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馘碑

兰邑僻在台湾东部,北山面海,沿山一带以上,俗有呼为“生番”者,性极慓悍狰猛, 说文曰“兽足”,谓之“番”,意者生长深山,日与兽伍,未经王化陶镕,生番命名 是之取称。其居上巢下窟,其食膻肉酪浆,其种族异名分,其俗身文体裸,其酬酢往来, 既礼义廉耻之不知,其出没隐见魑魅魍魉之难测,残忍成习,戕杀为勇,或持刀刃,或带铳 炮,或三五成群,或仟佰聚党,或白昼遽下山麓,或黑夜突入家,或潜伏曲袭人以不及窥, 或迳落平原伤人,以不及料,嗟嗟!灾祸之烈,何止杀身;冤惨之深,孰如丧首!
清政府尝悯焉,亟思为民除害,又以覆载攸同,不忍右戮,乃于设隘提防以外,屡为招安,为民除 害,无如其梗化不服何;兴师问罪,又无如何其负隅相抗何。改隶以来,戎马倥偬,官斯 土者,类因平匪事,忙未遑及此而生番之嗜杀如故,上下百有余年,街庄人民山隘士卒遭害难以数计。
及中田厅长莅任,首讲理番之策,以建治安之基,及筑警寮设隘线,明治三十六年十一月自清 水溪始,迄同四十一年六月抵大南澳止,星霜六易。布置已周,犄角以制,威武以压之,又兴化 育以启其愚,通贸易以利其便,抚绥备至,感召最神,遂有以使之去逆效顺,一自南澳平众社服 乃扶老携幼,稽首于军前曰:“今而后世世子孙皆感生成之德,毋复行凶肆害,为悉致所馘颅骨 且献其兵器以谢罪焉。”于是残魂慰,群情洽,民番共睦,人鬼相安。我兰自开辟至今,何曾有 此盛事!爰是绅耆倡捐,阁邑响应,因为筑冢建碑以安亡魂,且俾尔熙来攘往者得以知圣世之泽及枯骨。
明治四十二年三月 宜兰厅下绅士商庶总代 波江野吉太郎、江锦章、李绍宗、陈伦元 同具 蓝新 林拱辰 撰 鸟田正干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