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卫生与健康23考研复试名单



1.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成绩核算:
a.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 50%,复试笔试成绩占 5%,复试面试成绩占 45%。
b.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0.5+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4.5。
c. 复试面试成绩取现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数。
录取排序: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面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
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并按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注意事项: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 组织形式:现场复试
所有考生采用线下现场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