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物危险废弃物
生物危险废弃物是指经实验分析后被丢弃的含有已知或未知微生物的材料。健康体检者的检验材料即使证明无污染也不应作为生活垃圾丢弃。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不提倡用干热法处理生物危险废物,用微波、紫外线、离子辐射等方法处理也不合适。每个实验室的工作台上或角落中应有盛放实验废弃材料的防漏容器。根据需要,有的容器中含规定浓度的新鲜配制的消毒液(如次氯酸钠、石炭酸复合物、表面活性剂等),将需要消毒的物品作用一段时间后再放入转送容器中,送去高压灭菌或焚烧。盛放生物废弃物的容器应加盖、防渗、可消毒、可清洗。
南京生物危险废弃物应制定生物危险废弃物处置程序,避免有害物质的暴露。对生物危险废弃物处置不当,会给保管及废弃物处理人员带来危险,同时对将废弃物运送至废物转运站的过程构成危害。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各自领域中现行的针对生物危害因子、化学品、病原因子及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处置程序。
实验室操作人员应能方便地得到废弃物处置操作手册。管理者负责确保其所有员工受过培训、熟知处置程序,且所有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置步骤都需符合该废弃物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