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知识点整理
私人整理,不保证完全没错误(更新截止日期2021年1月)用于驾考宝典刷题之前看,免得第一遍刷题错太多,一切冲突之处以驾考宝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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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所有空挡滑行的都不能选,右转让左转而且右侧车先行,红灯可右转,黄灯过停止线能走,校车同道和临近道都不能超车
扣分点(主要考12、6分的,其他比较少),罚款点,核发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吊销都是难点,要背的。
交通/禁令/禁止/警告/指示/指路标志,汽车仪表盘/交警手势(这两个没总结,全都是重点,自己去看,软件上找得到) 很简单(只有几个易混点),但是常考
261指能见度200米(事实上100米以上就可以),最高时速60公里,车间距100米以上
145同上(1指50米~100米能见度)
520(0指尽快离开高速公路)
(能见度太低停车,危险报警闪光灯)
补:驾考宝典里面有道题,是处理烫伤的人用温水,很明显不符合医学常识,我点了提交错误,但是不知道什么结果,你们要看到这道题,还是选温水正确吧。。。
补:


补充:考试看不清楚别凑近去看,你脸一过去电脑上的摄像头就照不到你的脸了,我就是遇到一个重来没见过的题,然后凑近去看图片,还好随机抓拍的图片里没拍到

(实在不想用百度网盘的可以看下面,但是建议最好还是用我上面发的网盘,因为下面这个没图片,没高亮,没手写笔记,没颜色区分,而且排版比较乱)

驾驶证的期限:
1年实习,初6年,后10,后永久(未满12分)
实习期:悬挂标志,无公共汽车,营运客车,警车等,不得牵引挂车,高速三年以上相应老司机陪同
驾驶证的换证居住所、补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身份证,驾驶证申请表 行驶证,更改信息)—登记地。人(包括驾驶证)—核发地
过期换证(90天,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所在地变化换证(户籍迁出,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居住地变化,向居住地(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降级换证核发地(年满60,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信息变化换证(核发地30天)(人信息变动,驾驶证损毁)
遗失补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驾驶证的审验、注销&驾驶人体检:
注销:死亡,提出申请,丧失能力,有病,吸毒,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70周岁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过大不满足条件车辆,驾驶证吊销或撤销,
(持有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的人。:
30日办理降级换证以及注销驾驶证资格: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在一年实习期内记六分以上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延长期记六分以上,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审验: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记分周期结束30日内,驾驶人转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中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计分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如未计分记录,免去审验。)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是否计满12分后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可申请延期办理。,最长三年期间不得驾车)
体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70岁以上每一年进行检查,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周期结束30日内提交证明。(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不用),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无关年龄)三年提交,记分周期结束30日内提交。
驾驶证的累积记分:分别计算累加分值。一个周期内达12分,扣留驾驶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接受七天道路法规学习,并参加科一考试,合格,计分清除返还驾驶证,不合格,继续学习。不参加学习和考试,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24分以上,参加科一以及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若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新:醉酒饮酒全部扣12分),醉酒:80/100,饮酒:20/100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
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分类&
机动车一般分为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等大类。其中汽车一般按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分类,摩托车按轻便、普通分类。
根据不同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车型还要进一步细分,如载客汽车又细分为大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和营运载客汽车、非营运载客汽车等。
机动车登记制度
机动车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行驶车号牌)。已经领有号牌的机动车,当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变更或用作抵押以及报废等情况时,须办理相应的登记。
注册登记(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已报废车辆不能注册
转移登记、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变更登记(改装车。)、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抵押登记、
注销登记:车报废。
机动车检验、报废,强制保险
机动车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办理注册登记和定期检查时,须提供合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交通信号:信号灯:(机动车)禁止通行,(右转弯的车,遇到红灯可以右转,但要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和直行机动车)准许通行,(避让原则,右转让左转。,转弯让直行。)警示。(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禁—虚线处转弯到—通(箭头方向。),),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信号灯(持续闪烁的黄灯,交通事故易发段),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路口信号灯)),
交通标志: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
指示标志
只准直行
,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
交通标线:
指示标线(安全车距在数字上应不低于行驶时速的数值。,港湾式停靠站即使没有标注车辆专用(公交车),社会车辆不能停靠)
禁止标线(停车线停一切。无停止线停路口以外。)
警告标线
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警察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雨、雪、雾、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执勤时,可以右手持指挥棒按规定动作疏导交通。
道路通行原则:
右侧通行原则,分道通行原则,
优先通行原则右转让左转,左转让直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校车 行人优先)。 环岛口外让口内,谁先放行谁先走。
有交通标线控制的让无(有障碍,让无障碍),无控制让右方道路车先行。 安全通行原则(人身安全财产损失。)
道路通行条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 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合格标志,
车辆报废去注销,不能随意改变机动车的使用性能;
不得改变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
应当做到不得喷涂、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酒精含量20到80为饮酒,大于等于80醉酒。不连续驾车超四小时,不每天共超八小时。不将车交给无驾照人(包括吊销暂扣)。
车速:超过50%以上,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证
无城30公40,有城50公70。同方向两条以上城70公80,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30。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二轮摩托侧三轮摩托电车城50公路60。。(单位院内居民区内低速)
261,145,520
特殊情况:
不超过30公里(电瓶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沙尘、冰雹、雨、雪、雾天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高速路上,20)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超车:左超车左转向灯,右转向灯,安全距离
。禁止:前方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
行经铁道路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流量大路段
会车:夜间150米外,近光灯。辅路让主路进出
掉头:禁止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等(掉头或倒车)。,应当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在调头地点50米至150米处提前驶入最左侧车道。
分道: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慢速车道行驶(因为不能超过30);大型客车,实习期内人车,摩托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当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和摩托车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时,只能在辅路上行驶。
变更车道
1.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2.按顺序依次行驶,不准频繁变更机动车道。3.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4.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受阻路段
1.机动车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
2.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3.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4,车道减少路段,依次交替驶入。
漫水路:一看二探三通过(同铁路道口,停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低档位高转速,缓慢进水匀速通过,不停车不换挡油门不回收不加速。,间断轻踩制动踏板—排干制动器系统中的水分。)
灯:
1夜间等:前照灯(远近),示廓灯,后位灯。
2某些路段提前50到100米开转向灯。车辆驶入环岛时,不开启转向灯,驶出开启右转向灯
3,近距离行驶,会车不开远光灯。
4危险报警闪光灯:牵引与被牵引的机动车、道路作业车辆、警车护卫车队以及能见度低气象条件下(雾天)行驶的机动车可以使用。
5,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喇叭:急弯坡道顶端等。
牵引车(灯)(不能有摩托车。):牵引车与被牵引车均非实习驾驶员。夜间使用牵引绳软连接(两车间大于四米小于十米。)(无刹车只能用硬牵引),装反光标志物,
慢速车道,辅路,30以下
小型载客汽车只能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七百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强调旅居挂车不是房车,房车有自己的动力装置,而旅居挂车没有独立的动力装置,需要机动车牵引,无人
被牵引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车的宽度。
(专用清障车。:转向灯坏了,照明装置失效,方向盘烂了,全车没电。高速公路)
机动车发生故障时(驾驶人需随车携带警告标志和有效灭火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应急车道)。难以移动的在车后50到100米(高速150)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报警。
临时停车:道路右边,驾驶人不得离车,1,五口三站2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7.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
8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雾灯。
校车:交通拥堵时优先通行,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车道。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不避让200元罚款,扣6分)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驾驶摩托车不能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高速公路:120/…/60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最低速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一百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一百米以上的距离;
>车速低于每小时一百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五十米。
能见度小于二百米时,开启雾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车灯。,车速不得招每小时六十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一百米以上
2)能见度小于一百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四十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五十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五十米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高速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不得载人
禁止: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协商:
(一)在本市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之间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二)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的
2、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3、无交强险标志的
4、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5、一方逃逸的
(三)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车辆无号牌的
2、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的
(四)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范围和要求1、在本市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之间造成车物
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
2、车辆能移动,且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1追尾的
2逆行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以下不咋考(除了高亮部分),瞄两眼就行)
(五)发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或者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不得移动肇事车辆及现场与事故相关的散落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请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救护,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拨打报警电话,等候交通警察处置现场
3、为了防止再次发生事故,驾驶人须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和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驾驶人和乘车人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应立即离开车辆,转移至右侧路肩、车行道以外或其他安全的位置,转移过程中要注意避让行驶中的车辆,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5、在设置和回收警告标志时,应面对来车方向,随时观察、避让行驶的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6、已投保机动车保险的车辆驾驶人或车主,还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事故现场处置
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对需要标化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侧沿中心划“T”型线如果是多车轮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定责赔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双方同等责任: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
公司办理定
损。
■理赔中的特殊情况:对于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
能够获得保险理赔,无责
方也应当向乙方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事故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现场处置
、确定责任并填写协议书。
、理赔
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险)的,当事人应当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签字后协商办理理赔手续。
定责赔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全责,一方无:由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双方同等责任: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
理赔中的特殊情况:对于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理赔,无责方也应当向乙方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事故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现场的强制撤离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当事人,交通警察应当责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理。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范围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造成人员受伤,但受伤人员认定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
3、机动车之间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不具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条件的交通事故。
1、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填写《简易程序处理交通
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记录交
通事故有关事实,当事人签字后撤离现场。交通
恢复后,由交通警察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
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2、应当事人的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对损坏赔偿当场
调解一次,并在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
人签名后各自留存。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保
险公司理赔。经交通警察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
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书》需逐项填写,确认清晰无误后双方签名,各执一份。
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范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及财产损失的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六大类
(一)扣留机动车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六)撤销机动车登记及驾驶人资格
1、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2、具有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证书证号牌号行驶证驶验合格标志保
险标志嫌疑的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
6、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7、收集交通事故案件证据需要的。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
(二)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
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三)拖移机动车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除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外,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驾驶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的方式(拨打122)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四)收缴非法装置
1、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2、加装其他与注册登记项目不符,且影响车
辆安全的装置。
(五)
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1、对酒精呼吸测试的酒精含量有异议的。
2、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3、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
驾驶机动车的。
(六)
撤销机动车登记及驾驶人资格
机动车所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
机动车驾驶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罚(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超载运输的有以下几种不同处罚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7、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9、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