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过去的暗影——《娱乐至死》读后感

前言:
很抱歉这篇文章迟到了半个多小时……不过总之祝大家2019年新年快乐。以上。
那么我就不废话了,用最简单的语言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
《娱乐至死》是由美国媒体文化研究者、批判家尼尔·波兹曼所著,于1985年出版的一本书。该书运用论述的方法介绍了,通过电视和网络媒介,娱乐是如何使人类心甘情愿成为其附庸,最终成为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的观点。
无需多言,如果尼尔波兹曼大师生活在如今的社会中,他无疑会转变自己的观念。因为现在,被他定义为在他那个社会最重要的传播媒介——电视,几乎退居到二线,仅仅为社会上的少数人(大多数是幼儿和老人)提供着为数不多的娱乐。但我想,以现在的角度来说,这也许并不算是一件好事。
在《娱乐至死》这本书面世之时,电视作为极具侵略性和感染力的一种娱乐方式,正在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之中大显神威,其势之盛大抵可以盖过在那之前的一切传媒之和。然而就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占据人们娱乐文明中顶端地位并且分庭抗礼的两者,反而成了手机和电脑。
这还真是有够讽刺的。
当然,虽然现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很少再看电视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理解该书的内容。这本书的重点在于向人们介绍“娱乐”及其附属的文化,以及在“娱乐”至上的文化影响下,社会将产生怎样的变革。
当今社会仍然是一个“娱乐”至上的社会。虽然人们娱乐的对象改变了,但其实质仍然没有产生多大的变化——现在每晚拿起手机刷来刷去的学生和上班族们,相比起几十年前在电视机前一坐数个钟头的小职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人们对于娱乐的态度是很难改变的,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
当然,我自己——虽然相当不想承认,但其实也非常热衷于娱乐文化。我可以坦言,在相同的条件下,比起看书,我更喜欢玩电脑/手机。原因很简单:电脑/手机上的信息比起书本上的信息更加丰富,也更能够取悦我,而且我又不用因为这部分额外的信息支付费用或酬劳,那我为什么要去读书?
我觉得很多人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但是今日的情况与作者所处时代的情况比起来,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因大抵有二:其一,现在的环境下,娱乐的性质越来越难以界定。现在我们很难对“某一件事情是否属于娱乐的范畴”下定论了。当然,也有某些特例,比如政治会议和学术研究这种事情估计绝对算不上娱乐(开会那么严肃的时候,我要笑吗?)而玩电子游戏,出门购物逛街这种事情,基本可以定义属于娱乐。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对于“娱乐”的定义越来越模糊了(实际上历史趋势也是这样),很多我们之前认为完全不带有/不能带有娱乐性质的话题或内容,现在也慢慢染上了“娱乐”的色彩。
其二:用于“娱乐”的媒介能力越发强大,甚至涵盖了部分非娱乐的内容。对此我甚至不想举例子,看看你们身边的手机和电脑就知道了。
这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首当其冲的一件事情当然是,人们越来越会玩了。举个例子,两个人面对面下棋和在网上通过互联网下棋,本质都是一样的——两个人进行对弈,但是后者无疑要比前者高级太多。面对面下棋不需要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要带上脑子和棋盘加上用来摆棋子的手就好。但是你在网上下棋,最少最少需要以下几样东西:手机/电脑,Wifi信号/移动网络,可供对弈的网页程序/App,再加上你的脑子。我们用于娱乐的东西渐渐从实体的物件变成了虚拟的0和1,对于娱乐本身,这无疑是个不小的进化——至少“玩”的前提条件有了不小的改变。而对于那些不依靠于电子媒介的游戏,其进化也是显而易见的:斗地主和万智牌,哪个技术含量更高一点?
人们生存条件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娱乐方式的变化。在连温饱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人们的第一要义必定是填饱肚子,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而一旦人们吃饱了,闲得没有事情做的时候,自然会想出各式各样的玩法。经济基础决定的不只是上层建筑,还有娱乐种类。
以上是关于娱乐的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说一下,在娱乐的大背景下,对于人们的文化会有怎样的影响。当然,原作里说的大概够多了,但是现在的情况与这本书写就时的情况比起来,好像也不太一样。
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中的提出的观点是,我们会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而本书的作者尼尔·波兹曼则更进一步,他认为,我们的文化将被我们所热爱的事物带来的种种“娱乐”所掩盖。之所以他会提出这种观点,是因为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中,电视作为一种几乎人人爱戴的事物,带来了大量冗杂的,对于人类文化发展无甚用处的信息(他将之称为“假信息”),随之,人们对于那些真正有用的信息的关注度逐渐减少,而对于电视内种种信息的关注度不断增加。作者认为,长此以往,被电视内播报的“假信息”所混杂的,可以称之为“有用”的信息终将在未来的某一日彻底遗失,届时人类将会变成不再思考的动物。
他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念头的原因也很简单:在电视上,你所看到的一切事情都是被加工过的,至少也是有过刻意排练的。如果你能从电视上看到那些表演节目/参加访谈的人说出自己原原本本对某一事物的观点,那一定是发生了某种放送事故。听起来很讽刺,但是事情确实是这样的:我们所看到的节目也好,电视剧也罢,都是经过人为加工的东西。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制片人依旧在想方设法向观众们展示他们“愿意看到”的,而不是他们“应该接受”的。其原因也不难搞懂:收视率大于一切,而收视率就几乎等于观众的爱好程度。正因此,对于一个节目来说,如果它能获得最多的收视率,它几乎就是当下最好的节目,不论其他。
当然,电脑和手机的使用也同样遵从这个道理。人们使用电脑/手机,在没有硬性任务需要完成的情况下,肯定会优先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游戏,网络文章,亦或是直播频道进行互动。没有人会选择自己不喜欢的游戏一玩一个下午,没有人会选择自己不喜欢的网络文章一读一个钟头,更没有人愿意为自己不喜欢的主播刷上多少多少礼物,除非他们迫不得已。
这种趋势是大众型的。因此,游戏厂商会把游戏做的更加吸引人,网文写手会让自己的文章更有看点,各大主播更是会想尽办法吸引观众。他们的服务对象永远是大众,他们一如既往地,向大众们提供着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这就是娱乐。
娱乐本身以及大众对于娱乐文化的态度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我们会一直追求娱乐,并欣然地让其占据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时间。人们一生中有五样最重要的东西,吃饭,睡觉,学习,社交,娱乐。然后现在,吃饭可以成为娱乐,社交可以成为娱乐,甚至学习都能够以一种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这么看的话,我们一生中大概只做两件事情:睡觉,以及娱乐。
那还蛮真实的【笑】
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如果按这么说的话,那岂不是全人类都要玩物丧志了?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人类文明还会愈发繁荣,我们在这几十年来取得的成就还会远远超过前人们所取得的成就之和呢?
在此必须点出一件事情:世界上所有适用对象为人类的理论和定律都只适用于大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而人类的历史——虽然听起来很怪——实际上只是由人类中的极小一部分写就的而已。人类在进步,这句话的实际意义是“一小部分人类在进步,然后他们所创造的东西将全人类推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就是说,古往今来,正是因为有无数的大佬愿意拉我们往前跑,我们(单独指我们每个人自己)才会有今天的地位。新的东西被发明出来,并且迅速在很大范围内得到普及,这些都是小部分人类的功劳,相比之下,我们只需要理解并使用这些发明就可以了。坦白来说,大部分的人类都处于一种“对人类的进步无所作为”的状态——因为他们的能力还不足以造成什么较大的影响。当然,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因此愧疚,因为我们不需要因此产生任何负罪感——因为我们是“大多数”人,没必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只需要接受来自少量同伴无偿奉献的礼物,感受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就可以了。
让我们折回之前的话题,还是关于娱乐的。
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娱乐,或者说,喜欢那些能给我们带来娱乐的东西?答案应该很显而易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快乐,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放松自己。至于“消磨时间”这种答案——不,不存在消磨时间这种说法。任何消磨时间的行为都属于以上两个回答中的一项,不信你可以自己考虑一下。
我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选择娱乐。没错,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其实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并不想做出什么改变。“娱乐至死”的本质,不是娱乐将其对人们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死,而是——娱乐本身一直站在一个离大众较近的位置,并且连续不断地影响着大众。而大众则有意无意地接受着这些娱乐,并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娱乐对自己的影响。长此以往,产生的结果是,大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娱乐的部分同化,变成了乐意接受娱乐的物种。所以,在较大的层面看来,人类确实“娱乐化”了。
那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其实完全不用应对。
我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在该玩的时候好好玩,在不该玩的时候,不要把任何娱乐的态度代入进工作或者学习之中。娱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在不该娱乐的时候不去娱乐,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玩可以,猛玩其实也可以,但是在任何不应该玩的时间选择去玩,其实是很不应该的事情。
没有任何一种娱乐可以完全占据我们的时间,除非我们心甘情愿的成为它的奴隶。
更没有任何一种娱乐可以让我们心甘情愿地让我们为之服务,除非我们真正被它所完全征服。
娱乐自始至终都不可能从内部影响我们,它只能从外部一步步渗透进我们的思想之中。只要我们信念足够坚定,意志足够强大,那我想,我们并不会成为被娱乐所影响的那种人。
《娱乐至死》作为一本书,说到底,也不过只是一个对未来的预言而已。而我们要做的事情,不是相信几十年前的预言,而是应该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证明这个预言是错误的。我想,对于今日的我们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以上,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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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祝大家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