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休这件事,我们得感谢美国?


从看见“关注up主7天以上可评论”,其实答案已经有了。
《中国入世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以及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入世的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T/L/432号文件)都没有记载关于中国劳工休息的条款条例。
并且WTO,1994年才更的名,从关贸总协定更名成WTO,1995年1.1才正式运作,中国就急着谈判了是吗?明明是1995年才提出正式加入,为什么94年就开始跟美国辩论赛了?01年才入的WTO,95年5.1日就开始讨好美国人了?
而且WTO官方文件明确说明了”WTO当前规则不对劳动标准作任何限制“,而且世界劳工组织ILO是联合国下属组织,并非WTO组织。
说完世界的,说说国内的。
1952年,其实政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坚持贯彻8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8小时”,同时明令限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
最终就是劳动部在《关于我国职员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条例》中非常明确地说明:“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以及每年有22个工作日休假”。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完全不好,因为当时国内的经济情况不是一般的差,加上一些时政因素,然后很多政策比较硬性生疏,大量活动时间占用了业余时间,最终导致执行力很差。
198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传达了邓小平关于拟将每周工作六天改为五天半的指示,理由有三点:“国外多是五天工作制;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节省水电能源”。
之后中央部门开始考虑对工作时间制度进行改革,尽管这一改革十年之后才见成效,但对国人的确意义非凡。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宣布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即五天半工作制度。这就改变了建国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48小时的旧工时制度。
1995年5月1日,新修改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开始施行。
所以我想说,真正想追求劳动者的权益,那就应该团结起来自己去追求,有问题就反馈,去争取。
而不是有怨气就被人牵着走,最后气撒错了地方还毫无改变。最终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当枪使。因为双休日是我们自己争取来的,而并非要对美国人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