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的想象力(3)
巴塔耶曾经用“xing快感”举过一个例子,他说人与动物的不同,就在于动物只有交媾,而人的性爱则有意识地把伤风败俗当做主要的快感。色情这种概念是属于人的,是先有了规矩,再有了对规矩的逾越,最后才有了se 情。
人们体验的“快感”并无生物性可言。所以,性快感的来源其实是来自对于规矩和禁令的逾越,我们通过对于禁令的逾越来获得相对于生物性的“剩余快感”。举个例子,人类最好的性器不是那些所谓的性器,而是大脑,相对于动物,这也是人类特有的现象。所以,我们站在反面可以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规矩的产生恰恰用它的反面指出了快感的来源,但是却看上去与它本身无关。
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一种对于社会认可的认知、欲望的模式、对象选择的模式等等在人的心中内在化了的规矩与禁令。用齐泽克的话来说,它就是这种律法在我们内心中的低语,而这律法压抑的就是前面所说的快感的来源。
超我在我们平常看来其实是与理想与崇高结合在一起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人们之所以遵守超我的律法其实并无任何正义性可言,它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罔顾一切的命令,它只会说“你必须……、你不可以……”,而遵守它的原因找不到任何的合理性,即只能是因为律法就是律法,超我就是超我,它就是这么说了,所以必须要遵守,这是一种纯粹的暴力。我们之所以把这律法看成是正义的,恰恰是因为,只有我们把它经验成正义的,它才能运作。
举个例子,上个世纪80年代,福柯和乔姆斯基有过一场辩论,有段内容是这样的,福柯认为“‘正义’这种概念是在当下社会形成的,‘正义’这种概念,不过是阶级的产物,是统治阶级为了压迫而创造的概念,人们发动战争是为了赢,然后才说它是‘正义’的。”同时乔姆斯基认为,“存在一个以人性为基础的真正的正义观念。”福柯则不以为然,他反驳到,“难道你口中的‘人性’不也是资产阶级创造出来的吗?”显然福柯这里说的和我说的超我的正义性来源是一个意思,即超我为了让你遵守它的律法,才创造出了自己的正义性,我们只是误认了超我的正义性早已存在。
这里我不禁要问,它到底是怎么编造出自己的正义性的呢?首先如同第一段所说的,这种规矩或者内心的律法的产生,给压抑与快感的来源划出了清晰的界限和方向。同时我们要知道,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种律法在一开始是起了它本身的作用的,即这种律法确确实实地禁止人们想做但不应该做的事情,但与此同时也创造出了人们想做但不应该做的事。
说脏话为什么会有快感,那是因为它被禁止。而恰恰因为存在说“脏话”这种反抗律法的方式,让律法本身变得稳固了起来,因为人们这样就不去针对律法本身说“脏话”、不去说“疯话”,而是在律法划出的界线中说“脏话”,获得快感的同时并误认为自己在对律法本身说“脏话”。
我们来看那个著名的例子,即电影《阿甘正传》,主人公阿甘,作为一个傻瓜的阿甘简直就是超我的典范,他的行为完全就是社会秩序的楷模、他的结果完全就是社会成功的标准。那个叛逆的珍妮呢,人聪明漂亮,但是她抽烟、喝酒、泡吧、滥交、吸毒是那个时代所谓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他们那一代这么做的原因产生于,对现代社会的怀疑、迷茫和抵抗,但是这抵抗的方法不正是超我的律法从自己的反面给出的吗?最后等到珍妮这样的人老去,发现还是阿甘好,于是他们以为明白了什么是“现实”,以为自己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懂得很多道理,却依旧过不好这一生”不是因为别的,那都是自己作的。
开始接受超我律法的权威不再怀疑和反抗,因为那就是幸福的秘诀,那就是正义。可以说,这真是一部非常可怕的电影,这就是这电影表达的主流价值观的不为人知的一面,“想成功吗?那就做个傻子。你想做聪明人,对不起我挖好了坑,你们自己去开心吧。”所以超我如何保持自己的律法、自己的权威的正义性?答案就是让你享乐,你不是聪明吗,你不是叛逆吗,那你去享受你的快感吧,但是你终究是要回来的,而且你以为你的“叛逆”是自己所为,实际上在你“叛逆”之前你的剧本早就被写好了。超我看上去的正义性,恰恰来自于他的淫秽性,即他勾引你去违反他的律法,让你快乐,又让你背负罪恶感,来保持自己的正义性,这便是它的低语!所以拉康把超我比喻成为一个淫秽的机构。
同样我们看龟兔赛跑的寓言,我们似乎不用思考,就能知道每个说这个寓言的人到底想说什么,我们也很认同它,就连“兔子”怎么失败和“乌龟”怎么胜利的自己都可以想出无数个剧本来。其实它和《阿甘正传》说了同样的故事,“兔子”的叛逆道路和方法早就被写好,“乌龟”作为超我的典范最后获得了成功。故事的言外之意是这样的,只有“傻子”和“乌龟”才能获得幸福与成功,而“聪敏人”和“兔子”会得到越界的快感,最后在悔恨中加入“傻子”和“乌龟”的行列,更彻底得信服于超我的律法!这根本不是所谓的勤能补拙,努力就会成功的故事啊!
更可怕的是我们却不假思索得信以为真。怎么样才能补拙?怎么样才能成功?超我说,“听话!服从!做个傻瓜!”(这时候,我都想为超我之狡诈鼓掌了。但是又想到人生的悲剧,那还是算了。)它不就像黑客帝国中的母体(Matrix)吗?这无处不在的矩阵安排好了你的一切,你的“叛逆”都是它自我升级的养料。这里不得不再说一次齐泽克说的那句话,如果你想一直幸福,那就一直做一个蠢货吧!
我们再看看最近生活里的例子,蔡徐坤的表情包真是火的不行,大家都知道这是幻觉,也许就是炒作,但是大家依然这么做。这便是现在犬儒主义意识形态的特征,在马克思那个年代,这被他叫做“他们不知道,但是他们依旧这么做”。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超我律法的原因,在过去那个年代,资本主义的丑恶是被律法压抑的,意识形态不允许造反。现在不一样了,大街上人人都知道资本主义丑恶,鼓励人们说真话,有什么事就举报,发微博全民处决。于是过去的快感来自“反抗”,现在的快感变成了“服从”。因为就过去而言,被律法压抑的是“反抗”,现在被律法压抑的是“服从”,超我的作用就是勾引你去“犯罪”或“逾越”来稳固自身,所以当反抗和自由的享乐,变成反抗和自由的义务,那么快感的来源就走到了它的对立面。这又印证了一句,俗语,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给我了,我反而就不要了。
这不也说明了,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所说的自由的悖论吗?自由的增加,却导致了逃避自由的倾向的增加。在当下的社会,父母和社会都会鼓励去走出去,甚至强迫你去追寻自由、自我,于是根据超我的逻辑,人们就采用了屈服于某一个权威,某一个集体,甚至有些人故意不与人交流,说自己不被任何人喜欢,这些显然有些自虐的方法来获得快感。这也就是超我隐含的悖论所在,当一件事进去了超我的律法,那么违反它就成了快感的来源。
然而我们如何摆脱这超我的律法和这种那种意识形态呢?似乎不论我们怎么做,都摆脱不了它们,我们也不能做个“精神错乱者”或者用自杀来逃离它们。如果我们去全面否认超我和意识形态,这样人也就不是人了,因为规矩和禁令的产生恰恰就是人与动物的差别,亚里士多德就说过“人是一种政治性的动物”,人的存在来自于它们,用第一段的话来说只有“人”会羞耻,只有人讲“规矩”,同样狼孩能说是“人”吗?除非它能后来再接受我们社会系统与语言。
齐泽科认为,我们唯一能做的,恰恰就是它们现在控制我们的形式,“我们明明知道这是幻觉,但是我们依旧我行我素。”我讲“规矩”,但我知道“规矩”的愚蠢与虚假。就要像一个玩牌高手,清楚你们所有底牌的同时,依旧一本正经得在玩游戏,最后只做一个无辜的赢家。就是坐在你的桌前,在游戏的过程中不断让你出丑,又不被你干掉,然后继续假装玩得很认真。我知道这是你给的剧本,但是我依旧陪你出演这一场戏剧.德里达说过,虽然作为一个人,我们一定要活在社会无形的大网之中,但是我们却可以把社会表面的胜利,变成小丑般的暴君式的胜利,失败者也可以当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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