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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过度商业化的危害(搬运自知乎)

2023-08-30 23:10 作者:鞑亚伦  | 我要投稿

(原作者:陈育新) (有部分修改) 曾仕强先生说:“我们需要商业,我们绝对不应该商业化”。他还举了看假球的例子,说明商业化的可憎、可怕。 那么,什么是商业化呢? 商业化是将有利于生产的一切活动扩大变成商品及服务并进行交换,从而用经济手段支持人们从事有利于生产的准备及创新活动的一种社会形式。 商业化是促进生产社会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动员社会资源,满足人们日益增长和不断差异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它能够使人们主动通过科研、教育、文化培训自己的个性特长,投身于生产过程或协调生产关系,促使工业产品迅速实现价值,从而建立循环高效的工业体系。另一方面,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直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获得满足个人需求的财富。同时传播更新消费理念,为工业提供成熟的消费群体。 商业化是相对于艺术化而言的。同作为社会表现形式,艺术专注于有个性和自由地表达个人情感,可以不被大众接受;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是必须迅速地被大众接受。健康的社会商业和艺术是结合起来的。 说了这些回头再想想曾仕强先生说的,实际上他这里的商业化是指过度商业化。不过他的理念确实让人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过度商业化还真是繁荣社会同时诸多风险无可避免。 首先,古人奸商之说让人浮想联翩(为什么没有奸农、奸工呢)。从古至今,奸商误国历历在目啊。远的不说,前几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疫情期间从用品到药品的造假,从几万几十上百万到几亿几十上百亿。好在我国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建国后出现的奸商大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铤而走险呢?答案就在一个商字。商人以追逐利润为己任,暴利会使一些商人不择手段。无商不奸似乎有点过,但所有从商者都会千方百计追逐利润是事实。 另外,稍微深层次来看看商业化与艺术化的结合。过度商业化无疑问会使人们不去考虑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唯利是图地攫取文化市场的超额利润。都去迎合人性中低层次欲望,导致很多文化产品的低俗化。我们看到许多人(年轻人居多)片面理解某作家“活在当下”的箴言,追求享乐、玩世不恭、胸无点墨却恶搞生活、平淡无奇还寻求刺激,网络上充斥些麻木人神经的精神毒品,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专家学者也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逃离生养培育他的土地,追求高级待遇超级享受,假论文、盗成果成为捷径,在我国,伪造学历、剽窃论文也屡见不鲜。代表人类最高端文明的文化教育科技学术领域出现这些败家玩意,是多么可悲、可叹、可怕! 至于更多的文化艺术边缘领域,过度商业化给人们带来的烦忧就很直白了。一些旅游景区,各种明目变相多收费的套餐让游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归,杀鸡取卵式的开发让百姓扼腕叹息,让国家不得不给予严处;儿童玩具以各种开发智力说辞掏空家长们的腰包;电游更是五花八门,甚者竟然钓鱼式鲸吞沉迷者(大人小孩都有)钱财;微商领域那些不名一文的男男女女,利用自媒体某些宽松和疏漏,暴露色相丑态百出与骗子何异? 显而易见,过度商业化,就会让人都钻进钱眼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甚至组织纪律、法律法规、国家民族都不顾了,长此下去,就是隐患,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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