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感觉障碍与肢体障碍
一、神经感觉障碍
脊髓损伤(SCI)后,除了疼痛敏感外,还可引起疼痛敏感。SCI患者的疼痛特征与其损伤部位、程度和程度有关。
1.受伤后2周内出现疼痛,但不超过2周。这是由于脊髓组织对疼痛的敏感度较高,在疼痛刺激下很容易发生疼痛。在 SCI初期,因脊髓内有大量的水泡,可使 SCI内压增加,产生疼痛。

2.受伤3~4个星期后,由于神经组织对刺激的敏感性降低,不是由于痛敏引起,而是由于疼痛引起。但在 SCI晚期,因其对外源性刺激的敏感度增高,表现为痛敏。
3.创伤后3个月以上,甚至10多年以后,疼痛才会出现。这是因为神经组织对刺激的敏感性下降。
4.在相同的平面上,疼痛程度在不同的位置上存在差异。

二、身体残障
运动障碍是由于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主要表现为肌肉、肌腱、韧带等的运动功能发生变化。运动机能障碍有三种类型:
1.全身运动障碍:在损伤面之下,特别是在腰骶部,所有的肌肉都失去了力量,四肢完全瘫痪或半瘫痪。损伤平面之上,肌腱反射消失,肌肉力量减弱;
2.残缺:在损伤面以上及以下,残缺的感觉及动作能力仍存在。在临床上,患者会出现肌张力增高、腱反射增强、肌肉僵直、骨间肌萎缩等症状。

3.反射不正常:反射消失、消失或减弱,发生于脊髓损伤表面之下。在伤害平面以上,如果超过伤害平面,就显示中央反射加强,或者反射加强;当反射消失或减弱时,提示中枢性的肌肉力量降低或反射过强。
脊髓损伤后,由于受伤部位的不同,其运动功能也有明显的差异。如果受伤平面之下不能直立,则为截瘫;受伤平面之上的人,只有一半的脊椎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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