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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3.1 阶级和国家

2022-11-02 10:18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十三章 阶级和国家


  在阶级社会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都必然引起阶级斗争。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上层建筑中最主要的东西。阶级、阶级斗争和国家都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们有着自己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


第一节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


  阶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阶级的存在是和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在人类最早的时期        原始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没有剩余产品,人们只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才能免于饥饿和si亡。这时没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没有人剥削人的可能,从而也就没有任何阶级的存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开始出现了剩余产品,提供了剥削的可能性,也就有了产生阶级的可能性。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促使这种可能性变成实现。

  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发展,各个氏族和家庭之间财产不平等的现象便发展起来。氏族内部分化出了氏族显贵,如族长、酋长、军事首领、祭司和其他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他们利用自己职位的方便,侵占一部分公共财产,并利用氏族、部落之间的冲突和战争的机会发财致富,甚至形成了以战争为专业的集团。财产不平等的现象日益发展,在氏族中逐渐出现了一批剥削者,这个剥削者集团就是最初的奴隶主。

  奴隶主阶级的剥削对象        奴隶,开始时是由战争中获得的俘虏来充当的。战争和暴力对阶级的产生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加速和加深了财产不平等的现象。但是战争和暴力不是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原因。掠夺不能创造财富,它只能把财产从一个所有者的手上转到另一个所有者的手上。把俘虏变为奴隶只有在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成为可能。这些俘虏在社会生产力极低,没有任何剩余劳动可供剥削的时候,通常都要被sha掉,只有在生产可能提供剩余产品的时候,俘虏才可以不被sha掉,而被用作被剥削的对象        奴隶。所以这在当时说来是一个进步。使用奴隶的制度进一步发展以后,奴隶的来源就不再以战争的俘虏为限了。本部落里穷困的人常常被迫成为奴隶,而富有者则成为奴隶主。从此,人类社会便由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进入了第一个阶级对抗的社会        奴隶制社会。

  可见,社会划分为阶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企图离开社会经济本身的原因去解释阶级的起源,都是错误的。

  人类历史的发展经历过三个对抗性的阶级社会,即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三个特定的社会形态里,各有两个基本阶级,即奴隶主和奴隶、封建主和农奴、资本家和工人。各基本阶级内部的各部分人之间还有某些具体区别,例如,封建主阶级中有贵族领主和一般地主的区别,农奴中有依附于地主庄园的农奴和佃农的区别,等等。这些基本阶级之间的斗争是各个社会特定的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的表现。在各个阶级社会中还存在一些非基本的阶级和集团。例如,在奴隶制社会里,有不是奴隶主也不是奴隶的从事劳动的“自由民”,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都有依靠自己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的个体劳动者。有些非基本的阶级属于旧生产方式的残余或新生产方式的萌芽。例如,在封建社会初期存在一些奴隶主和奴隶,在晚期出现了资产者和无产者。在阶级社会里,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的生活通常依附于剥削阶级,因而在一般的情形下,他们大多数都是为剥削阶级、统治阶级服务的。在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知识分子在生活和思想上发生剧烈的分化,其中一部分知识分子会走向劳动人民方面,为劳动人民服务。因此,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特定的阶级,而是可以分属于不同阶级的社会阶层。他们的阶级地位分别属于其所服务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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