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税讯(第二期)
时间过得很快,一周时间又过去了,这周终于有新的税收文件出来了,而且这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出了两个解读的视频,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概括:(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缴纳的部分,或退或抵。
2、《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
概括:(1)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2)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缴纳的部分,或退或抵。
3、《二手车经销等货物劳务税政策及管理措施解读》、《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以及优化服务措施解读》
概括: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针对《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里面的条款进行了解读以及针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做的讲解,内容的重点是减免税时点的问题以及是否能开具专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