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影流光」等级奖励补发问题说明及处理方案
各位律师,大家好!
今天凌晨04:00「清夏同游」活动结束后,我们接到部分律师反馈,在游戏内收到了标题为“null”的邮件。经过核实,确认参与过「灯影流光」活动且等级大于等于1级的律师,均会收到相关邮件。现制作组将问题原因与处理措施说明如下。
一、问题说明
错误发出邮件的原因:为了让已领取等级经验但忘记领取等级奖励的律师能够正常获得奖励,制作组做了等级奖励补发功能,但补发功能有误导致错误邮件发出。
邮件中道具不同的原因:邮件中的奖励取决于律师在灯影流光活动中达到的最终等级,以及律师未领取的等级奖励档数。
二、处理方案与时间
处理措施:
邮件内容是未名晶片、女神之泪、「琥珀昙华」、心动邀约,这类邮件会进行扣除回收处理、扣除时数量不足会扣负。即当律师的灯影流光等级属于下图所示的等级时,邮件会处理,扣除处理的账号会在操作完成后发放法理之谕IV×10。其他邮件均不回收。

处理时间:
等级奖励补发邮件未被领取会于9月12日过期,制作组将于9月12日中午12:30开始进行数据核查,对9月9日凌晨04:00--9月12日中午12:30前,有过问题邮件领取记录的账号进行标记,并通过扣除工具进行扣除。
三、补偿方案
针对此问题给各位律师造成的困扰,制作组将于9月12日04:00向全服律师补偿300未名晶片。请律师注意查收。
若只关注处理方案与补偿,以下信息可以忽略。
一、详细问题说明
邮件中的奖励取决于律师在灯影流光活动中达到的最终等级,以及律师未领取的等级奖励档数。
实际收到的奖励为最高等级对应的奖励 ×(未领取的等级奖励档数+1)
举例如下:
1、未购买锦灯的律师小A,灯影流光最终等级为20,对应奖励为女神之泪×1,活动结束前已领取所有奖励。问题邮件中包含女神之泪×1×(0+1),即女神之泪×1。
2、已购买锦灯的律师小B,灯影流光最终等级为35,对应奖励为思维之星 II×1+女神之泪×1,活动结束前有2档奖励未领取。问题邮件中包含(思维之星 II×1+女神之泪×1)×(2+1),即思维之星 II×3+女神之泪×3。
3、未购买锦灯的律师小C,灯影留光最终等级为55且已领取50级等级奖励,对应等级的彩绘花灯在第55级无奖励,因此不会收到问题邮件。若小C已领取奖励的等级小于50级,则小C会被制作组补发应当获得的等级奖励。
4、已购买锦灯的律师小D,灯影流光最终等级为55,对应等级的彩绘花灯在第55级无奖励,锦灯对应奖励为法理之谕 IV×8,活动结束前已领取所有奖励。问题邮件中包含法理之谕 IV×8×(0+1),即法理之谕 IV×8。
二、详细处理措施
1、领取了未名晶片、女神之泪、思维之星的账号:
a、未消耗则进行扣除处理,若女神之泪不足则扣除等额未名晶片,若未名晶片不足则进行扣负处理。思维之星不足则对赠礼I 进行扣除或扣负处理。
2、领取了「琥珀昙华」的账号:
a、若领取邮件前,律师拥有的「琥珀昙华」未满星,且「琥珀昙华」残影100个仍存在,直接扣除残影;若残影已用于升星,则扣除无限之星II×4;若无限之星II不足,则做扣负处理。
b、若领取邮件前,律师拥有的「琥珀昙华」已满星,则领取时会直接转换为赠礼I×1000,即对赠礼I 进行扣除或扣负处理。
3、领取了心动邀约道具的账号:
a、若心动邀约未使用,直接全部扣除。若领取邮件前,律师已拥有4款Q版邀请函,使用时会直接转换为1280未名晶片,此种情况会直接扣除或扣负未名晶片。
b、若律师将心动邀约道具转换为新的Q版邀请函,则直接扣除最新获得的Q版邀请函。
c、若律师获得的心动邀约道具先兑换了未拥有的Q版邀请函,还有多余的转化为未名晶片,则对Q版邀请函做扣除处理,对未名晶片做扣除或扣负处理。
针对上述3种情况会被处理的账号,客服会在扣除操作完成时,向此账号发放法理之谕IV × 10。
4、领取了多份材料奖励却利益受损的账号:
如已领取等级奖励停留在11级,领取了等级经验达到了22级但未领取等级奖励,此类账号会收到11份材料奖励,但15级和20级的奖励价值更高,如律师想申诉处理,可以在游戏内联系客服进行处理。联系客服前,请确保材料数量足够。
5、领取了多份材料奖励获利的账号:
如已购买锦灯,已领取等级奖励停留在11级,领取了等级经验达到了20级但未领取等级奖励,此类账号会收到女神之泪 × 10,制作组会尽快及时处理,扣除问题邮件的同时,补发应当获得的奖励内容。
6、未购买锦灯且灯影流光经验等级大于等于50级的账号:
a、已领取奖励的等级小于50级/60级,制作组会正常补发未领取的等级奖励。
b、已领取奖励的等级等于50级/60级,不受此次问题影响。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