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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5.2 功利主义

2023-05-28 08:47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功利主义


  一种把“功利”[i]或效用作为人的行为原则的伦理学说。这种学说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础,衡量人们行为善恶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它能否满足个人利益,给人以快乐的就是善,给人以痛苦的就是恶。较早提出功利主义思想的是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他认为趋乐避苦,力图保存自己的生命。谋取个人的幸福,是人的本性,但个人利益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合理的利己主义应当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主张反对教会的封建的道德规范,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起来。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十九世纪英国的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典型代表,他把爱尔维修的观点庸俗化,认为“效用原则”或功利主义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道德的最高原则,宣称“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强调有利于资产阶级的,即有利于整个社会。约翰·穆勒发展了边沁的思想,正式提出“功利主义”一词,著有“功利主义”一书。但他不赞成对行为采取极端的狭隘功利主义态度,因此除了利己主义外,还把利他主义原则列入自己的体系。实用主义将“效用原则”引申到真理论上,认为效用是真理的标准,从而形成了具有很大欺骗性的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它认为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同阶级有各自的功利主义,坚决反对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主张以劳动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极端关心劳动者物质利益,在尽快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注:

[i] 拉丁文utilitas,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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