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hawn Michaels Story》Chapter 7

七、黎明的狂欢
在AWA联盟工作确实是一个可以平步青云的机会。虽然总体规模还远远不及WWF,但比德克萨斯州的All-Star Wrestling要好得多。并且,AWA是在国际电视台ESPN播送的,这无疑是个契机。约瑟也多次向我强调,如果我想声名远扬,就必须登上有线电视。这对我的事业将会是极大的突破。
不久,当父亲了解到,AWA是与ESPN电视频道合作时,他明白他的儿子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所以他建议我租一辆新车。
父亲在我的职业生涯中一直充当着我的经济顾问。就如同他当初建议我买房一样。他帮我列举出了租新车的种种优点:
1、我将不用再付房子首付了。
2、每个月可以省下一笔房子供销。
3、可以得到一辆褐红色的300ZXT-top新车。(300ZXT-top日产:上世纪的“神车”)房子的月供,大概一次是300美金。这其实在我的预算之内。因为我没有具体的工作合同,有时候我一周就能赚500或者600多的美金。可我将要背井离乡…在外讨生活中租房一定是笔大消费。我才刚满二十岁、还是一个普通的摔角手。所以我不得不留意这些无谓的开销。因为父亲的提醒,当我启程Minneapolis(明尼亚伯利斯)时,金融财政问题已经全部解决。而我则可以痞帅痞帅地驾着300ZXT-top驶向了未来。AWA摔角联盟位于Minneapolis(明尼亚伯利斯)的中心地区。1960年,前奥运会摔角手Verne Gagne(凡尔纳•格涅)就在这儿谱写了传奇故事。从那时起,中西部地区的门面就是明尼亚伯利斯AWA摔角联盟。
“超级巨星”Bully Graham(比利•格雷厄姆)、Ric Flair(瑞克•福莱尔)等名将都曾在这片土地上拼搏过。在我去中南部地区摔角之前,恰巧是文斯挖走了AWA的Hulk Hogan(胡克·霍根)、并与其一同将摔角推升到了国际舞台的时期。
可当我来到AWA时,它已经无力再复从前的荣光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仍然是世界摔角联盟三巨头之一(WWF、AWA、NWA)。如果用我的话来说,AWA是一个宽阔博学的名校,我将和无数有天赋的摔角手交流合作。我期待着汲取更多行业内新的知识。
虽然凡尔纳在明尼亚伯利斯运营着公司,但电视台录像要乘飞机飞到LasVegas,Nevada,(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的Showboat casino(金舫大赌场)。第一趟的行程安排是很麻烦,可这是我人生首次坐飞机去工作!
飞机不一会儿就到达了目的地,Ray Stevens(雷•史蒂文斯)在机场接到了我。并把我送去了录像现场。我将行李安置完毕后,去见了凡尔纳的儿子Greg Gagne(格列•格涅)。
格列管理着这儿的一切事务。他向我解释了一些文件细节后,就和我签了合同。这是一个非正式的谈话。但我签的是一个“老一代”的合同。(即他们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百分百服从命令,不能抗拒。)
会面结束后,我选择在赌场里散散步。我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或者说,我年纪还不配来到这里。可是因为摔角,我现在硬挺挺地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立足了。想到这儿,我的心开始荡漾。步伐逐渐地活泼欢快。不过,接下来的事情才让我惊喜。我漫无目的到了一堆老虎机的面前,两眼随意一瞟就逮住了马蒂!
他正坐在那里玩着赌博游戏“独臂海盗。”看到他后,我很自然地坐到他的旁边,闲聊了一会。当然,只是话了家常。在此期间,他手气太臭!输得太多了!马蒂也没趣玩下去了,再加上郁闷。没玩完就匆匆地与我告别离开了。
马蒂走了之后,我决定在老虎机上试试手。我操控着他刚才玩的机器,把剩下的四分之三结束了。没想到,我中了头奖!赚了750美金。大约一刻钟,我又碰见了马蒂。我告诉了他,我中大奖的事情。马蒂很大气。除了祝贺我、没有多说什么其他的话。
因为偶遇了知己马蒂,所以那一天的表演我甚至都没紧张哩!回想起堪萨斯城的那段日子里。我每场比赛都如履薄冰…
表演时,有很多的临时摔角选手。我不知道到时候该安排我击败谁。我清楚,他们肯定很惊慌。在这一点,我是个小人!因为我的快乐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其实,我还是有点担忧的。我唯一的顾虑就是年龄。在AWA联盟的更衣室里,我是资历最浅的那个男孩。
对,男孩。
就像当初的中南部地区,每个人都体格健壮、有着男人一样的气魄。甚至,我没来之前年纪最小的Curt Hennig(科特•亨尼)也比我大七岁!
说到科特,他生来就与众不同。其父是明尼亚伯利斯的摔角界先驱。自然,科特就被业内摔角手称为“天选之人。”所谓天选之人,“将来必是与Nick Bockwinkel(尼克•伯克温克尔)、Buddy Rose(巴迪•罗斯)、Doug Sommers(道格•萨文特)、Boris Zukov(鲍里斯•佐库)、Sheik Adnan(酋长阿德南)这些传奇共列仙班!”
那这么说…我真的是个小人物啦!
讲完科特,再来介绍一下AWA的工作模式和赌场经历吧。联盟每隔三周,会全体集中一次去拉斯维加斯录电视节目。只要录像一结束,我就去赌场闲逛游荡。但我有时候会被赌场的人赶出来,因为我的模样太不像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了。不过结局还是好的,我通过一些小伎俩和老板娘打好了关系。有一次,我告诉她:“我都能当摔角手了,难道还不能赌博喝酒么?”自此,老板娘就对我的行为出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除了这些,我还想聊一下我的长发。
我在AWA的首场比赛是和临时摔角手合作的。比赛过程出乎意料地“柔顺丝滑。”赛后,马蒂向我走了过来。我以为他会夸赞我,却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的短发太糟糕了!”
我心想,“既然我短发不好看,那就留长了试试吧。”结果,一留就留了二十多年。
III
初来乍到之时,我并不认为凡尔纳和格列已经为我谋策好了职业规划。他们曾询问过我的单打情况,也打听着我和马蒂的关系。当他们谈到马蒂时,我隐约地感觉到,他们想把我和马蒂安排在一起了。哎,难道,我的单打梦想就…
其实那一刻,我并没有太灰心。毕竟,摔角行业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我只要还能工作,就一定会有变数。并且绝对不会猜到自己的角色定位,会发生什么不可思议的改变。只可惜在他们看来,我的单打生涯在德克萨斯州就已经终结了。最后,我依旧被安放在了双打组合的比赛剧情中。
至于整件事情的过程?容我细细道来。
开头两周,我还能凑合表演几场单打。直到凡尔纳打电话给了马蒂和我。他在电话里的说法很是直接了当:“AWA联盟需要一个摇滚快车组合。”就这么一句话,凡尔纳将复兴双打的重担压在了两个年轻人的肩上…
“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那通电话过后没几天。我和马蒂就被凡尔纳通知,去他的办公室商讨具体事宜。
这是我首次见到凡尔纳的本尊。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功人士的气息。我们三共同交流着对新组合的想法,包括队伍名、人物性格设定、以及…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出名!
其实,凡尔纳对青涩的小鬼并不感冒。他在业内,是个典型崇尚老派摔角技术的人。他曾很反对在摔角比赛中,以娱乐表演作为主成分。这是他自己的错误,导致没有紧跟上文斯的脚步。凡尔纳在摔角行业所结的果实,这些年几乎都被文斯•麦克曼窃取。他悔恨着,自己的一时思想钝化。而如今,AWA联盟已经走了很久的下坡路了。再加上“墙倒众人推。”所谓的忠臣、得力干将又在哪儿呢?凡尔纳是个失意的人。他这时候只能信任我们。
凡尔纳还想知道我有没有过业余摔角经历。我听到后,心头一喜!好啊,曾经做的糊涂事,现在派上用场了!我简明地告诉他,曾经在高中有参加过摔角俱乐部。凡尔纳摇了摇头:“不…你们对组合还有什么想法么?”事实上。在来他的办公室之前,马蒂跟我交流了很多关于组队的想法。甚至我跟他搬到了一起住。两个人整天都在谈论摔角。
这时,格列进来了。他率先问了他的父亲,队名有没有考虑好。凡尔纳再次地摇了摇头。
“Country Rockers(乡村摇滚组合)怎么样?”
“不。”不光是我和马蒂不同意。他亲爹都觉得很逊!哈哈。
就在这一瞬,我突然想起了乐团Judas Priest(犹大圣徒:英国最具全球影响力的乐团之一)的一首歌曲名:“Living After Midnight(午夜后的狂欢)。”我曾告诉马蒂,这是一首世界上最完美的摇滚音乐。
也许,我们的组合可以叫:“Midnight Rockers(午夜摇滚)。”然后我让他们听了这首歌,他们觉得有点儿酷。我也沉醉其中。我看着他们没有表现出厌烦,反而更感兴趣。于是便直接提出实施此事。既然大家都觉得很赞,那为什么不付诸行动呢?
“Midnight Rockers.Revelry Of Dawn!”(午夜的摇滚^-^黎明的狂欢)
紧接着,凡尔纳提醒我们得思考着装问题了。但这,我早就和马蒂商量好了!那时候的马蒂,自己的穿着设计就很新颖:紧身裤和战靴上面尽是长毛豹皮条纹。
一定会有人觉得稀奇古怪,但我早已垂涎已久。有次我问他,咱们的队伍是否可以像他那样一起紧跟“潮流。”他却回应我,这配装灵感来自“摇滚快车”组合。摔角界最忌讳的无非撞衫二字,这才是马蒂所顾虑的。
“可他们身上没有豹纹呀!”我跳了起来。
“嗯…好!就这么办!”
我们如实地告诉了凡尔纳着装的想法。而他的回答,让我永世难忘。
“Do you think the people are going to confuse that name with Rocking chairs?”
(原意:你们难道不觉得人们会把你们跟摇椅搞混淆么?)
(言外之意:你们难道不觉得名字跟着装配起来很蠢么?)
岁月漫长,何必慌张。凡是过去,皆为序章。可现实中大多数的老家伙从来都是固步自封!
“凡尔纳•格涅输给文斯•麦克曼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蒂还有我听到此回答后,互相看了对方一眼。“这难道不是很绝妙么?”然而凡尔纳却不以为然,陷入了沉默。我和马蒂再次面面相觑。我猜,凡尔纳绝对不会想知道我们俩当时在想什么。
“他在逗我们?他是白痴么?”(指凡尔纳)在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商讨后,我们走出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头很不是滋味:“他怎么能把摇滚扯上摇椅呢!”
不过,凡尔纳的问题指出了这个行业的弊端。就像我有时候会向一些老前辈探讨行业发展的方向。但他们对我的思考不以为意。这或许就是导致新旧时代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吧。
至于格列,会议上我对他也很失望。他可是个时髦的家伙。我看出他既不想严循他父亲的老路,却又不敢开辟新的道路。
哎,毕竟“父母之命,天之难违。时代所趋,天之难止。至于尊何?天之难测!”
格列,真的太难了…
马蒂和我一回到家,就开始商定出场姿势,因为凡尔纳已经将出场音乐发给我们了。不过,在姿态作秀这方面。我可是首次。所以整个过程有点尴尬。马蒂则比我开放得多,他可以与观众交流,鼓动粉丝们一起跳舞。还做着“我超级酷。”杂耍把戏。
呼,幸好我不会跳舞…我只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但是当我真正出场时,我又感受到了激情燃烧。手脚不停地颤抖、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做何的我,便任由自个儿随着马蒂一块儿胡闹了…这种尴尬感让我明白,摔角不只是在擂台上工作。我必须投入我的角色。
顿悟就是那么地偶然。自此,我开始注意角色定位中的一些细丝末节。我需要用心栽培“我自己。”有天晚上,我们漂亮地击败了临时摔角演员。观众们的眼神从出场就几乎没离开过我们。这感觉棒极了。我坚信,“未来”迟早会亲睐我们的。
III
在比赛方面,我和马蒂的配合天衣无缝。高层觉得我们是时候跟正规摔角手比赛了。于是,便安排Zukov(佐库)&Adnan(阿德南)以及Rose(罗斯)&Sommers(萨默斯)与咱俩合作。在此期间,虽然我和马蒂没有和任何双打队伍发生过剧情。但是观众们就爱看我们的精彩表演。
久而久之,双打摔角的僵局现况就这样被我们打破了。
在那个年代,双打比赛大多数是为了凑电视台播放时长。因为它与单打赛不同的点不仅仅在于人数。双打比单打难得多得多,不但要把握好换人时机,也要注意招式的连贯性。并且,这个行业内还没有人使用过双打组合技。括弧!除了我和马蒂,哈哈。
我们俩舍弃了原本单人的跳背,改成马蒂跳上边绳,踩在我的背上。然后对敌人落下飞肘。至于飞肘?我们也不单单一人飞肘。恰当时机时,我们会爬到对沿边绳上,一起给敌将“喝壶大的。”抛摔、踢击等动作都被我们编成了双打招式。虽然受伤的风险大大增加了,但所有人都会永远记住我们的表现。
光精彩可不够让人印象深刻,我们还要有点俏皮。就比如说,当我抱着对手后背施放过肩摔时,马蒂便顺着我的节奏站在了最高边绳,拍舞手掌、煽动周围人士一起为我加油鼓劲。然后我无缝接地换他上场,他再从天上一降而落、给予敌将致命一击!
喔!事实上,像这样的连招。我们甚至都不曾有过演习。
摔角行业有个术语叫:Five count(五秒无敌时间)意思就是我切换了马蒂之后,我还能呆在场上五秒。这时候往往我会拼了命地“攻击”对手。无所不用其极!双重招式在那时显得很新颖。就算以今日的标准来看,我和马蒂的组合技照样不落时代。
双打赛终究是四个人在擂台上表演,摔角手没有任何理由让比赛节奏骤然停止。即便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招式多节奏快也是合理的。同行有些人会抱怨我们做得太多。我听到后往往会喟然感叹!
“噢,老天!我们不是因为想展现那些疯狂的招式,而是为了给观众惟妙惟肖地演绎一段故事。”并且,我们做得多于对手也有利。他们有时候只需要站着或者躺着。就被我们俩领着、表演出了一场精妙绝伦的比赛。
我们的努力得到了世界的认可。Pro Wrestling Illustrated(世界摔角协会)写了一篇关于我们的文章,并用了我们的比赛照片做了当期报刊封面。
“From Imitators to Innovators”
(模仿者终究无道,勇敢地创新开辟才是归途。)
这篇文章替我们向着世界宣告:年轻人有着自己全新的风格!“午夜摇滚”不等于“摇滚快车。”同样,它也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我们正驶在成功的路上!”
尽管在二十年前,我跟马蒂现实中的为人口碑不是很好。但我相信,我们俩所做的一切彻底改变了双打在摔角行业里尴尬的局面。无论是工作奔波,还是休息旅途。数不尽的时间被我们花在了钻研新动作上。我们闲暇时会看录像、记笔记。尽一切可能在学习!所以我们的招式更加地精炼逍翼。
时常有人称我为:“双打界的Ric Flair(瑞克•福莱尔)”这每每都让我暗自窃喜。不过说实话,我可不想给世人留下这么一个“超级坏的印象!”没错,我们是做得很好。
但这,只是我摔角生涯中、一个小插曲罢了!
III
“Pretty Boy“(美少年)Doug Sommers(道格•萨文特)以及“Play boy”(花花公子)Buddy Rose(巴迪•罗斯)是AWA联盟双打的牌面。他们是冠军也是我们的导师。我很难相信,资历如此之深的他们工作竟这样认真。
巴迪,虽然有着“擂台绝情将军”的美称。但他在赛场外对待同事非常和蔼。因此,我和马蒂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他们还有一个经纪人Sherri Martel(雪莉•玛特尔),玛特尔平时像个大姐姐一样,很照顾我们。但她认真工作时就如同变了一个人。至于我该如何评价她呢?女强人?不,这个词明显不够格!
晚辈该如何看待前辈,这是一件老生常谈的事。所以说,当“午夜摇滚”要和传奇人物合作时,人们并不会去思考他们之间将开展哪种类型的剧情。更多的则是,关注着我们接下来在擂台上擦出怎样的火花。
好吧,如他们所愿。谁让观众是上帝呢!最终我们在电视节目上演绎了一场精彩的比赛。以至于现在的人还戏称着那场表演为“血洗赌场。”
我很开心后世仍然有人记得这场比赛。尽管粉丝们所说的血洗,不过就是前辈们将马蒂击倒在了赌场边的停车场。我们只是在讲诉一个老故事。类似于当初SWCW,Tully Blanchard(塔利•布兰查德)与Ricky Morton(瑞奇•莫顿)的“趣事。”
与之不同的是,这场比赛我们给所有人上了色。这个色彩还有点特别:“血色!”我记得我之前提过。血在摔角行业,是一针强效兴奋剂。它提供着无限的激情。虽然最后比赛因为DQ(过分犯规,结局无效)被强迫中止,但我们已然自我疯魔,他们也入戏太深上瘾了。而人们对于这场表演更是久久不能忘怀。
我们获得了国际上的好评。这可是在全球电视台所呈现出来的比赛!再加上因为凡尔纳的保守政策,AWA联盟很少在电视台有飙血的情况。自然而然,这一出“血洗赌场”。成为了我和马蒂的崭露头角之战。
在此之前,我们经常被一些“毛头小报”评价为:“小丑、行业败笔、甚至乎…嗷嗷待哺的两个女婴儿!”这些辱骂,就如同强行往洁白的纸上泼满黑脏水…并且,他们还时常这样诟病我们:“午夜摇滚有能力,也能打出好比赛。但他们这个德行能成为大人物么?”
种种的否认、疑问,马蒂和我通过“血洗赌场”一一驳斥。同样,它证明着我们有成为冠军的潜质。
当时咱俩心想,也许下一次电视节目,高层就安排我们拿冠军了呢!可是瑞奇的失误让我们失去了这一切。相传,古代有个残酷的刑法叫“砂脸”:行刑人在你的皮肤上磨砂纸,不断地擦出漂亮的火花!自然而然,你的脸也就相应地毁了!
马蒂就想搞这些花的。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在那场血拼中毁了自己的小脸儿,把自己误伤了。哎,反正不管怎样、就是因为这样,关于我们的一切剧情文案全部被废弃。马蒂也足足养了一年的伤,我们在追逐冠军的路上遇上了大堵车!
尽管失去了争夺冠军的机会,我们依旧在摔角界人气爆棚。与巴迪和道格的恩怨故事也是备受好评。同时,我们不再局限于AWA,而是多处涉猎:比如在独立界打几场铁笼赛、或者尝试一些其他特殊的赛制。(哪边有比赛,我们就出现在哪边)
但我们毕竟不是冠军。再加上,巴迪与道格在摔角前程上走的越远,我和马蒂能赶上他们的机会就越渺茫…这让我们担忧不已。可巴迪与道格了解我们的心思,他们尽量地放慢了前进的步伐。随时准备着将双打荣光传递给我们。
终于在1987年1月27日明尼亚伯利斯举办的House Show(付费赛事)上,经历了重重磨难的我们,异常强大。顺理成章地获得了挑战双打冠军的机会。最后,我们击败了宿敌巴迪与道格,成功加冕AWA双打冠军。
这是一段长达一年之久的恩怨,有很多虎头虎脑的观众们(不了解一年前“血洗赌场”的剧情)稀里糊涂地看到我们赢得了冠军。虽然相隔时间甚久,但他们依然希望我们夺得头衔。我们的名声也渐渐传扬开来,从维加斯、我的家乡圣安东尼奥、乃至整个国家、甚至世界。噢,天啊…不敢想象!
原来,我们比赛时、观众只有整个体育馆的四分之一,后来。我们一摇而变、成了国际人物。自此,场馆共2500个座位无一虚席。期间我们一直在进步,而这就是对我们的认同。不仅如此,因为摔角手可以通过门票收入享受些提成。所以我们也第一次尝到了出名的甜头!
III
马蒂是个不靠谱的家伙,他从来都没让我心安过。嗯…好吧,我也从没稳妥地干成过一件事。虽然打心里讲,我很不喜欢他乱搞。但我们俩个是“兄弟、”是互相陪伴了八年的搭档、更是“午夜摇滚”的创始人。有了马蒂,我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不过你们可千万别会错了意!我不是男同性恋!
我只是享受这种家的温暖。至于娱乐休闲嘛?有马蒂、科特•亨尼、斯科特•霍尔带着我玩。我快活地没得命儿!
马蒂的不安分体现于,喜欢工作时搞怪。比如,每周我们都会在明尼亚伯利斯录制采访。主持人Larry Nelson(拉里•纳尔逊)有个小习惯:结束采访时,会将麦克风从嘴边拿开。因此,马蒂总是偷偷地将麦克风的电线拔下来。这样纳尔逊去做另一个采访再使用麦克风时,怎么样也发不出声音。
周而复始,既然纳尔逊改不了他的习惯,那就让马蒂养成拔电线的陋习吧…尽管麦克风问题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经常使纳尔逊苦不堪言。
“停下,午夜摇滚的坏小子!”每周马蒂都在等纳尔逊气急败坏地说出这句话。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责骂,大大地满足了马蒂的愉悦感。
不捉弄主持人并不代表我不喜欢搞怪,只是要看场合分对象。就例如格列•格涅是我和马蒂共同的目标。格列写字习惯用铅笔。但只要他的笔一离开格列的视线,我们俩就把它拿走藏起来。起初他以为丢了,所以没放在心上、最多再买一支新的。后来次数多了,他也就开始留心。最终发现了盗徒!
我们这种行为搞得他日益恼火。有次他甚至将所有铅笔拿到桌上来。
“哼?”既然这样,我们顺着他的意将桌上的笔尽数拿走。还将笔削至只剩下半英寸厚。格列虽然气愤沮丧,但对此毫无办法!
因为“午夜摇滚”的粉丝大多是大学生。受众人群也是偏年轻人。所以我们自制了马戏团太阳镜作为噱头。不过每次我们做采访的时候,都会把太阳镜放在擂台边。由于这一点,我们给了别人捉弄我们的机会。斯科特和科特经常在我们的太阳镜中间锁上一把小锁。虽然自制的太阳镜可以拆下来重装,但是这每次都搞得我们脑壳疼。
科特•亨尼的癖好就是“锁。”他喜欢将东西锁起来。有一次在Sioux Falls(苏福尔斯),马蒂、我、科特、斯科特四个人的节目安排恰好都在最后。因为马蒂之前经常捉弄科特,这一回亨尼找到了复仇的机会。他将我们俩的包锁在了更衣室上方的管道里!
该死的!比赛结束后,束手无策的我们只能请专业的人士救出我们的行包!
哎,马蒂耍滑头可不是学会的!是天生的!他搞破坏根本用不着思考。很多时候,我们兄弟四个一起出门游荡。过不了多久,我就能听到科特与斯科特破口咒骂着马蒂。因为马蒂把他们的包又!又!又藏起来了。
太神了,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如何下的手。他们也往往会拷问着我:“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我的回答永远是那三字真言:“不知道!”
最可笑的是,没有人知道我有没有在撒谎!
巡演的劳顿,让我们逐渐失去了分寸。在Milwaukee(密尔沃基)的表演中,科特误伤了Nick Bockwinkel(尼克•伯克温克尔)。隔天,尼克需要戴上老花镜才能看得清楚东西!
原本科特应该怀着内疚的心情去劝慰尼克。没想到他一看到尼克的老花眼镜,锁眼镜的老毛病又犯了。果不其然,尼克的眼镜被科特偷偷拿走,并上了锁…
这可是尼克的眼镜儿!
我们甚至能想象到,亨尼在开车回家的这四个小时路程中都干了些什么:“坐在驾驶位置上,一手拿着老花眼镜、一手拿着锁,癫疯狂笑地锁着眼镜!”
当尼克看到自己“濒死”的眼镜时,他自然知道是我们四人当中的某一个人干的。但他终究茕茕孑立,并不能把我们怎么样!此刻的尼克只能向我们吐苦水:“害,马蒂!(尼克一般都认为是马蒂做的)干得好,年轻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成熟点!”
尼克屡次去冤枉马蒂必定会引起马蒂的怨恨。如果连,往别人眼镜框内上锁都是一件不越界的事,那么接下来马蒂对尼克所做的绝对是过分了。
那段日子里,科特是AWA的冠军,他是我们的挚友。我们一致认为科特的品格、技术的确配得上行业翘楚。但是尼克搞了点小花招,高层便安排他赢走了科特的冠军头衔!在此之前,巴迪和科特曾跟我们谈及过所谓的“后台政治。”可我和马蒂不喜欢这些七里八拉的东西!所以当我们听到尼克要夺走科特的冠军时,反应是这样的:“你绝对是在逗我!Screw us(此句为脏话,简略译为神经病)!”
当然,以前我并没有太多理由去抱怨。不过现在,这牵扯到我的朋友!甚至影响到了我。我也不得不参与站队到后台的阵营当中去。首先我有着自己的原则,我不会去谄媚老板那一队。因为凡尔纳是个心胸狭窄的老顽固分子,我跟他根本不是一路人。我很难跟他正常地交流观点想法。别误会,这可不是工作不积极的表现!
虽然我们很生气,但只有马蒂决定为科特出头。事情发生的那天是一个漫天飞雪的星期三晚上。高层安排尼克在明尼亚伯利斯的录播室做采访。在他结束采访后、留下腰带去厕所方便时,马蒂走过来悠然地“偷”走了冠军腰带。然后他从后门溜了出去。
马蒂做的很绝情…他将腰带埋在了灌木丛中,用五英尺的雪覆盖上面。做完这些,马蒂又若无其事地回到了录播室。不一会儿,尼克从厕所回来了。当他看见自己的冠军不见时,直接向着马蒂破口大骂。
这可不是小事,AWA世界冠军丢了!后来,凡尔纳迫于无奈参与了调解。毫无疑问,他们知道是马蒂干的,并叫马蒂将腰带还回来。
马蒂假装自己很无辜,“你们在说什么呀?”说实话。那时,我不清楚是谁干的。因为整个过程我也没看到…由于马蒂的否认,他们便怀疑到我的头上来,那我就更不知道了。
当我私下里问马蒂,他是否做了此事时,他才向我坦白。不过我认为,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知道是他干的…毕竟,没有人会那么无聊、心机。但偏偏就是,缺少事实证明着马蒂的“罪行!”
“法外狂徒-马蒂!”
这件事持续发酵了一个月…没人能找到腰带,除了马蒂。尼克成了一个“光杆司令!”我想科特虽然输掉了冠军,但他一定感觉超棒。作为“小人,”我大概猜度一下,尼克每晚颤颤微微走出后台的心情。失落?不,屈辱。
那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来不是冠军造就摔角手,而是摔角手成就冠军。真正的传奇是不需要任何头衔去为自己镀金的。”
但我也承认,偷冠军腰带确实是件人品败坏的事。眼镜终究是个小玩意儿,无伤大雅。而冠军腰带影响的是整个行业。我们是和尼克过不去,可这是两码事。如今,事态已然严重到无法挽回的余地。马蒂的所作所为不再算是捉弄了,而是对整个摔角行业的不敬重。
很多年以后,我才搞明白这些利弊得失。幸好透彻时还不算晚,至少我再也没犯过此类错了。
其实尼克心里是有数的,他知道我们在针对他。可我们真的“仇杀”他了么?再者,我不管另外三个人。反正我不恨他,我甚至还有点小崇拜他。他曾指导我如何在观众面前不怯场、怎么样为行业相关报刊以及除了老板的其他人工作。他让我明白,摔角手不单单是在擂台上表演。
“肖恩,你真的超级棒。但你要记住,你并不是只为第一排的观众表演。你是在能容纳数万人的体育馆内摔角。如果你的动作轻了,很多人都会看不清你的精彩表现。受招尽量夸张一点儿,大胆尝试、没事的!”这些话都是尼克和我说的,我因此从中受益匪浅。
虽然尼克从来不吝啬他的好建议,但他是个骨子里就势利的人。因为我们在AWA联盟呆久了,习惯天性逐渐地被人谙知熟悉。再加上表现亮眼、年轻人前途无限。所以无端地被很多摔角手所眼红腻恶。
往往此刻,我们需要行业先驱的引导和鼓励。而尼克,却没有表现出一个前辈应该有的样子。他的故作优越、居高临下让我很不舒服。
就像这件破事儿,我没有做。但还是遭到了尼克的指责。我们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可我们就是不出卖马蒂。忠于这个团队是我的选择。当初,马蒂和我刚开始组队时,我们俩就约定好:“同荣同辱、休戚与共。”
尽管我们有着现实中的矛盾,但兄弟就像片片拼图,结合后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如果不见了一片,就永远都不会完整。马蒂,就是我不想遗失的那重要一片。
III
巴迪•罗斯是我在AWA的人生导师,不过给我的建议有利也有弊。他对我浸染最大的还是调整了我对“后台政治”的看法。当AWA在Chicago(芝加哥)等一些大城市的光辉逐渐被文斯的WWF掩盖时,他像个怨妇一样恨东怪西。
这不怪他,因为那个时候情况超乎想象的艰巨,酬金开始折半、人心迷茫不齐。就算联盟人员再努力地工作,周薪不过只有固定的100美金。而凡尔纳为了挽回局面,让我们每周拼命地加班。有次巡演,我们要耗费八小时的车程赶往芝加哥。之后还必须要立刻回到明尼亚伯利斯为明天的表演做准备。
虽然这貌似效率很高,但是从月度的经济数据上来看,没有起到任何用处。就这样,压力分摊到了每个摔角手的肩上。我们需要一个导火线来引爆“不满。”
“肖恩,我是不会去芝加哥的。你自己也好好想想!如果芝加哥的树上有100美金,谁会花八小时的时间去芝加哥拿这美金?”巴迪嘴里含有未咽下去的唾沫对着我说。
“谁会去!”我当即回应他道。
“对啊,谁会去!可你们现在不就在干这种事情么?”
“巴迪,你是对的。算了,我也不去了!”最后,马蒂和我都没有去芝加哥。缺席巡演自然会遭到别人的谩骂。但我们俩无所畏惧。
毕竟,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带脑子思考问题。之前我们没有做过的事情,他们赖在咱们身上。现在我们光明正大地承认罪行了,他们除了口头上能过过瘾,又能把我们怎么样呢?
我和马蒂被告诫的缘由远不止捉弄人和逃巡演。因为我们两个人生来顽闹,所以天性沉默寡言的人以及老一辈的摔角手们大多数不喜欢与我们共事。我们还曾有过,将酒店房间破坏而被酒店经理赶出酒店的经历。
我依稀记得有次在Showboat(金舫)酒店,公司已经为我们办理了退房手续。但我和马蒂在房间里喝了一晚上的酒。醉得不省人事。我们把酒瓶扔置一旁,堆积如山。却又转念一想,“打碎它们岂不是更好玩?”
于是乎,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将空酒瓶砸向房间门口,玻璃渣碎在空中,漫天飞舞。就这样持续了没多久,整个房间无处不弥漫着冲天的酒气,和散乱着遍地的残渣。
第二天,女佣来打扫房间……但门被玻璃卡住。最后,她不得不撬开门往里面偷瞄。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天哪!”她就这样尖叫着,跑开了…如果有人问我们,为什么做这些愚蠢的事。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他:“没有。”如果真要探究我们有何动机的话,可能是我们再也不会去Showboat(金舫)酒店了吧?
这件事闹得也很大,公司的员工人尽皆知。等到下一次录像,集合地点在一个叫Lamplighter Inn(点灯人酒吧)时,几乎所有人都对我们侧目而视。
III
自从离开了德克萨斯州,我的整个生活都改变了。我不再是那个天真无邪,眼睛炯炯有神的菜鸟了。
如今的我叫肖恩•迈克尔斯,二十一岁。有辆很酷的跑车和“传奇”的摔角事业。并且能每周登上电视。这些都让我感觉自我超级良好。不仅如此,在我的视角里来看,我就是迷你版瑞克•福莱尔。
曾经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摔角手,而现在我不但是了,顺便还做得有模有样。我已经上天了!不知好歹为何物了…
AWA联盟在夏天是几乎没有日程安排的,只有当天气转冷时,才会有人去忙碌。就算在工作期间,我们也不是周工作七天的制度。所以我有大把的时间荒废在酒吧…
“陈酒迷人香,情事枉断肠。”
Scott LeDoux(斯科特•莱道克斯)是一名特邀客串裁判的拳击手。他在明尼亚伯利斯开了一个Jukebox Saturday Night(周末狂欢:酒吧点唱机)。
这个玩意儿,很符合“午夜摇滚”的风格。所以我们每周二晚上都会去那唱歌,即使周二在别的地方工作,我们也会在它关门前,赶去胡乱唱几首过个瘾。我们每天晚上的活动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周一去Eddie Webster’s(埃迪•韦伯斯特酒吧)潇洒。周二去点唱机唱歌。周三逛逛养牛牧场。周四我们开始预备着腾飞,稍微工作劳神一会儿。周五周六则甩开膀子玩。周末的我们就是午夜的精灵、派对的中心!
因此,马蒂还曾与我打趣过AWA,如果我们当初能像在酒吧一样,吸引到人来看演出的话,说不定凡尔纳还在工作呢!
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马蒂一起度过的。很少接触些新的家伙,除非他们主动向我示好。The Nasty Boys(痞男孩):Brian Knobbs(布莱恩•诺布斯)以及Jerry Sags(杰瑞•萨基斯)这两个,就是贴上来迎合我们的小子。
他们曾跟我们比划过两招。后来知道我们经常参加派对。因此,屡次故意在我和马蒂面前刷存在感。
“嘿,兄弟!听说你们晚上活动很多,能带上咱哥俩么?”哎,痞小子就是痞小子,说话也没个正形。讲真,我个人很不喜欢他们。因为,布莱恩跟杰瑞在联盟里是两个典型的“丑角儿。”他们没有自己的原则,比“午夜摇滚”还不讨喜。但最终我和马蒂还是默许了他们的请求。
毕竟玩嘛,人越多越好!
“参加夜总会”从未影响过我的工作。在AWA浑浑噩噩的日子里,我甚至几乎不锻炼。虽然我每天回家都很晚。但我总是精力充沛。打个比方,如果我凌晨四点钟上床睡觉,那么这一天,不到中午十一点我是不可能起床的。等到我完全清醒后,会去Country Buffet(当地地区自助餐)吃点早饭、放松一会。然后在下午两点钟左右,赶往工作场所。
至于晚上,我经常选择在Burger King(汉堡王)随便吃一点。因为时间过于充裕,它帮我打破了很多束缚。所以再也没有哪天日子比这段时光更快活了。仅凭几个月,我就成功地在AWA立足脚跟。不仅如此,我于后台也有着雄厚的势力。
科特、马蒂、斯科特还有我共同组成了同盟会。这就是人们口中的“梦之队。”(同行摔角手们挤破头都想跻身于此)我们至少看上去光鲜亮丽,但其实从内心来讲。我可能心理上出现了点异样。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那就先从住宿环境讲起吧。首先,巴迪、马蒂、Col DeBeers(库尔•德比尔斯)与我住在一个小区。但偏偏只有我是独居的。就比如马蒂有女朋友陪,巴迪和德比尔斯是室友。
哎,…“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尽管我已经成年了,但我还是缺少这个年纪所该有的自制力。除了喝酒我没有别的爱好,至于读书?对我来讲更是天方夜谭。
再加上,经常目睹别人回家有家人、爱人陪伴。而我只有醉了,才会有“人”无微不至地关心我。(醉酒幻想出的人)我因此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并开始讨厌工作、公司。消极情绪溢满全身!甚至认为,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会觉得,消磨时间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情吧。更不幸的是,我逐渐地有点自怨自艾。我曾陷入一个怪圈:“我到底会些什么?”而答案也是一个死循环:“摔角、喝酒。”
在大量的空闲时间里,我没有再像孩童时期那样涉猎多方领域。同样,我拒绝出门去看电影以及与人约会聚餐。其实,并没有所谓的“绳索”扣住我,但我想逃跑、却又逃不掉。而摔角,这时候也满足不了我了。所以我开始找些不正当的玩意儿乞求度日。
之前我听说某些人会嗑药(毒品),来欢愉时光。最初我是抵触的,但我终究还是拜倒在了“诱惑”的石榴裙下。我的日常生活就从这时起变得极为“平凡”:起床吃饭。如果我感觉自己要“飞升”了,那我就随便锻个小炼、续个命魂。总体可以概括成十三个字:“夏天躺、工作混。看些摔角醒醒神。”
不过我至少在摔角时,是全心投入的。可一旦到了休息日。我如同万蚁上身,不舒服与焦虑蔓延整个人。往往这时我会想:“算了,嗑药吧…”
嗯…吸毒的想法就这么简单地在我的脑海里埋下了种子。于是,我便在自我虚构的迷幻高潮中,捱过了一日又一日。
我,亲自走进了雾霭之中、迷失了自己……
说来也奇怪,当我作为肖恩•迈克尔斯、“午夜摇滚”的成员时,我或许还能清醒点。而一回到“家”,做回肖恩•希肯巴顿时,我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只好假装自己还活着。可能仅有嗑药睡觉,才是最好的逃避方式。
至于女朋友特蕾莎,噢,天啊!我都快要忘了她了…她偶尔会来看望我。很快,“枕边人”就意识到我变了。我曾告诉她,我们两个人无论是感情还是人生都已经不再是同一平行线了。我想她懂我什么意思。因为她的人生轨迹可是朝着“太阳!”而我正处于暮光下所照射不到的那个点。我和她如同相隔Twilight Zone(阴阳两界)。
有次我在嗑药的状态下与她熬电话粥,她听出了我的异常,但她并没有因此被我吓到。她只是平静地对我说:“也许我们不适合在一起。”
嗯…看来我陷入了麻烦。这情爱的突破口究竟是什么呢。我开始有点清醒,我和特蕾莎已经完了…我有时候会拿我的身份,来替我的所作所为当挡箭牌。“我是一名摔角手,你不会懂的。我和你不一样!”
但我似乎忘了我另外的一些身份:特蕾莎的“未婚夫”、哥哥姐姐们的弟弟以及父母亲的孩子。学会切换两种生活状态是摔角手的入门教程。而我却一直都没有学会。其实那时,我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我仍具备着“思考”的能力。我会认真地思考一些歪门邪道。
“我没有一个人生活过、我没有尝试过!”这种种甩锅的理由就是我“思考”的结果。你要清楚,我来自一个体面保守的家庭、我现在正享受着成功的滋味儿、我想尝试感受那些“未知的事物、”我要知道我能力的上限究竟在哪儿!
我…不是个男人…
(下面是一段渣男语录)
如果我是个敢于担当的男人,我早就跟特蕾莎说再见了!我只是没有精力去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至于之前为什么不能洒脱地结束这一切?一部分原因是怕惹特蕾莎伤心,另外一部分原因是我害怕孤单…
我真的很在乎特蕾莎。同样地,我知道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我的爱没有恶意,她至始至终都在享受着作为摔角手女朋友的光彩熠熠。我曾多么希望我有勇气终止这段感情。这样对她更公平。而我却迟迟割舍不下。
在乎并不是爱情,如今我们俩渐行渐远。她最后输给了爱情。
“没有理智、情爱、激情的狂欢是曰:黎明的狂欢…”
End Of Chapter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