寿战战兢兢,生怕这帮家伙把自己当零食吃了,好在它们对自己所待着的匣子没有任何兴趣,让自己能苟活下去。自己也不知道何时终于可以影响匣子周围的物体,但只限于几百米的距离,重量也达到几百公斤。
然后时间进一步流逝,流逝了大概几百年的样子,实在是无聊的不行的琅寿醒醒睡睡,看着那些强大的亡灵也逐渐因为力量的流逝和亡灵猎手的攻击(琅寿自己给那些除灵的人取的名字)消散不见,那些残存的力量一部分弥散在空气中,一部分被自己的匣子吸收,成为让自己活下去的力量。琅寿也因此终于凝聚出了自己的魂核,有了魂核,他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有思维的鬼魂,只要魂核不碎,自己怎么浪都没事。
这个时候,荒芜的废墟上也有了一点儿人影,城堡的一部分被待着王冠的国王翻新作为生活的地方,那貌似是一个暴君,城堡前的绞刑架永远挂着死人。于是在十几年后,这个国王就被反抗的人们吊死在城堡上。
城堡再次荒芜下去,逐渐成了流浪汉的住所;然后流浪汉又被战争的炮火驱逐,成了军队的驻扎地;军队撤走之后,又足足过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被再次翻新,作为游玩的景点;接着又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废弃,最后迎来了陌生的少年少女,成了他们的居所。
在其中,琅寿也见识到了时代的变迁:从马骡到蒸汽机再到内燃机;战场上也从火枪到了专门的步枪机枪,再到坦克飞机;服装也经历了保守后又开放,开放后又保守的时代,终于有了时髦的衬衫短裙。
而琅寿,也终于被这漫长的时间磨平了人性。之前这里就爆发过战争,琅寿第一次看见有人中箭垂死时,就尝试过去用自己搬运物体的能力去帮助他们。但很可惜,当自己成功帮他们止血后,他们就被后面的敌人刺死,这让琅寿感觉无比的愤怒,发疯似的把那帮士兵屠戮干净,但事后却又感觉无可奈何。
之后又见过了无数的人间惨剧,有屠杀有分尸有吊死,一直到琅寿看到一个被贼人杀死而曝尸荒野的少女灵魂在哭号,自己却感觉习以为常后,琅寿才觉得自己终于有那么一点鬼样了——学会了不把自己当人看。
也正因为失去了大部分情绪,琅寿学会了放空思维度过时间的方法,一睡就能睡几十年,醒来后凭着好奇心观察个几年又继续睡。一直这样持续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丝微风传过自己的身体,熟悉又陌生的光芒穿过自己的眼睛。
自己不再是那千年不变的上帝视角,而是一种切切实实的,用双眼打量世界的第一视角。在自己的面前,不过十一二岁的陌生红发少年和金发少女站在原地,用恐惧的眼神盯着自己。
“咯......“
自己的嘴里下意识发出声音。
这是????????
“博德,你怎么回事?”
谁是博德?
琅寿还没能从这种变化中恢复过来。他抬起手,露出自己纤细的手背,不可思议的握了握。
我从匣子里出来了??
还没有等琅寿思考完,耳边就传来一阵破空声,一块石头直接砸在自己的脸颊上,让自己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离开他!玛夏!博德被鬼附身了。”
红发男孩的声音传入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