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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批判(直播时随便写的一点)

2023-03-25 09:11 作者:兩儀式_  | 我要投稿

上回有一个视频我们说到,罗素对三个维度的本体论地位是不反思的:数学,逻辑,伦理。这三个维度基本也就奠定了学院老保们的角度,那么我们不妨看看同为“英美哲学”体系中的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写作中,有哪些无意针对罗素却不小心踩死了伟大的罗素勋爵的论述。

 6.123. Clearly the laws of logic cannot in their turn be subject to laws of logic.

(There is not, as Russel thought, a special law of contradiction for each ‘type’ ; one law is enough, since it is not applied to itself.)

 6.123 很清楚,逻辑规律不能反过来又遵从逻辑规律。

(并不像罗素所认为的,每个“类型”都有一个特殊的矛盾律;一个规律就够了,因为它不应用于自身。)

这一条直指罗素,罗素对逻辑学的不反思就导致,他会有一个特别尴尬的A=A,而他完全不懂辩证法,也就导致他根本没有能力为这个A=A辩护,这个A=A就是逻辑规律本身要是合逻辑的。那么到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逻辑”——1.逻辑规律显现的特殊的逻辑 2.先验的逻辑发生学,普遍的逻辑。所以到了罗素那里,这个一分为二的“逻辑”(这显然也符合他那个柏拉图主义的理念和现实的二分)就很别扭的变成一个他所谓的“先验”逻辑,另一个是不同类型里面体现出来的某某类型的逻辑。但是结合起来,他对伦理也不反思,后期又说只有先验的逻辑,这就变成了一个特别糟糕的“存在即合理”(市民生存哲学化的存在即合理)。

 6.13 Logic is not a body of doctrine, but a mirror-image of the world.

 Logic is transcendental.

 6.13 逻辑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世界的一种映像。

 逻辑是先验的。

 应该认为,维特根斯坦这里这句话还是给他老师罗素支了个招的:你如果要说逻辑是先验的,你不妨就认为逻辑不是一种“学”,Logic is not a kind of -logy. 它就是有本体论地位的,直接对应世界,是世界的映像,那么再发生出来的逻辑学,就是直接关于现实,关于世界的学问了,这和黑格尔的思路也不谋而合,但显然,我们的勋爵大人的脑子不太能理解这一点。

       6.234 Mathematics is a method of logic.

       6.234 数学是逻辑的一种方法。

       结合前文关于逻辑的论述,这一段维特根斯坦其实也是给罗素支了个小妙招:前面我帮你逻辑构造成了合法的先验东西,这里你再把数学直接作为逻辑的一种方法论,那么数学的本体论地位也就出来了,数学可以做逻辑的发生学,那么罗素对于数学的保守态度也就能补上了,然而罗素勋爵心中对数学那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显然不允许他这么做(其实我一直觉得罗素的本职是数学家)。况且就理论实践而言,罗素确实是用数学方法(比如集合论)去做这个逻辑的发生学的,但是他丝毫没有自觉,仍然把数学和逻辑以及伦理并列,他的实践和理论是割裂的。

       6.373 The world is independent of my will.

       6.373 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

这句话在踩死罗老师的同时还踩了一脚叔本华。众所周知,罗老师作为最强调自己学说科学性的逻辑原子主义者,其哲学底色居然是主观经验主义——他觉得最本真的东西就是主体亲知的经验……维特根斯坦就前面一些对于逻辑和数学的论述,再强调世界独立于意志(此处还可以结合1 和2 几个系列命题来看什么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世界,不多赘述)这并不是说维特根斯坦是一个死硬的客观主义立场了(当然早期维特根斯坦其实也有点客观唯心主义色彩,毕竟他构建的这个体系本身就是个观念论体系)应该说,这句话算是他给罗素的认识论打上的一个×,那么后来就要解决勋爵的伦理保守姿态了。

       6.42 So too it is impossible for there to be propositions of ethics.

       Propositions can express nothing that is higher.

       6.42 因此,也不可能有任何伦理的命题。

      命题不可能表达高渺玄远的东西。(改:命题不能表达更高(说的就是比命题更高)的东西)

这句话第一种解法是有一些康德主义的色彩的(也就是说有一种更高的东西(物自体)是命题不能把握的,但康德实际上是认为命题可以把握物自体,我所说的有康德的色彩是说有物自体的二分),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解为:既然前文说了逻辑就是世界的图像,数学就是逻辑的方法,那么很显然,此处维特根斯坦应该说的是:实际上也没有比命题能把握的更多的东西,因为逻辑本身就是世界的图像了。这也合乎“不可能有任何伦理的命题”,因为就生存论而言,伦理本身就已经是人在每个抉择时的那个最终的东西了,这里可能和克尔凯廓尔的“惊险一跃”有相通的地方。(维特根斯坦本人也是个虔诚的教徒),从这里对罗素的最大的批判就是:你恰恰不是把伦理放的太高了,而是还不够高,罗素那三个貌似并列的本体:逻辑,数学,伦理,实际上投射到实践上,数学和逻辑是他一个分析哲学家兼数学家有话语权的地方,而伦理实际上是他的目的论,而之所以要赋予这个伦理和其他二者一样的本体论地位,恰恰是他要实现他的投机,他要对伦理指手画脚,而维特根斯坦告诉你,你无权对其他人最直接的生存去指手画脚,用你那不经反思的逻辑和数学。

      6.421 It is dear that ethics cannot be put into words.

      Ethics is transcendental.

      (Ethics and aesthetics are one and the same.)

     6.421 显然,伦理是不可说的。

     伦理是先验的。

   (伦理和美学是一个东西。)

美学和伦理应当说都是维特根斯坦直接把握到的个体生存,他认为伦理是先验且不可说的,不应该认为他认为伦理是某种物自体,应该说,伦理就是那个最直接的你可以去体验且不能拒绝的东西(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伦理和所谓的赏罚是没有关系的,这一点直接区别于罗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伦理价值判断都是绝对的伦理价值判断,和任何外在的目标和后果无关。不过他也不是认为伦理和任何形式的赏罚都无关。在他看来,赏罚本身就内嵌于善行和恶行之中了。)正因为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东西都是先验的,不可说的,所以关于伦理价值的事项就不是那些逻辑学家,数学家(比如罗素勋爵)可以指手画脚的了。(顺带提一句,这里这句话其实是批判石里克的,顺便踩死了勋爵大人罢了)

     6.423 It is impossible to speak about the will in so far as it is the subject of ethical     attributes.

    And the will as a phenomenon is of interest only to psychology.

    6.423 意志,作为伦理的东西的载体,是不可说的。

而作为现象的意志则只为心理学所关注。

意志作为伦理的载体是什么意思呢?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不可能存在一个只能看不能想(投射欲望)的世界,而罗素在他那不反思的政治姿态上,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用逻辑去发生一个你应该怎么怎么做。而注意此处维特根斯坦的心理学指的不是那个实验心理学,指的是包括现象学,精神分析等关于人心理的学说,也就是这些东西是不能被科学共同体的大学话语给化约的,人的伦理姿态就是他最直接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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