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面对网络暴力,法律真的无能为力吗?

网络暴力
粉色头发事件
1. 取证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诽谤与侮辱都属于法律惩罚的范围,注意:名誉权的本质是对于他人人格的尊重,与话语中的事实不是首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能通过指责他人的错误 来获得道德平衡,不能有所谓的道德优越感,这种东西要不得。
3.思想的空洞与浅薄导致观点的极端和情绪的残暴,(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群体极化”,演变为网络处刑,我们的情绪越来越容易被挑动)一句不太深刻的话,人的偏见是一座高山,举例:理想国中牧羊人的例子,隐身的戒指,让我想起了魔戒。
4.现在的困境是如何使行为得到对应的惩罚,司法程序,如何使行为者现身,没有真实信息是无法立案的,法院的调查令是立案之后才能签发,但是网络平台也负有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魔幻与荒谬),行政不法行为途径也是可以走的。所以一切的第一步就是获得对应的信息,就是要知道我们面对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