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在美國收到法院通知擔任陪審員的流程。

2022-06-06 14:51 作者:獨孤寒心  | 我要投稿

在美國只要有合法簽證且生活的夠久,又有報稅義務的人,估計就免不了要收到這個了。

因為在美國人眼裡,擔任陪審員是你身為公民的義務,維護司法公正。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英國法庭旁邊有一堆人坐在跟別人隔開的位置。

電影:失控的陪審團(Runaway Jury)也著重描寫了。

星爺電影:算死草或整人狀元裡也有陪審團的描述。

關於英國跟美國為啥用陪審團制度,我相信會有更厲害的Up說明。

我不是專家,就不解說了。

我感覺是,當一個人有罪沒罪,是由一群根本不認識控方跟辯方的人,只憑現場雙方提供的供詞以及檢方提供的證物,去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可能會比只讓法官一個人判還要公平些。

因為法官就1個到3個,而且花很多時間讀法律的人,不一定有機會知道民間疾苦。

當然,也確實有不少平民出身的法官做得很好就是了。

而我這不是要科普啥的,之所以有這專欄,就是我也收到了一份陪審員通知書。

信件外表長這樣的。

正式法院傳喚信函

Summons其實可以翻譯成『召喚』。

如果有人以前看過『笨蛋、測驗、召喚獸』,就知道每次腳色要召喚小怪獸前都要說『Summon』!

拆開信函,有以下一些內容。

新冠疫情下的法院通知。

這個不是我主要想翻的,內容不外乎是出席陪審會議依舊可能需要戴口罩。

前往法院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美國總算搞環境保護了。

這個也不是我主要想翻的。

這個是回函,用於任何原因不能出席陪審員活動的。
這個其實沒啥特殊的,就是一個簡單的說明,出席陪審員會議最少要一天。

但如果你確實被選上了,起碼3到5天,而且政府不給交通費以外的補貼,你只能跟自己老闆協調,但正常的公司老闆都必須給薪休假讓你出席陪審員會議,因為擔任陪審員是美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責任。

這個就是一些細節,提到出席前請先帶一些基本證件,還有先跟雇主報備你有多少假可以用,3到7天就是這裡寫的。
這個才是我特別想說明的。

想去擔任陪審員的就不用看了。

我要說如果你其實不想去陪審員會議,要怎麼說明你不能去或是不用去。

要先說明,擔任陪審員不需要豐富的法律知識,你不必是法律系。

你只要依照你社會生活經驗,在觀看與聆聽會議的一切細節之後,按照你自己的生活經驗判定有罪沒罪就可以了。

如果所有陪審員都是律師或是檢察官等級,誰知道案子會成啥樣?

陪審員制度就是要讓市井小民也能表達在市井小民階層的人,會怎麼判斷案子。

好啦!

回到最後一張紙,如果你不想去,有沒有什麼方法呢???

根據前面幾張紙的說明,說只有2種條件可以不去,把東西放在回函然後寄回法院,應該就沒事了。

可以不出席陪審員會議的人有兩種,一種叫『Disqualification』,一種叫『Excuse』。

翻譯也很簡單,Disqualification就是不合條件。Dis-就是沒有或是不能的意思。

Quilify就是有條件,使符合的意思。

Excuse可以翻作藉口,也可以翻作理由。

然後開始從Disqualification開始列舉。

  1. 我不是美國公民。(其實擔任陪審員只有美國公民可以擔當,綠卡都不行)

  2. 我未滿18歲。(就算是美國公民也要18歲以上才可以擔當)

  3. 我不定居在加州。這裡有個生僻單字,domiciled,通常居民都用Resident,我平常也沒有機會看到Domiciled。

  4. 我雖然居住在加州,但是不居住在法院所在的郡縣。(County就是郡縣,加州不是只有舊金山、洛杉磯跟聖地牙哥喔!還有很多小地方,County就是比City還要小一點的地區)

  5. 我曾經瀆職,而且我的公民權尚未恢復。(啊...這是說曾經被褫奪公權嗎?)

  6. 我沒有足夠的英文知識。(因為美國其實有很多州的居然母語是墨西哥式的西班牙文,美國沒有國定語言,隨便你想以啥為母語,他們只會說你去啥學校,那個學校對英語的要求是到哪程度,不會一句英文都不懂就在美國活不下去,只是生活會受限很多,有些人會說墨西哥講的是西班牙文,但事實上墨西哥的西班牙文已經是變體了,很多西班牙人是沒有辦法完全理解墨西哥人在說啥的)

  7. 我現在就在法院工作。(比如保安或是法院裡的其他工作人員)

  8. 我現在就是法院其中的案子之一。(被告、原告之類的)

  9. 我曾經被定重罪,現在正在保管束或是緩刑之類的。(就是已經被定罪過,而且依舊在司法監視下,這裡有個比較常見的單字了,Felony,在美國可不要輕易講這個,重罪影響前途是非常嚴重的)

  10. 我現在正在監禁或是坐牢。

  11. 我是性侵犯。(這樣的人沒法公正的對案子提出判決,因為自己在性別上就有侵權跟攻擊的傾向)

不符合的條件就是上述11項了。

12項開始就是雖然符合陪審員資格,但是為何還是不能去擔任陪審員的理由。

12. 我過去3年內已經擔任過陪審員了。(就是不應該短時間就讓同一個人負責參與審判)

13. 極端財務困難。(就是真的沒錢,如果去參與陪審員會餓肚子之類的)

14. 有人員或是小孩照顧的困難,例如單親家庭,需要照顧家中老人或是年幼的孩子。

15. 交通困難。(比如居住的地方太偏僻,交通不便之類的吧...)

16. 我在服兵役。(有些部隊確實不能說放假就放假)

17. 身心障礙者。

18. 永久的理由。(就是終身殘疾人員)

19. 這個我不懂,和平官???應該是某些法條提及不用參與陪審員的人吧。

20. 此人已死。


好啦!這就是美國陪審員傳喚信函裡寫的內容了。

本來是早就該貼出來,但是最近發生了一件我非常火大的事情。

讓我精神狀況不好,晚上也睡不著。

但是人生就是關關難過關關過。

有啥困難也都只能勇於面對。

你若不能解決問題,就會被問題解決。

我明天上班,也是要主動去解決問題的。

共勉!

在美國收到法院通知擔任陪審員的流程。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