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热议!告同居男实施强奸被驳回... 打骨折继续同居. 女性上诉成功!
一位女性主张自己被前男友强奸,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该案件,而法院却接受起诉,引起热议。

2021年1月两人分手, 但A某女性因为恶劣家庭环境没有地方去,决定与B某同居直到找到新的居住地为止。同居期间B某对A某使用暴力,甚至出动警察,二人关系彻底破裂。暴力事件中腿部骨折的A某决定在B某对自己不动手的承诺条件下,在去新居住地之前在B某家再待俩星期。

但是B某在A某服药后睡着的凌晨3点左右试图强奸A某并进行拍摄。听到像机拍摄声后醒来的A某立即抢夺手机,一边逃跑一边报警。
A某将B某手机中证据发送到自己手机中保管,并以准强奸罪致伤、摄像机等偷拍的嫌疑起诉了B某。

事件发生一年零八个月后,去年8月检方做出了对准强奸罪致伤的嫌疑不予起诉处分。不起诉理由是:“在夫妻关系或恋人关系中,如果对方睡觉时发生关系,不会直接构成准强奸罪。”
A某方面表示,检察机关误解了有关“家庭承诺”的法理,提出了再庭申请。2日,首尔高等法院接受了A某请求,这种再庭可能性只有0.5%算是一种奇迹。

负责再庭申请的法律事务所律师李某强调说:“在引用决定日的前一天,受害者试图做出极端选择,很幸运地她醒来了,能够传达此喜讯。利用经济和社会方面陷入困境的受害者情况犯罪的人,应更加严厉地惩罚。”

韩网友们纷纷留言“不是说所有女人都那样,但有很多诬告事例”、“检察机关也是那样想才不起诉,整体的垃圾思维方式”、“未经同意的关系是犯罪,但是如果对对方没有心,就不要留下余地”、“在前爱人家为什么要欠人情?暧昧信号”、“女人很奇怪”、“只要女人心思一改,男人随时都会成为强奸犯”、“前女友为何住前男友家?连十万都没有?”、“一看就是一个小屋,寄宿人家家里还不让人家碰”、“被打残了还要住那,人要有自尊”、“可能想最后想留纪念,已经暴力伤害自己..还住几天女的也不是很正常”等表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