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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概论》6.3 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社会产品的实现

2022-10-09 12:3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三节 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社会产品的实现


  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要以资本的积累为前提。这一原理不仅对于个别资本的再生产是适用的,而且对于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也是完全适用的。为了实现社会资本的扩大再生产,资本家阶级就不能把全部剩余价值都用于个人消费,而必须把其中的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追加的资本投入生产。

  但是,剩余价值能不能转化为资本,还要取决于社会总产品能不能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马克思写道:“为了要积累,人们必须把剩余产品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但是,如果不是借助于奇迹,人们总只能把那种能够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物品(即生产资料)或劳动者能够用来维持生活的物品(即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一句话,剩余价值能转化为资本,只是因为在剩余产品(它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中已经包含有一个新的资本的物质成分。”[1]

  所以,为了实现资本的积累和社会资本的扩大再生产,就必须具备这样两个物质条件:第一,社会产品中要包含有追加的生产资料;第二,要包含有维持追加劳动力所必需的追加的消费资料。至于追加的劳动力,那当然也是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但这个条件对于资本家来说,一般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常存在着庞大的产业后备军,资本家随时都可以找到追加的劳动力。

  扩大再生产的各种物质要素既然要由社会总产品提供出来,因此,社会产品各部分就不能保持原来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的那种比例关系,而必须按照扩大再生产的要求重新加以组合。马克思在谈到由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过渡的前提时指出:“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与产品的绝对量无关,对定量商品而言,不过要假定所与产品不同各要素已经有了不同的安排,或不同的功能规定。”[2]那么,社会产品各部分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比例关系重新组合,才能提供出追加的生产资料和追加的消费资料,以适应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呢?

  首先,为了能够提供追加的生产资料,第一部类当中代表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这两部分产品,在价值总量上就不能仅仅等于第二部类所消耗的不变资本,而必须大于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因为只有这样,这两部产品在补偿了第二部类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之后,才能余下一部分生产资料来满足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对追加生产资料的需要。因此,第一部类的(v+m)必须大于第二部类的c,这是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基本条件。这个条件用公式来表示就是:

Ⅰ(vm)>Ⅱc

  如果Ⅰ(v+m)=Ⅱc,那么,第一部类提供的生产资料就只能满足两大部类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如果Ⅰ(v+m)<Ⅱc,那么,连第二部类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也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其次,为了能够提供追加的消费资料,第二部类当中代表不变资本和供积累用的剩余价值这两部分产品,其价值总和就必须大于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加供资本家个人消费用的剩余价值的总和。因为只有这样,第二部类所提供的这些产品,才能在补偿了第一部类工人和资本家所消耗的消费资料之后,还能余下一部分消费资料来满足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对追加消费资料的需要。以m/x代表供资本家个人消费用的剩余价值部分,m-m/x代表供积累用的剩余价值部分,那么,扩大再生产的这个条件就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如果

那么,第二部类就不能为两大部类的扩大再生产提供追加的消费资料。

如果

那么,连第一部类原来消耗的消费资料也得不到充分的补偿。

  上面我们分析了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条件。这些条件表明了,社会总产品的各部门之间必须维持什么样的比例关系,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才有可能进行下去。但是,具备了上述条件,也仅仅是具备了扩大再生产的可能性,只有当社会总产品都按照扩大再生产的要求获得实现的时候,才会出现实际上的扩大再生产。


注: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636页。

[2]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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