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心!男子6年2次贩卖亲生儿女获利近10万,法院判了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在宁德福鼎市有一名黄姓男子,却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当作商品卖给他人以此牟利。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也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儿子刚出生竟被生父出售
▲2020年10月30日,福鼎市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
起诉书指控2018年12月18日,
被告人黄和国发现自己妻子怀孕后,
由于不想抚养小孩,
便产生了将孩子产下后卖给他人的想法。
▲黄和国
黄和国后来通过医院工作人员,
联系到了买家何玉蓝。
经讨价还价,被告人黄和国
同意以58,000元的价格,
将儿子卖给被告人何玉蓝,
何玉蓝将该男婴交由女儿抚养。
期间黄和国和何玉蓝,
在医院楼梯的角落用塑料袋装现金
偷偷进行了私下交易,
整个交易过程十分小心谨慎。
而对于公诉机关的当庭指控,
黄和国供述,他并没有卖孩子,
因为自己只是将孩子托付给何玉蓝收养,
58000元只是何玉蓝给的象征性红包。
然而这样的说法却漏洞百出。
随后在法庭上,
面对公诉机关的讯问,
作为买家的何玉蓝,
供述出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说法。
被告人何玉蓝为了传宗接代,欲以收养一名男婴,请求朋友林某仔,帮忙留意合适的男婴,林某仔通过嫂子卢某妹,将此事告知在福鼎市医院工作的张某,同年12月18日被告人黄和国的妻子王某在福鼎市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张某便立即将消息转告至何玉蓝。被告人何玉蓝于同月31日到福鼎市医院与黄和国商议购买男婴。
何玉蓝供述,
当时在医院秘密交易时,
黄和国还曾因为价格问题,
和她一再讨价还价。
那么,
何玉蓝为何要煞费苦心,
拿出自己多年攒下的积蓄
来购买一个孩子呢?
原来,她为了尽快抱上孙子,
早就四处寻找卖家。
她原想只要双方达成协议,
一切就会风平浪静,无人知晓。
可惜让她没想到的是,
事情还是发生了。
福鼎市人民法院前岐法庭庭长 彭莉莉:
她明知这个儿童是被拐卖,依然去收买,因为我们国家收养法是有明确规定了,可以收养的符合收养的这些条件的人,如果说真的是因为想要收养孩子的话,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收养孩子,而不是说私底下通过交易去伤害儿童的权益。
而随着庭审的深入,
我们发现案件还没有这么简单,
接下来,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
案件背后隐藏的另一个真相。
被告人贩卖亲生骨肉 早有前科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
早在2013年黄和国曾就将自己
刚出生的女儿贩卖给了买家钟某
并且获利3万8千元。
黄和国说,自己卖儿又卖女,
完全是因为家里穷,
根本养不起,卖掉就有钱了,
孩子也有个好人家照顾,
但法官表示,这并不是他犯罪的理由。
非法收买儿童 终落人财两空
由于黄和国贩卖女儿是在七年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
对于犯罪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
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所以这次庭审中,
公诉人也并没有
将钟某作为被告之一进行起诉。
那名曾经被钟某非法购买的女婴,
也已暂时交由儿童福利院临时抚养。
庭审当天,福鼎市人民法院
也现场作出了一审判决:
1.被告人黄和国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被告人何玉蓝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3.继续追缴被告人黄和国违法所得人民币9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 法官关注被告人家庭状况
而庭审结束之后,
作为本案法官之一的彭莉莉,
和我们谈的第一件事,
却不是案件本身的审判,
而是关于如何切实解决
被告人黄和国的家庭实际困难。
彭法官告诉我们,
在本案审理之后他们曾先后多次,
对被告人黄和国的家庭进行过走访。
而在庭审的当天下午,
记者也再次跟随彭法官等人来到了
黄和国所租住的福鼎市贯岭镇军营村。
原来,黄和国在贩卖两个孩子之前,
已经有了三个孩子,
并且他的妻子还患有精神病。
这也是此次本案中,
他的妻子为何没有参与此次犯罪的原因之一。
因此,家庭生活的重担也就自然
落在了黄和国一个人的肩上。
福鼎市人民法院前岐法庭庭长 彭莉莉
所以说我们在事先就跟当地的部门政府,包括民政关工委各个部门已经先协调好了,一旦被告人被我们逮捕之后,就会启动这些可以给他救助补助的方式,帮助他家里人去度过,这段他服刑期间的困难。
但无论如何,拐卖儿童
都是令人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
子女不是私有财产,
无论是拐卖还是收买,
孩子都是无辜的,都是受害者。
在此,也祝愿
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安全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