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科所财政学/会计学考博真题参考书招生人数(育明考博2022年版)
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简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最早的经济类科研机构之一、最早的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之一。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应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0年3月,财科院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党建与监督机构1个、研究机构12个、研究生教育运行机构5个、智库运行机构1个、学术性刊物出版发行机构1个、职能管理机构3个、社团管理机构4个)以及PPP研究所、北京分院、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所、数字财务研究所等科研平台机构。财科院具有人文情怀、战略思维的优秀历史传统,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专业研究领域,高端定位、研以致用的决策咨询机制和学风优良、为国尽责的科研专家团队。多年来,财科院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聚焦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开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国家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献策,研究成果为各界所瞩目。
作为智库办学机构,财科院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982年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已有4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办学经历,依托“理论与实践结合、科研与教学相长”的优势,在财政学和会计学两个专业领域形成了“小而精,小而强”的办学特色。
二、培养目标
财科院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经济学、管理学两大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在国(境)外获得学位,最迟在拟录取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代表性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包括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独立著作、合著、编著、译著和学术论文等,以及能反映本人科研能力及水平的工作性论文、译文或研究报告。
7.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能力(须提交CET4、CET6、TOEFL、IELTS等一种能证明自身最高外语水平的证书)。
8.有两名申请学科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9.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10.国防生及现役军人申请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实行“与普通申请人统一考核、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招生政策,须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取得报考资格。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12.定向(在职)申请人,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财科院不承担责任。
四、招生方式
财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按照“全面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审核和综合考核,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财政学、会计学。
2.硕博连读研究生:本年度计划招收财政学、会计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各5名(仅针对财科院硕士研究生)。
3.普通招生计划:56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10名)。其中:财政学40名、会计学16名。
以上招生计划为上年度国家计划招生规模,仅供申请者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下达的2022年招生规模数和考核合格人数为准。2021年,财科院实际录取人数44人,其中财政学31人、会计学13人。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3名。按照非少数民族申请人不超过10%的民族比例政策,本院接受少数民族地区的非少数民族申请人数为0。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四年,确有必要可按规定延长学习时间。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严格按照全日制方式进行课堂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