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相关科普2
(本文是作者自己在查阅有关资料情况下对于决定论哲学的一些理解和看法,由于查阅资料较少,没有完整时间,可能会相对片面,且如有与他人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是高中学生,不可避免有言语以及概念的使用失误,并且会有一些错误和一些疑惑之处,还请大家包含,并且多多指教)
决定论:(又称拉普拉斯信条)是一种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客观规律和因果联系的理论和学说,其与非决定论相对。
《决定论的历史命运——现代科学与辩证决定论的建构》中说:“应当把是否承认事物具有客观的,普遍的因果性,必然性和规律性作为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划界标准。凡是承认事物及事物之间具有客观的,普遍的因果性,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哲学观点与哲学流派,都属于决定论。反之,属于非决定论。”
概念1,可能域:按照书中与个人理解是一种包含了一种事物所有可能性的范围(可能性包括一切空间中的以及一切时间中的)。比如抛硬币的可能域是适用于一切空间与时间的,是包含一切时空中的可能的。
概念2,概率性:按照书中与个人理解是一个事物由可能转变为一定或是不可能的属性,反映了事物有不确定向确定转化的不同程度的可能。举个例子:抛硬币是硬币是拥有多种可能性的,而当硬币落地时,就由多种可能转变为一种确定的结果。这件事有概率性的。同时可以用数学上的概率来理解并且定量描述。
非决定论中的概率性与偶然性:C·S·皮尔斯认为世界是偶然的,所有事件为偶然所控制,不为因果所控制。
非决定论中的因果:赖兴巴哈认为
1从因果论的阐述而言,似乎结果是被迫跟在原因之后的,但是被迫是一种拟人化的概念。而拟人化是可有可无的,所以这种必然被迫的关系也是可有可无的。
2似乎因果论是一种无例外,不容错的理论,而概率论是有例外的规律,但是这种例外又是在一定范围内发生的。
3因果论是可以包含在概率论中的。我们可以把因果论中的必然看为是一个高概率,而另外的结果看为是一个极低的概率。于是因果论就被包含在概率论中了,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因果论中的不容错本身就是一种限制,远不如概率论的普适性与实用性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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