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后果是什么?
异常专利申请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各种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行为。单独或者合作,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正的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以寻求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成果、职务成果为目的。如发现异常申请,专利将被撤回或者驳回,保险费将减少优惠金额,具体如下:
(一)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号)(以下简称411号公告)第2条第1款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专利申请异常,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业绩,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二)根据第四十一号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以下角度确定非正常专利申请:
1.从申请文件撰写的角度进行识别
(1)同时或者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者元素简单组合变化形成的多项专利申请的;
(2)提交的专利申请具有编造、伪造或者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
(3)提交多项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或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4)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是为避免专利审查的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识的发明创造,或者没有实际保护价值的发明创造,或者没有必要缩短保护范围,或者没有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2.从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角度进行认定
(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的实际研发能力和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2)为逃避打击专利异常申请监管措施,将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有关的多项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交的;
(三)不以专利技术、设计或者其他正当目的倒卖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3.从代理人代理行为的角度确定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或者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共同实施各种异常专利申请行为的;
4.从其他角度确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异常专利申请行为及相关行为。
对上述具体内容的理解请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政策>解读>“专利申请规范办法”解读(http://www.gov.cn/zhengce/2021-03/31/content_5597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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