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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结构-领养家庭(Adoptive Families)

2020-08-04 19:03 作者:圆茄道士  | 我要投稿

        近年来,美国的家庭结构或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前几代,大多数儿童成长于传统家庭,例如结婚的、异性恋家庭,或收养家庭。今天,几乎大多数18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都是跟父母双亲居住,但是这个比例却急剧下降。另外,这其中很多双亲家庭是同居家庭或者再婚重组家庭-离婚或再婚的结果。当然也有大量正在增加的其它家庭类型,包括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男同或女同),祖父母为户主的家庭等等。已婚夫妇与其亲生子女、领养子女或继子一起生活的家庭比例从1970年的40%下降到2000年的24%。

        如果不出意外,传统双亲家庭的儿童会比那些离异、单亲、再婚重组家庭的儿童表现得更好。然而,家庭结构本身不是关键;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创造愉快、融洽、和睦气氛的能力对子女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婚姻状态本身(赫瑟林顿&埃默瑞,1989)。

领养(收养)家庭-Adoptive Families

         在历史上所有文化中都有领养的记载。不仅仅是不育人群,单身人士、老人、同性恋家庭(男同或女同-注:同性恋在某些西方国家是合法的),或者那些已经有婚生子的家庭都有可能领养儿童。收养是通过公共或私人机构或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的独立协议进行的。独立收养变得越来越普遍。在美国,大约60%的合法收养是由亲属收养的,通常是继父母或祖父母(埃默瑞&豪加德,1998)。越来越多的非亲属收养的儿童超过了婴儿期,是外国出生的,或有特殊需要。这是因为避孕和堕胎合法化的进步减少了可收养的健康美国白人婴儿的数量。未婚白人妇女所生婴儿的比例从70年代初的19.3%下降到90年代初的1.7%,而黑人妇女一直不太可能把孩子交给别人收养(布罗津斯基,1997年)。

       大约有8%的领养是跨种族的,通常是指一个亚洲或拉丁美洲的孩子被领养到一个白人母亲的家庭中。由此产生的家庭是美国多种族家庭中数量最多而且不断增加的一部分,1995年,其中约140万美国家庭是由跨种族婚姻组成的。关于跨种族收养的规则因州而异(不同的州法律不同);有些规定优先考虑同种族的收养,而另一些则要求种族不应成为批准收养的因素。

       领养儿童会带来很多特殊挑战。除了常见的父母身份以外,养父母需要处理如何将收养的孩子融入家庭,向孩子解释领养的过程,帮助孩子培养健康的自我意识,也许最终还要帮助孩子联系亲生父母。

       根据文献的记录评估,收养儿童和未被收养儿童在适应能力方面几乎没有显著差异。婴儿期收养的孩子最不可能有适应问题。任何确实发生的问题似乎都是在性成熟的时候出现的(青春期)。

       领养外国出生的小孩会带来特殊困难吗?大量研究表明事实并非如此。一项在100个以色列家庭中进行的研究中,包括一半来自南非的领养儿童和一半以色列儿童。分别有两个组:7岁组和13岁组,这些儿童都是在出生后不久被领养的。他们在社会心理适应,学校适应和学习成绩,家庭行为,以及适应领养方式上并没有显著的区别。

        传统意义上讲,领养是保密的,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和领养父母是不能见面的,而且生母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近些年来,当事人共享信息或直接接触的公开收养已变得越来越普遍。公开收养的风险有时被认为是相反的,一项研究发现,通过直接接触,养父母往往会更自信地认为这种安排是永久性的,生母不会试图取回孩子。同时,他们(养父母)更有可能认识到孩子对了解自己或他的出身有兴趣。在一项对3年前领养过孩子的1059个加利福尼亚家庭的调查中,领养是否公开似乎与孩子的适应能力和父母对领养的满意度没有关系,这两个方面都非常高(贝瑞,巴特,尼德尔,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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