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0分,包括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或绩满分均为100分,最终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其具体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原始分)+笔试成绩×1+面试成绩×4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免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面试成绩×4)×2 3.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和复试均现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