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资格申请时限要求】提交保障资格申请要在首次在厦就业(创业)1年内的时限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暂不执行,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因系统升级需要,已超过1年时限的,请于2023年4月24日后再申请。出现需重新提交资格申请情形的,提交申请时间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政策要求详见《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的“不得申请情形”和“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