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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26.1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

2022-09-26 11:38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i]


  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规律,它要求一切经济部门的发展要服从社会的统一计划领导,遵守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种成分之间的比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是客观必然性。在任何社会形态下,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分配都有一定的比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的作用,生产中的必要比例,是通过经常的波动、失调和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而自发达到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把无数企业联合成一个国民经济整体,这个整体服从于统一的目的。因此就必然要求有统一的计划,否则,公有化的社会主义大生产便不能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中比例的性质,是依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要求来决定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它要求在优先发展重工业和机器制造业的基础上,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品生产之间有正确的比例,工农业之间以及工业内部和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有正确的比例,它要求消费品生产增长和商品流转发展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国内各地区之间生产的配置,均能有正确的比例。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领导。

  社会主义各国不但要有计划地发展本国的经济,而且有必要进行社会主义阵营间的有计划的经济合作,这是胜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的必要条件。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4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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