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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 从上海时装周絮笙走秀争议看汉服标准必要性

2023-04-14 20:12 作者:汉服世代  | 我要投稿

现在婚服嫁衣行业在汉服问题上

往往是企业态度傲慢,

看不起真正的汉服商家,

也不屑学习汉服文化。

汉服市场因此需要完善,

汉服标准也因此需要存在。


(本文、图转载自小红书@汉式婚礼策划大秦)


#上海时装周絮笙走秀争议#


上海时装周的走秀出现了大量类似汉服的嫁衣,该嫁衣品牌宣传中也大肆冠以汉服之名。其行为是否妥当引发了热议讨论。


质疑者主要是围绕其展示的服装产品不符合汉服标准,使用汉服之名有蹭汉服热度,曲解汉服文化之嫌,从汉服的文化传承角度对其宣传行为给予否定。


支持者则是以汉服应该与时俱进,这次展示的衣服不过是人家紧跟时尚精心设计的新款汉服而已,谁规定汉服必须和古代的一模一样?


应该说,这些不同观点根本上是在围绕汉服的标准展开的激烈论战。客观地说,过去当汉服运动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的时候,其中的参与者渴望一个客观可信的汉服标准;而当汉服已经产业化后,汉服的标准变得更加迫切。

(图为本次走秀擦边汉服的行为)



#改良汉服?浑水摸鱼!#


这种迫切性,抛开文化传承等高大上却在商业社会有些苍白的理由,最主要的还是要维护——汉服,这种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很多旁观者没有参透这一层关系,误以为是汉服同袍也好,汉服研究者也好,故意画地为牢,给商家立规矩,画圈圈。


甚至有人指责是强调汉服形制的人桎梏了汉服的发展。对于这种观点我只能说:拜托,当早期汉服运动者穿上汉服宣传上街被人污蔑为寿衣的时候,这些商家,这些享受汉服业已成型市场红利的资本大佬在哪里?汉服运动能走到今天让汉服为国人所熟悉,靠的不就是这些文化爱好者的坚持吗?


今天汉服火了,有利可图了,一个个出来摘果子还要抢话语权,将汉服改得连老祖宗都不认识。而且这些所谓的“改良”是真的出于大众的审美认知吗?


我看更多的是代表着大资本大企业以及旗下设计师的一种主观傲慢,将自己一知半解的认知强行融入到作品中去欺骗大众接受,再反过来标榜代表大众的审美。简而言之,在他们眼中:传承文化我的设计是最棒的,没文化也是消费者自己选择自找的。


(平台上的虚假宣传)


混淆汉服概念根本还是利益作祟,而强调标准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汉服标准真的明确普及,谁会重金去购买这些不伦不类的产品?


对汉服熟悉的群体如汉服同袍、文化爱好者,本身自带甄别能力,不会是这些"影楼四不像"的市场。而完全对汉服形制没有需求的客户,只凭自己喜好选择,成为这些影楼产品的市场也无可厚非。


原本如果汉服与这些非汉服产品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也相安无事。但还有大批渴望选择正规汉服、但对汉服知识又尚需了解的消费者,被无良商家指鹿为马,对于这些消费者是否公平?


甚至有想要汉服的消费者在影楼商家的误导下,交定金租到了影楼,租下这些"四不像",知道实情后要求退还定金,影楼商家却狂妄地叫嚣:"你拿出我这套衣服不是汉服的证据,我就退钱!"你还觉得这对消费者是好事吗?


之前本人写文也提到了,现在汉服已经有了团体标准,汉服认定不再无据可依,如果这些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愿意用这份团体标准做一下鉴定,大家当然乐于接受,是非与否一锤定音。


退一步说,我提到了一个大众认知的概念,有人借此抓住话头:你的汉服标准全国人民有多少人知道,怎么就叫大众认知?


但既然是对汉服的认知,肯定是喜欢汉服、研究汉服、了解汉服以及潜在汉服消费者、使用者是这个“大众”的范畴。你让完全不了解汉服的人去给汉服定义,做标准,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汉服运动十几年,汉服的种种标准早已经通过各种科普深入这部分群体的人心,否则也不会这样快让这次时装走秀借着舆论火了一把。

(明制翟衣的正规汉服对照)


#制定汉服标准势在必行#


至于质疑标准是否有必要存在的人,我举一个其他行业的例子。


为什么几年前的三文鱼、虹鳟鱼会因为标准认定大火了一把?不就是因为有大量无良商家以廉价的虹鳟鱼冒充三文鱼吗?如果标准无用,广大消费者可是着啥急呀?


可能有人会说,汉服又不事关健康,犯得着吗?再说汉服标准谁说了算?我只能说对比三文鱼标准,现有的汉服团体标准绝对是良心之作了。


要知道当年的三文鱼标准可是人为将虹鳟鱼认定为三文鱼,结果被舆论追着连挖苦带损骂了好几个月。你不是说健康问题吗?人家三文鱼标准一个底线要求就是不能检出寄生虫,可以说已经保障你的健康了,为什么大众不能接受?因为它是一份混淆概念的标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体标准引发的虹鳟鱼和三文鱼的专业之争)


而我们可以倚靠的这份汉服团体标准,则细致严谨,断绝了无良商家混水摸鱼的可能性。回首庆幸,这份汉服团体标准的制定者、参与者不是今天这些动辄蹭汉服热度、混淆汉服概念的商家。



汉服团体标准

作为非强制性标准,汉服团体标准在现阶段还只是一个参考。但这里给有汉服需求,却又不是汉服同袍、没有大量时间学习了解汉服形制的消费者一个反向使用的办法:


对于那些不老实,不明确自己产品的商家,消费者在与之签订服务合同(主要是婚服租赁)时,明确要求商家提供符合汉服团体标准的相关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有这一条,商家只能要么老实明晰自己的服务产品类别,要么承担违约赔偿的风险,以此倒逼市场完善。


汉服市场需要完善,汉服标准也需要存在。虽然对于这个标准的细节尚有不同观点存在,但请相信,在面对明显为了商业利益狂蹭汉服热度、浑水摸鱼挣黑心钱的企业,从无到有走到今天的汉服文化推广者们,心绝对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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