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学派——韩非子
(一)法家学派
1、代表人物:韩非子、商鞅、李斯等。
2、韩非的历史地位:战国后期的一位思想家,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3、法家政治实践: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等。
4、产生根源: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需要建立封建君主专制统治。
5、实质:强化君主专制统治。
(二)韩非子的主要思想(外儒内法)
1、人性论:性本恶(政治学说的理论基础)
2、政治学说:
A法、术、势相结合,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
内容:法:官府制定的法律,是处理政事的基本;
术:权术,任免、考核臣下的方法,君主控御群臣的工具;
势:是君主的政权、威势,即权威。
三者关系:势是法和术的前提,法是臣下必须遵守的,术是君主时代不能离开的。
B以法治国,提出系统的法治理论;法不阿贵
3、历史观
A反对儒家“是古非今”的历史观,主张变法革新;
B发展观:认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永远不会倒退;治理国家的政策、措施必须与时俱进;
C集权观: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被秦接受;
(三)影响地位:
(1)在西汉以后的1000多年中,与儒家思想互为表里,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统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2)韩非主张君子要以法治国,提出了系统的法治理论,迎合了建立大一统专制国家的历史发展趋势;
(3)法家思想过分强调严刑峻法,容易导致阶级矛盾尖锐;
(4)韩非的思想成为秦治理国家的统治思想。
特别提醒1: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政治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
特别提醒2:韩非的“法治”是在维护君主专制前提下的法治,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而当代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前提与保障,维护的是公民的利益。
(四)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受到统治者欢迎的原因
(1)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体制;
(2)适应当时社会改革和国家走向统一的趋势;
(3)加强对人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