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 笛卡尔关于上帝的证明和其反驳

笛卡尔上帝存在的证明
第一种证明(本体论证明):上帝存在是第一哲学范畴
1.上帝是最圆满的
2.既真实存在的又具有概念的比只具有概念的更圆满
3.如果上帝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他就不如实在的上帝更圆满
4.所以只存于我们观念的上帝不是圆满的
5.因此按照定义,上帝必然存在于现实
反驳过程如下:
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本质上是安瑟伦的本体论论证的翻版,安瑟伦论证过程如下:
(1)大前提:上帝被设想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
(2)小前提: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意味着它不仅存在于心灵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3)结论:上帝存在于现实中。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上帝”一次的所指是什么,如果“上帝”所指就是“上帝”存在本身。那么,该三段论就可以改写为下面这样
(1)大前提:上帝具有无与伦比一性质
(2)小前提:“无与伦比”这一性质包含“事物存在”这一性质
(3)结论:上帝具有存在的性质=上帝存在
黑人问号???
如果我们认可上帝一词所指的是“上帝”存在本身,则这个论证就是个无聊的形式逻辑推演,因为上帝存在所以上帝存在。结论蕴涵在前提中,虽然符合三段论的逻辑,但前提的条件难以令人信服。
如果将“上帝”这一词汇理解成不存在的现实的而存在于人意识中的”上帝观念“呢?
(1)大前提:上帝(观念)被设想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观念)。
(2)小前提: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观念)意味着它不仅存在于心灵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3)结论:上帝(观念)存在于现实中。
emmmmmm,自相矛盾的很严重了。。。毫无意义的一种讨论
所以安瑟伦的证明在形式上是很正确的,符合三段论的推演,问题在于,“存在”能否作为一个属性,一个被“无与伦比”包括在内的属性。而在后来发展出的一阶逻辑中,已将“实在性”排除在外了,安瑟伦的证明是个是哲学上极有价值的问题。再深层次的探讨,笔者学疏才浅没法进行下去了(笑)。
第二个证明——笛卡尔因果证明(有别于中世纪的第一因证明)
过程如下
(1)前提(由直觉提出的公理)
1.不同东西具有的实在性是不同的。
2.上帝具有最高的实在性,也可以称之为完美。
3.观念中感受到的实在性必须由更为实在的东西而得来。
(2)证明过程
1.我有一个最完美的观念
2.这个观念不能来自我本身(我不完美,前提3)只能来自一个更完美的实体
3.这种完美的理念只能由一个存在于现实世界完美的东西提供(前提3)
4.故将这种完美称之为上帝,上帝存在。
反驳如下: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笛卡尔反复使用前提三,而前提三是有明显错误的。
比如有机体的生命可以来源于无机体,低级可以向高级进化,我们无法断定前提三的绝对正确性,笛卡尔的论证也就不攻自破了。
即使我们承认笛卡尔证明的合理性,笛卡尔这里证明的上帝,基本上摆脱了中世纪的宗教色彩,转向了以人为中心的近代哲学,所以才会被称为近代哲学之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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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整理了一下两个证明的反驳,原来觉得很困难的问题现在看来反而觉得轻松的许多= =。所以文章好短小啊,不知道我有没有陈述清楚。如果有陈述不清,或本文章有任何不正确之处,劳烦指出。
就和你这专栏有人看似的
封面致敬EVA梗(笑)
下一次可能会把笛卡尔的主要思想整理一下(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