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的介绍认识

来源:《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学科:04教育学0401教育学、0451教育。
性质:特定概念的研究认识。
《关于“研究生”的科学认识》已对“研究生”的概念,进行了基础性的科学了解。
那么具体的“研究生”概念又是什么样的呢?
在框架上,“研究生”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
在方式上,“研究生”又分为两种属性,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在体制上,“研究生”再分为两支,地方研究生和军队研究生。
以上,是“研究生”实际界定的认识。
“研究生”是学术身份,报考“研究生”有门槛条件,通常是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之后是预考,考名额,地方是省一级预考、军队是全军预考。然后是全国统考与全军统考。研究生统考经录取的人员,会有公派导师指导学术课题,其课题是所在大学的年度规划并报相关学位委员会批准,因为每年的“学位”一样有名额的竞争,因此导师与研究生之间会有制式化的责任书,关键是明确研究生的自身擅长,确定明确的学术课题。研究生相关学位论文撰写结束后,应当也会有制式化的论文确权性质的责任书,关键是明确相关论文是由哪位研究生撰写、多少字数、论证课题、论文结论结果、在哪年哪月哪日全文正式结束。由导师和研究生上报至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之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相关论文,相关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最后,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概念进行了介绍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