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免于刑事处罚有8个情况,你符合吗?
一、案例故事
小吴在国外工作期间,曾在多国引诱和教唆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也曾在国外指使国内的助手实施犯罪行为。经过国外法院的审判,小吴不构成犯罪。当小吴回国以后,中国的公安机关逮捕了他。小吴的辩护人认为,他已经在国外被判无罪,所以国内的司法机关不该对其继续追责,小吴应该被免除处罚。那么,到底谁说的对呢?大硕和您聊聊这个法律问题。

二、8种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1、所有在中国的领域之外犯罪的,虽然外国法院已经审判了,可以不予以处罚,但是依据中国的法律属于犯罪的,依然可以依据中国的法律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国外已经对其进行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3、可以对自首的罪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可以对其减轻或免于处罚。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证明罪犯揭发了他人罪行,或提供了重要线索的,而使其他案件获得侦破等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5、自首的罪犯又有重大表现的,应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
6、对既聋又哑或者盲人的罪犯,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7、对于超过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8、预备犯可参考既遂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没有产生损害的中止犯,应免于处罚;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减轻处罚。对从犯应从轻、减轻、免于处罚。胁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减轻或免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