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历史沿革(第三期)
发展中国家
(一)发展中国家也称作开发中国家、欠发达国家,指经济、技术、人民生活水平程度较低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对。发展中国家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这个国家的人均GDP相对比较低,通常指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其他地区的国家,占世界陆地面积和总人口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有许多战略要地,无论从经济、贸易上还是从军事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从未来趋势看发展中国家整体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高于发达经济体,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人类大家庭19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 ,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又称已开发国家和先进国家,是指那些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准较高、人民生活水准较高的国家,又称作高经济开发国家。发达国家的普遍特征是较高的人类发展指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业化水准和生活品质,借由开发自然资源也可以达到较高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类发展指数,但未必属于发达国家(比如卡塔尔、文莱、沙特阿拉伯等国)。发达国家大都处于后工业化时期,服务业为主要产业,而发展中国家则大都处于工业化(制造业,也就是工业)时期,未开发国家则还在农业时代。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5年的统计资料,发达国家的GDP占世界60.8%,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则占42.9%,人口占世界比率约16%。发达国家经济结构特点是服务业(第三产业)占经济产值的最大比重,偏向个性化服务。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技术先进。出口工业产品多为高档汽车、数码产品以及时装等奢侈品和高档日用品,占据世界各个产业链的顶端。有些发达国家兼具资源型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特点,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其他常用来表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这两种国家的词语有北方国家/南方国家、工业化国家/非工业化国家、发达国家/落后国家、富裕国家/贫穷国家、较发达国家/欠发达国家,第一世界和西方国家一词虽然有类似的涵义,但不等同于发达国家。

(二)第一世界国家指美国、欧洲发达国家等,第二世界国家指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世界国家指位列中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第四世界指撒哈拉以南的落后国家。第一世界、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将世界上的国家大致分成三大类,但这三个词并非同时出现。尚未有发达国家的明确定义,联合国也没有建立出一套完善的系统来认证哪些国家或地区是属于已开发或发展中。一些机构评估某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发达通常使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业化水准和科学技术水准等指标,自1990年开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指数成为衡量国家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然而这些数据并不完善,一些指数值很高的国家(例如智利、阿根廷、文莱和卡塔尔等)仍被视为发展中国家。观察家和理论家对于为何某些国家享受比较高水准的经济发展,通常都有不同的见解。普世主义论者认为民主制度对于现代经济的强大来说是必要的,新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具备自由市场的经济体是促成开发的条件,也有人认为先进技术是成为发达国家的必要条件。有些历史学者认为那些发达国家之所以变得富有是因为在过去的时候通过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对较贫穷的国家进行剥削,也有些人认为通过全球化的过程,这种剥削还正在继续进行中。经济特点: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较高的国家,产业结构先进,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一般大于60%;经济运行机制成熟,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健全,经济发展优势明显,管理先进,并有比较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经济国际化程度高,外贸对外出口方面比较多多质量总体高,外贸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占据较大份额,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跨国公司高度发展。普世主义是哲学上的一个分支,它强调普遍的事实能够被发现且被理解。在伦理上普世性就是指能够应用在所有人身上的价值观或事物,这种思想存在于许多宗教或哲学体系之中。普世主义最早出现于宗教、神学和哲学概念上的普世(意为适用于所有的、通用的),既代表活力,又意味着稳定的普世主义原则是帝国的基本力量之一,也就是说帝国应当平等地对待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民族。

(三)这种态度能够将各被征服的民族和个人纳入帝国核心,从而不断扩大帝国的权力范围,超越最初的民族基础。被这一体系所同化的人群规模不断扩大,因为它允许被统治者将自己重新定义为统治者,在被征服者的眼中征服者最初的暴力转变成宽宏大量。罗马的胜利,雅典的失败,其主要原因并非是军事能力的不同,而是由于罗马公民权的逐渐开放以及雅典公民权越来越封闭。雅典人仍旧是一个由血缘关系决定的种,从前451年开始要想成为雅典公民,其父母双方必须都是雅典公民。罗马人的民族意识起初一点也不比雅典人差,但是随着罗马不断扩张,其公民的范围也不断扩大,逐渐包括整个拉丁语区的居民、全意大利的居民,最终囊括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居民。212年卡拉卡拉敕令赋予帝国所有自由民以公民权,罗马的大部分皇帝也都是来自外省。也可以列举其他的例子来说明,普世主义的体系可以通过平等地对待不同民族和不同人民来削弱后者的军事潜力:阿拉伯帝国闪电般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伊斯兰的极端普世主义,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征服者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及罗马和帕尔特国家的解体。在当今时代经济上非常脆弱的苏联也是建立在对不同民族平等相待的基础上的,这从根本上说似乎是俄罗斯民族的特征,而不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特征。法国在其人口下降之前在欧洲确实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帝国,它也是按普世主义的规则运作的。在最近失败的帝国中可以举纳粹为例,纳粹的失败是因为其种族中心主义禁止将被征服群体的力量补充到德国本身的力量中去。根据中央情报局(CIA)发达经济体标准,还有这八个小型经济体也是发达经济体: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梵蒂冈、法罗群岛、百慕大、根西岛和泽西岛。但它们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标准的发达经济体或不适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通常意义上这些经济体也是发达经济体,但可能因为它们太小,IMF没有把它们列入发达经济体。欧洲联盟所制定的《申根协定》里的所有申根区成员国都符合针对发达国家中的“高收入经济体”的定义和条件,申根区的边界设定也因此作为前提条件,取消之前繁琐的国境边界管制,亦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区域内部移民现象。
(四)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达经济体标准,波多黎各也是发达经济体,但它不是CIA《世界概况》中的发达经济体或不适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从国际组织来看从来就没有一个国际组织明确提出过发展中国家的概念,并在法律上予以确定,联合国明确认定50个国家为最不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则通过承诺更多的国际义务,或不寻求某些特殊的待遇而确立自己发达国家的地位。在国际上有一种共识,某个国家一旦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便被认为是经济发达国家,但随着一些取得良好发展绩效的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的加入使这种共识在实际操作中变得难以把握,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也没有给发展中国家下过明确的定义。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对发展中国家做出划分,通常的做法是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或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参数,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也比较有效,但单纯的GNP(GNI)或GDP难以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等方面的状况。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文本中同样也找不到发展中国家的明确概念,《WTO协定》中的发展中国家条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型条款,即成员”自称“为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国内经济和贸易政策时自主享有《WTO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灵活性;另一类则是被动型条款,即一成员认定某些成员为发展中国家,并在其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给予这些成员以更为优惠的差别待遇。由此看到即使是最富权威的国际组织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认定或划分也大多是出于处理国际事务和便利贸易往来需要的技术性规定,而没有在理论上给出明确的概念界定。综合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来看当今世界除了以下发达国家外剩余的都是发展中国家:英国、爱尔兰、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奥地利、瑞士、挪威、冰岛、丹麦、瑞典、芬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塞浦路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新加坡。

(五)学术类实用分类:新型工业化国家(NICS);拉丁美洲国家;非洲沙漠国家;石油输出国;发展中人口大国;欧亚大陆发展中国家;前殖民地国家。世界银行分类:低收入国家(LIC);中低收入国家(LMC);中上收入国家(UMC);高收入国家(OECD);其他高收入国家。截至2011年7月1日低收入经济体系指其2010年平均收入在1005美元以下的经济体,中低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收入为1006至3975美元,中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收入为3976至12275美元,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收入为12276美元以上,一般发展中国家包括前三类。发展中国家是与发达国家相对的经济上比较落后的国家,又称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过去一般都是欧美、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或附属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向垄断主义阶段过渡,进入帝国主义时代。英、法、美、德、俄、日等帝国主义国家向外扩张和侵略,把世界10亿以上人口大部分地区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这些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成为帝国主义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和资本输出场所。经过长期的反帝反殖斗争后这些国家取得独立,有些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但由于长期受帝国主义侵略与掠夺导致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大多数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民族独立,但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和剥削。旧经济结构并没有彻底摧毁,一些经济命脉仍然不同程度地控制在国际垄断资本手里。发展中国家虽然根本改变自身的附庸地位,但仍面临帝国主义与霸权主义的威胁,因此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民族经济、反对强权政治、变革国际旧秩序成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任务。国民经济体系指由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组成的国民经济总体,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保健、文化艺术等,一个国家是由上述各行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组成的各种行业体系构成整个国民经济体系,要求比例协调、门类齐全。
(六)发展中国家有着相似历史命运,面临共同的任务与愿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治上取得独立发展中国家大多奉行中立不结盟政策,并实现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直接合作,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联系与合作。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区新独立发展中国家为主体的第三世界国家作为一支新生力量参与国际事务,开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民族经济、反对强权政治、变革国际旧秩序的联合运动。运动的主要内容有:不结盟运动,反对参加大国军事集团和与大国结盟。不允许在该国建立大国军事基地,要求尊重各国主权,共同参与解决国际政治经济的重大问题;发展运动,主要任务是变革以控制和掠夺为核心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其行动主要体现为南北对话和加强南南合作,重点是南南合作,以南南合作推进南北对话的发展;反独裁、争民主运动,70-80年代达到高潮。随着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现代资本主义因素的增强,各国人民普遍要求建立完善的现代宪政制度,实行普选,加强法治。不结盟政策是相对于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两大结盟阵营而言的,不结盟的主要含义在于强调独立自主、和平相处,政治意义很浓厚。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的结束,东南亚地区形势也发生很大变化,国家关系得到改善,经济合作得到加强。不过仍存在一些影响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因素,如有关海岛争端等。根据这些形势的变化,印尼和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地区论坛”,经过有关国家的努力后该“论坛”于1993年7月25日正式成立。该“论坛”每年举行一次会议,除东盟国家外还邀请美、日、中、俄和欧盟等国参加。“论坛”主张采用协商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主张把东南亚地区建成和平、自由和中立的地区。 由于一些西方国家经常借口所谓“人权”和“民主”来干涉别国内政,对此印尼政府坚决表示反对。1992年苏哈托总统在一次讲话中强调指出:“来自外国关于人权、民主和自由的价值观念不能移植到别的国家。世界上任何国家没有任何义务实行自己不熟悉的,又同自己的崇高价值观念不相符合的生活价值观。如果将这一切强加于人,这本身也是违背人权和侵犯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力。”

(七)1992年9月1~6日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召开第10届不结盟运动国家会议,苏哈托总统当选为本届不结盟运动国家的主席。在本届大会开幕式上苏哈托总统发表重要演说,他说:“虽然东西方冷战已经结束,但不结盟运动仍有存在的伟大意义,不过今后不结盟运动国家的主要任务应当更多地注意发展经济。”他号召一些经济发展缓慢的国家向经济发展较快的亚洲国家学习,呼吁加强南南国家和南北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同时希望西方发达国家帮助经济困难的发展中国家。1993年7月在日本东京召开西方七国首脑会议,苏哈托总统以本届不结盟运动国家主席的身份前往东京,同日本首相宫泽举行会谈,要求宫泽首相在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反映第三世界国家的要求,即希望发达国家加强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援与合作。随着”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的消失,无论从哪种意义来讲作为一个政治概念“第三世界”已经不复存在。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一个“概念集合”,第三世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却有着特殊包容性和亲和力,尤其对那些弱小的民族和国家,给他们一种凝聚力与归属感。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在发展经济学文献中,还是在人们日常生活里第三世界的词汇仍然被大家广泛应用,不过在当前第三世界已经不再具有特殊含义,它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同义语。此外新马克思主义和激进学派的经济学家将发展中国家称作“外围地区”,说明他们和“中心地区”(发达国家)之间的“依附”与“支配”关系。当然最为通俗简便的说法是称之为“穷国”与“富国”相对立。然而低收入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范围并不对等。例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文莱等盛产石油国家人均收入虽然很高,同时却是不发达的。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和以色列并不富裕,但他们是发达国家。况且穷与富本来就是相对而又不断变化的概念,只有在相互比较和动态中才能把握含义。
(八)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分析看出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判断依据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世贸组织成员;第二大类是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第三大类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但是世贸组织没对这类成员,也没对发达国家成员规定判断标准这对一些协定、协议的执行会带来不确定因素,例如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的国家可以被认定属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虽然发展中国家各国之间在历史、文化、制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各个方面差异很大,但这些国家却拥有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包括:低下的生活水平,在发展中国家里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很低。首先这些国家的人均生活水平很低,其次在发展中国家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穷人与少数富人生活水平的鸿沟也较发达国家大,最后是大范围的贫困,所谓贫困是指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低下的生产率水平,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力资源素质、资本存量、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的限制,生产率水平比较低下,2002年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仅为发达国家的1/23;人口高速增长和沉重的赡养负担,发展中国家人口出生率一般都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出生率,同时由于卫生条件的改善和传染病的控制,两类国家在死亡率上的差别要小得多,这便造成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快速增长。人口快速增长的一个结果是在发展中国家儿童占总人口的比率较高,因此从业劳动力抚养的儿童和老人的数目也多,这就造成发展中国家的赡养负担;高水平的失业和低度就业,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却未得其用。劳动力利用不充分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公开失业,指有劳动力和劳动意愿的人们得不到工作机会。

(九)另一种是低度就业或不充分就业,指劳动者形式上虽然就业,但得到的工作时间比他们能够工作的时间少。或指劳动者虽然在形式上得到充分就业的工作时间,但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却非常低,甚至接近于0;对农业生产的严重依赖,从生产结构看低收入国家(中国和印度除外)农业在GDP中份额要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从就业结构看农业劳动力的比重在发展中国家多达50%~70%左右,从城市化水平看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要远低于高收入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不平等的。发达国家控制着国际贸易的类型决定着国际关系的规则和形势,而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水平低、国内储蓄不足,经济建设只能靠出口初级产品取得外汇。同时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引进必要的技术、外援和外资,而这些资源的国际转移条件也是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受发达国家支配,依附于发达国家;不发达市场经济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本质特征,由于长期遭受殖民掠夺和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以及独立后政府干预不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运行不灵且受到严重扭曲,无法发挥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功能。除了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早在20世纪初叶就已经赢得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都是在20世纪中叶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赢得独立和解放,建立起自己的民族政权。正是因为这些国家是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地和附属国,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他们遭侵略、受剥削、被掠夺。殖民主义和宗主国看不起他们,将他们称为“蛮荒国家”、“野蛮民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这些国家赢得独立,建立起自己的民族政权,他们在政治上要求获得平等的待遇,不能再忍受发达国家的凌辱和欺负。然而在经济上这些国家依然处于贫穷落后的境地,因此在战后初期这些国家又被称为“落后国家”或“后进国家”。显然这种提法不妥,因为它不仅含有“低下”的意思,并且似乎是在表明这些国家一向落后,还将继续下去。
(十)此后这些国家又被称为“不发达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意在强调这些国家仍然处于经济成长的低级阶段,和那些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较时仍然处于不发达的境地。20世纪5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60年代以后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一些过去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在经济上有了迅速的发展,亚洲四小龙的腾飞、拉丁美洲的经济奇迹使广大亚非拉国家看到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希望。具体表现:他们的经济在发展,畸形的经济结构在改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提高;尽管他们还比较穷,但是国内的储蓄率和投资率都在增加;他们的人民生活还很困难,但是大多数国家的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事业在不断完善。因此在1964年联合国第一界贸易与发展会议前后发展中国家这一概念开始出现,并在世界上广为流传,几乎为所有不发达国家所接受,就连西方经济学中以专门研究经济落后国家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不发达经济学”也顺应这一潮流,改称为“发展经济学”。发展中国家的诞生是20世纪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进程中最为重大的历史事件,它标志这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世界上最众多的国家、最广泛的人口开始将谋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民富裕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经过近半个世纪的不懈努力后除了少数最不发达国家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状况都发生明显的变化。当人们跨入新世纪的时候对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状况进行纵向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发展作为人类永恒的主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世界银行1999/2000年世界发展报告的主题是迈进21世纪。在对发展中世界既往的发展实践进行总结时《报告》指出:“近几十年的发展情况表明发展是可能的,但同时它既不是必然发生的,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成功的经验已经足以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亚洲各国及地区(除日本、韩国以外)、非洲各国、拉丁美洲各国、中东欧各国。当下在世界上综合国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亚洲: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欧洲:俄罗斯;非洲:南非、埃及、肯尼亚;美洲: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中国、印度、巴西、南非被誉为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被称为金砖四国。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被称为金砖国家)。

(十一)地位作用:第三世界的崛起不仅根本改变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格局,而且极大地促进战后国际政治格局从两极向多极化方向发展;第三世界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主要力量,战后第三世界国家共同面临着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任务。为了巩固民族独立所取得的成果并发展经济,必须谋求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保卫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历来是第三世界国家的重要任务,战后半个世纪没有发生世界性战争,第三世界国家和人民的反对是重要原因之一;大批第三世界国家加入联合国使这一国际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很大的变化;第三世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上升,它的发展改变着世界经济的面貌。另外在解决关系人类命运的全球性问题诸如生态平衡、环境污染、人口增长失控、粮食、能源、难民、禁毒等方面也离不开第三世界国家的合作,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需要第三世界国家参与解决。强权政治是指一种以强权关系维持国际秩序的资产阶级国际政治,20世纪初以来盛行于欧美主要帝国主义国家,主要代表有美国的沃尔特、英国的丘吉尔等。它认为许多民族或许多独立国家并存的世界是一个狼群组成的世界,个个都蓄意损害其他以取得好处。除了相互惧怕彼此的武器之外没有别的约束,更没有控制它们的法律,支配国际社会的唯一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国际社会秩序的真正基础是在特定时间内存在的强权关系。强权政治是指大国和强国凭借实力施加军事、政治和经济压力,谋求控制、支配和统治弱国和小国的政策与行为。强权政治原指西方列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所遵循的“强权即公理”的霸权主义政治原则,其实质是大国和强国对其他国家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的粗暴干涉与侵犯。强权政治的表现形式有:政治控制,在目标国家扶植代理人或反对派,给予资金、军事援助,达到控制或颠覆现政府的目的;经济制裁,对有关国家实施经济制裁,阻止正常的贸易交往和投资,造成其国内经济的滞后发展,激化政府与民众的矛盾;外交孤立,断绝与相关国家的外交关系,并限制其他国家与其发展关系,操纵国际组织通过对其不利的议案;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在上述手段无法奏效时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进行武力胁迫或军事打击,进而实施侵略、占领、瓜分甚至兼并。
(十二)强权政治思想古已有之,但它作为一项国际政治原则和政策是由普鲁士宰相俾斯麦于1862年9月在议会的一次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的。他声称:“德国所注意的不是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是权力,当代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演说与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迷信实力、崇尚武力的强权政治的政策行为是国际社会滋生仇恨、战乱和威胁和平与安全的根源。强权政治在国际关系史上屡见不鲜,在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取得胜利的反法联盟国家英国、奥匈、普鲁士、俄国为恢复和巩固封建王朝制度、重新分割欧洲领土,不惜违背各个弱小国家人民的意愿,无视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用武力强行划分欧洲的政治版图,维也纳体系成为典型的强权政治产物。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英、法、美等大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对战败国德国实施严厉惩罚,加剧战胜国和战败国之间的矛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争得独立和第三世界国家兴起,强权政治在国际关系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制约。但是强权政治依然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夺全球霸权的政策原则,这导致北大西洋条约组织与华沙条约组织的尖锐对峙以及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的激烈争夺,加剧国际紧张局势,引发诸多地区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越南战争和苏联入侵阿富汗战争就是美苏两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集中表现。冷战结束后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力图独霸世界,在国际事务中继续奉行强权政治原则。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发动科索沃战争,迫使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屈服,挤压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强化美国对欧洲安全的主导权。美国单方面拒绝参加《京都议定书》、退出《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等国际条约损害世界业已建立的法律秩序,美国抛开联合国安理会,发动伊拉克战争,恶化中东与西亚局势,实施新炮舰政策,全面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实践证明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是一对共生物,只要奉行霸权主义的超级大国存在,强权政治便会继续大行其道,世界和平与安全就会受到严重威胁。

(十三)第三世界的多数国家是工业基础薄弱的农业国,经济结构单一,生产力水平低,人民生活贫困。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后发展中国家都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总的看来前30年经济发展较快,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陷入停滞状态(被称为“失去的10年”),90年代以后才又出现新的发展势头。表现为:创造比独立前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甚至创造比发达国家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畸形的经济结构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民族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增大。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体上发展较快、实力增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增大。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明显上升,尤其是东亚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拉美经济发展速度也很快,非洲现也已开始从诸多的困难中摆脱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西方发达国家相继陷入经济衰退,而发展中国家仍持续快速发展,这表明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程度开始减弱,它们对世界经济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这将有利于它们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特别是进入90年代发展中国家都一直在调整经济政策,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其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根据该国国情制定与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普遍地以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相结合的发展战略来代替过去的以进口替代为主的发展战略,以取得更好的发展效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国有企业实行转轨、鼓励发展私营企业等;调整产业结构,许多国家从强调以发展工业为重点转向重视工业和农业相适应的发展,注意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和第四产业(信息业),强化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各部门的均衡发展;实行开放政策,不同程度地参与国际经济大潮,争取有利机会发展自己。虽然从整体来看发展中国家战后50多年的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就,但是由于原来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内政局稳定程度的不同,发展战略和改革调整水平的不同,科技、教育、文化重视程度的不同以及其他地理条件、人口状况等因素的不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十四)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高低可以分为四类:高收入的中东和其他地区的石油生产与出口国;上中等收入的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包括拉丁美洲的巴西、墨西哥以及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下中等收入的国家和地区,它们占第三世界的大多数,多是农业国,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存的阶段,正在争取实现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最不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其中许多国家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当下这些国家仍然面临着严峻问题:债务危机,资金倒流;粮食危机,依赖粮食进口,农业基础设施恶化,人均粮食产量不断下降;人口的增长超过物质资料生产的增长,社会不堪重负;政局不稳、战乱频繁更加重已有的困难,使居民流离失所。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制度比较复杂,正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大体有以下类型:议会共和制,即以议会为国家政治的中心,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政府向议会负责,总统由选举产生,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印度、新加坡等;总统制,即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力,墨西哥、巴西等实行这种政体;君主制,又分三种。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制),君主不掌实权,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权由内阁掌握,如泰国、马来西亚等;绝对君主制,君主拥有国家最高权力,如沙特阿拉伯、阿曼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君主制),君主为国家元首,议会为立法机关,内阁既向君主负责,又向议会负责,但国家实权掌握在君主手中,如约旦、科威特、巴林、斯威士兰、摩洛哥等;军人政权,即军人掌权的军事专制统治,在拉美、亚洲中军人政权曾一度很普遍,近一些年来趋向民主化,有所减少;政教合一制和党政合一制,前者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国家元首总统由公民投票产生,负责签署议会决议,提名总理人选,但国家最高领导人不是总统,而是宗教“领袖”。后者实际是通过宪法或法律,直接把执政党确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如非洲的扎伊尔、亚洲的缅甸等,政党制也有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以及禁止一切政党活动等形式。

(十五)政教合一制度是指政权和教权合二为一的政治制度,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同为一人,政权和教权由一人执掌。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宗教教义是处理一切民间事务的准则。政教合一是指政治领袖同时兼为宗教领袖,或者宗教领袖同时兼为政治领袖,把政权和教权合二为一的政治制度。政教合一的社会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神权国度,即宗教领袖与国家元首同为一人,教权和政权由一人执掌,宗教领袖行使着宗教和世俗两方面的管理职能。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宗教教义是处理一切民间事务的准则,例如梵蒂冈、正统哈里发时期的阿拉伯世界、伊朗等;政权国度,即国家元首领导一切,行使着世俗和宗教双方面的管理职能。国家充分运用宗教为政治服务,国家不仅掌管世俗权力,而且也使教会事务成为国家事务的一部分,如东罗马帝国、沙皇俄国。历史上伊斯兰世界宗教领袖“哈里发”在倭马亚(也称伍麦叶)王朝世袭后被大幅度世俗化,失去宗教领袖的神圣色彩。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东汉末期汉中张鲁、中世纪时期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古代印度、亨利八世时代的英国等国家或地区实行过,当时统治者为了维护和加强自己的政治统治需要利用宗教,或是宗教首领为了扩大影响、争夺势力也需要与统治者的联合。掌握教权与掌握政权的两大集团既彼此争夺权势,又相互依赖和利用。欧洲历史上曾出现过宗教控制政权或由君主担任教主的局面,如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建立英国国教,并规定英国国王为宗教领袖;拜占庭教会始终没有摆脱皇帝的控制;俄国沙皇伊凡四世滥用权力干预教会事务。政教合一制度是宗教和政治结合最密切的形式,近代民主革命和诸多思想启蒙运动以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政教分离政策,相继废除政教合一制度。伊朗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建立伊斯兰教政教合一共和制政体,同时存在最高领袖(神权领袖和世俗领袖)和总统(选举产生,掌管行政事务),宪法规定神权统治高于一切。1989年4月对宪法进行部分修改,突出强调伊斯兰信仰、体制、教规、共和制及最高领袖的绝对权力不容更改。梵蒂冈属于天主教政教合一国家,以君主(教宗)为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
(十六)但并非所有穆斯林国家都施行政教合一,如沙特阿拉伯不设立宪法而以宗教教义为国家法律主体,但国家元首(国王)并非宗教领袖,因此属于伊斯兰教君主专制体制;埃及和伊拉克的国家元首(总统)并非宗教领袖,分别属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战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取得重要进步:摆脱殖民统治,争得民族独立,建立主权国家;探索适合该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政治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多数国家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稳定国内政治局势,保持良好的政治环境。但仍存在许多严重问题有待解决:原殖民国家的影响;旧的传统势力;一些国家存在各种民族、宗教、教派的矛盾冲突。随着一批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既改变世界经济结构,也改变全球利益格局,2008年这一态势继续。“金砖四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超过50%,紧随“金砖四国”的发展中国家群体中又出现VISTA五国和一批“第二梯队国家”,它们把握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趋利避害,发挥自身不同优势,彰显出较为强劲的发展活力和潜力。2007年在世界经济20强中新兴经济体占了7个,分别是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韩国、墨西哥、土耳其,而在世界经济50强中发展中经济体占了25个,形成“半壁江山”,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导致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同时出现发展不平衡局面。世界经济发展失衡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就发展中国家内部而言国与国之间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在发达国家群体中同样出现较大贫富差距。挪威和卢森堡2007年的人均收入分别是欧盟新成员保加利亚的20倍和19.7倍,而另一方面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7年9月发表的报告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差距在1980年是23倍,2006年缩小为18倍。世界经济失衡和南北发展同时失衡造成全球利益格局生变,就国家和民族生存而言发达国家群体早已确立生存优势,主要依靠科技不断创新的经济和金融实力、对国际贸易的主导、对世界主要资源和市场的控制、强大的军事实力和集团组合以及由它们制定的人类生存规则。

(十七)长期以来发达国家群体一直占有人类生存利益“大蛋糕”的最大部分,挤压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生存环境、生存资源和生存能力的总体恶化态势。然而随着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崛起,发达国家群体不得不与其“分享”一部分生存利益领域内的“好处”,这部分发展中国家并不满足于此,还要获取更多“好处”,这样便使它们的生存特征和生存行为逐渐远离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与发达国家磨合为“命运共同体”。长期以来发达国家群体具有强劲的发展能力和实力,但南北发展“双失衡”局面造成全球发展利益格局大调整。发达国家为确保自己的发展利益,迟滞新兴力量“夺走”更多的发展利益,开始抛出各种诱饵,拉拢一部分新兴力量与西方为伍,联手阻遏另一部分新兴力量的繁荣强大。其结果是被拉拢的新兴力量在全球发展利益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改善,而“被阻遏”的新兴力量不断冲破阻遏,也在全球发展利益格局中通过竞争提升话语权和利益分享权。以往维持旧秩序还是建立新秩序是世界政治利益格局之争的主线,冷战时期被集团对抗以及制度和意识形态对峙所主导,发展中国家成为博弈双方所争取的“中间地带”。冷战结束后多种力量共生共存,谁也吃不掉谁。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和人类生存资源、生存环境、生存空间挑战,各国对制度和意识形态分歧的关注,明显让位于对利益依存关系的关注。和平、发展、合作、互利共赢成为最大的世界政治,在这方面中国提出的“和谐世界”主张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也推动着世界政治利益格局的大改变。所谓弱国无外交,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是强权林立,是大国之间的利益争夺的外交,弱小国家在国际组织中并没有多少话语权,这个可以参考伊拉克战争、印度支那战争等。以前被列强操纵的联合国被发展中国家视为与发达国家对话的舞台,并且拥有很高的地位。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具有较高的国际地位,但是还是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主要还取决于八国集团。发展中国家曾经以较为完整的群体规模和相对统一的力量,在世界政治和经济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如促成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推动召开讨论原料与发展问题的第六次特别联大,通过《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在第四次中东战争后动用石油武器,制裁西方国家,造成持续三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机”等。
(十八)冷战结束前发展中国家群体主要依托跨区域和区域组织发挥作用,尤其是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非加太集团、石油输出国组织、伊斯兰会议组织、阿盟、非统(非盟前身)等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在重大问题上可以用“一个声音”说话。它们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独立,反对美苏争霸损害自身利益,非殖民化和消除种族隔离以及要求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秩序。冷战结束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信息革命日新月异,世界主要力量对比发生巨变。全球利益结构多元化,格局复杂化,国际规制呈现新的演化,多种力量角逐秩序重塑,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群体呈现大分化、大改组。以宗教、种族、地缘因素或相近政治和经济诉求而结成的大型发展中国家集团大都活力日渐消逝,既难以影响全球重大热点问题的解决,亦无力引导世界的主要经济和政治趋势。它们的首脑会或外长会仍定期举行,仍发表大量的宣言、声明或公报,但少见实质性的合作行动,更谈不上统一的战略努力,言不信,行不果。如分别拥有数十个上百个成员国的集团组织,在对待全球化、反恐、伊拉克战争、伊朗核计划、阿以争端、达尔富尔、科索沃、多哈回合、气候、环境、联合国改革、油价暴涨等问题上难以形成统一立场,甚至陷入争吵。内部发展失衡,贫富差距拉大,导致利益诉求不一,甚至彼此冲突。例如在伊斯兰会议组织(OIC)的57个成员国中沙特、土耳其、印尼、马来西亚、伊朗、尼日利亚、巴基斯坦、阿联酋、埃及、阿尔及利亚等10国的GDP总额在2007年约20442亿美元,占伊斯兰世界的72%。另外47国除巴林、卡塔尔、阿曼、科威特、文莱系富国外其他42国总财力比不上沙特一国,它们欠长期外债7300亿美元,占其年GDP总额的87%,且无力偿还。海合会六国及文莱的人均收入已超过某些发达国家,其中卡塔尔人均年收入达66063美元,属世界最富有国家之一。与此同时联合国划定的49个最不发达国家中伊斯兰国家占了22个,另有7个伊斯兰国家因经济倒退已接近最不发达国家的主要指标,如上情势必然产生利益冲突。据世贸组织2007年评估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仍然很高,全球50%的反倾销调查案出现发展中国家之间。

(十九)内部矛盾和冲突进入多发期,各类力量组合不断变化。半数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分别或同时被边界争端、资源纠纷、部族摩擦、教派矛盾、战乱、瘟疫、极端主义、分离主义、恐怖主义所困扰,出现数千万难民。小、弱、穷国不得不依据生存需要,围绕大、强、富国划线站队,或频繁“反水”,变更“阵营归属”。相当数量的民众对该国前途失去信心,通过合法或非法途径移居、滞留发达国家。一些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急欲改变自身国家定位,甩掉“发展中国家”的帽子。除已经成为欧盟新成员的12个“原”发展中国家外韩国、新加坡、土耳其、乌克兰、马其顿、克罗地亚等一批国家已经很不愿意被称为“发展中国家”或“第三世界国家”,它们“引进”西方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法律体系,在所谓“民主”、“人权”、“新闻自由”、“民族自决”等问题上的价值评判,日渐与西方趋同。非加太集团指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是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集团成立于1975年,其主要目标是在其成员国中推进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同时促进其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进一步一体化。1975年通过《乔治敦协定》成立,该集团的主要目标是在其成员国中推进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并且促进其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进一步一体化,除古巴外所有成员国都与欧洲联盟签订《科托努协定》。截至2008年该集团已吸纳79个成员国家,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48个、加勒比国家16个、太平洋国家15个。该集团设有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负责协调与执行该集团事务。1975年6月5日至6日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举行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部长级会议上决定建立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会议通过的《乔治敦协议》规定保证实现《洛美协定》的目标。在成员国之间以及全体发展中国家之间促进更大范围和更密切的贸易、经济和文化联系,加强经济合作,推动世界经济新秩序的建立。1975年6月5日至6日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举行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部长级会议上决定建立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会议通过的《乔治敦协议》规定保证实现《洛美协定》的目标。
(二十)在成员国之间以及全体发展中国家之间促进更大范围和更密切的贸易、经济和文化联系,加强经济合作,推动世界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这个集团和欧洲经济共同体通过谈判,在1975年2月签订《洛美协定》,签署的成员国为46个。1979年10月续签第二个《洛美协定》时参加该集团的成员国为63个,1984年12月续签第三个《洛美协定》时成员国达66个。这个集团的主要机构是部长理事会和大使委员会,并有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该集团同欧共体之间设有工业发展中心、农业和乡村合作技术中心等机构。1989年12月签署第四个《洛美协定》时有成员85个,1990年3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其核心内容是欧洲在协定期间向非加太地区国家提供经援和贸易优惠,帮助这些国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解决债务危机。2000年6月23日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77个成员国和欧洲联盟15国在贝宁首都科托努签订《非加太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协定》,即《科托努协定》 。该协定是《洛梅公约》的后继者,它与《洛梅公约》的一个最大区别是其伙伴关系扩大至新行动者如市民社会、私营部门、工会和地方当局,这些将被包括在协商和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中,从而获得财政资源,并包括在规划的实施中。2001年第二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非加太集团)与欧洲联盟议会联席会议3月19日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开幕,会议将讨论非加太集团与欧盟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关系等问题。2002年欧盟开始与非加太国家就《经济伙伴协议》进行谈判,但由于欧盟在新一轮贸易谈判中提出的条件令不少非加太国家难以接受,历时5年的谈判因而久拖不决。仍在谈判中的《经济伙伴协议》计划于2007年年底取代《科托努协定》,从而结束现行的单方面贸易优惠安排。2004年第四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非加太集团)首脑会议在6月24日结束,会后发表的《马普托宣言》敦促欧盟不要在贸易政策和规则方面给非加太国家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设置障碍。宣言强烈要求欧盟全面审查其对“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可能给非加太国家经济造成的影响,要求欧盟为非加太国家农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便利,尤其要按照有关协定维护非加太集团蔗糖出口国的经济利益。

(二十一)2006年12月7日第五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非加太集团)首脑会议在喀土穆开幕,与会国呼吁欧洲国家减免非加太国家债务,以帮助它们提高生产能力和发展经济。本届首脑会议主席、苏丹总统巴希尔在开幕式上发言说:“沉重的债务负担已成为非加太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难以逾越的障碍,并继续加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2008年10月2日第六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非加太集团)首脑会议在加纳首都阿克拉开幕,70多个成员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出席会议。非加太集团主席、苏丹总统巴希尔在开幕式上说:“这一峰会召开于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时刻,即全球正面临石油和食品价格的急剧上涨。”本次非加太集团首脑会议将主要讨论食品和能源问题,预计全球金融危机及其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和援助所造成的影响也会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此外欧盟与非加太集团成员之间有关《经济伙伴协议》谈判问题同样也将是会议的重要议题。截至2008年有79个成员(48个非洲成员,16个加勒比成员,以及15个太平洋成员),其中非洲地区48国:埃塞俄比亚、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多哥、厄立特里亚、佛得角、冈比亚、刚果(布)、刚果(金)、吉布提、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加纳、加蓬、津巴布韦、喀麦隆、科摩罗、科特迪瓦、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卢旺达、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南非、尼日尔、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塞内加尔、塞舌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苏丹、索马里、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乍得、中非;加勒比地区16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伯利兹、多米尼加、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牙买加、海地、古巴;太平洋地区15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萨摩亚、马绍尔群岛、库克群岛、瑙鲁、帕劳、纽埃、密克罗尼西亚、东帝汶。
南南合作
(一)南南合作即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地理位置大多位于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南部分,因而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被称为“南南合作”),是促进发展的国际多边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自力更生、谋求进步的重要渠道,也是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融入和参与世界经济的有效手段。南南合作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基于共同的历史遭遇和独立后面临的共同任务而开展的相互之间的合作,南南合作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人类活动所有领域内的知识或经验,并相互分享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推动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和经济合作,并致力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与环境、中小企业发展、人才资源开发、健康教育等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由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都处于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南部分,于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这些国家之间为摆脱发达国家的控制,发展民族经济,开展专门的经济合作,即称为南南合作。联合国在2003年12月23日通过的58/220决议中大会决定每年12月19日为南南合作日,以增强人们对南南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大会敦促联合国所有相关组织和多边机构加紧努力,将利用南南合作有效地纳入其经常方案的设计、制定和执行的主流,考虑增拨人力、技术和财政资源,支持南南合作倡议。2004年是国际社会第一次纪念南南合作日,其活动的主题是:通过南南合作达到千年发展目标。联合国大会决定自2012年起联合国南南合作日从12月19日改为9月12日,以纪念197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通过《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南南合作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基于共同的历史遭遇和独立后面临的共同任务而开展的相互之间的合作,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确定南南合作“磋商”的原则,促进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的建立,提出在发展中国家间实施资金和技术合作,因此被认为是南南合作的开端。

(二)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的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是南南合作的两个最大的国际组织,它们通过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南南合作规定合作的领域、内容、方式与指导原则。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团结自救、合作自强的努力取得重大进展,西非经济共同体、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南部非洲发展协会、海湾合作委员会、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发展中国家谋求经济合作,增强集体自力更生能力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相继建立。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是非洲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1980年4月1日博茨瓦纳、莫桑比克、赞比亚、坦桑尼亚、安哥拉、津巴布韦、莱索托、斯威士兰和马拉维九国首脑在卢萨卡举行会议,正式宣告成立。会议通过《南部非洲:走向经济解放》宣言,强调经济解放和政治解放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南部非洲各国当前的紧急任务是把经济解放列入计划和优先行动。该组织宗旨是减少在经济上对南非的依赖,建立有效与公正的区域性整体,动员本国和本地区的资源,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1982年第三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承认该组织为地区性组织,认为其工作与联合国的目的和原则相一致,呼吁各成员国及联合国附属机构给予帮助。1987年第七次年度会议上呼吁国际社会加倍努力帮助南部非洲,并谴责南非的侵略活动。该组织最高机构是首脑会议,常设机构是秘书处,设在博茨瓦纳首都哈博罗。1982年首届南南合作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1983年和1989年先后在北京和吉隆坡召开南南合作会议,这三次会议是南南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南南合作的实质是面对不平等的南北经济关系,实行联合自强,共同发展。7月阿什将以联合国大会南南合作高级委员会主席身份来香港出席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高级论坛,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南南合作已成为南方国家版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合作形式:区域性的经济合作,成员国之间减免关税,实行商品自测流通,对外统一关税和实行共同市场;贸易合作, 70多国集团在成立发展中国家全球贸易优惠制,建立发展中国家间贸易组织,建立发展中国家金国销售企业等三个进行大量工作;

(三)货币金融合作,如安第斯开发协会、西非国家中央银行等,他们向其成员国提供贷款和援助,阿拉伯国家和一些货币金融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或优惠货款。其特点是利息低,周期长,且不附加任何政治和经济条件;技术合作,如相互转让技术、出售专利、进行技术咨询与培训、交换技术情报等以及通过发展中国家合资经营、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等方式来发展互利的技术合作;知识合作,南南知识合作致力于提高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能力,强调各国平等自主选择和设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鼓励发展中国家间开展平等多向政策交流,成为对传统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合作的有力补充。南南合作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人类活动所有领域内的知识或经验,并相互分享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推动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和经济合作,并致力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与环境、中小企业发展、人才资源开发、健康教育等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自从1978年通过《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以来在联合国的支持、引导下,在各成员国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南南合作蓬勃发展,并取得很大的成果。1995年至2005年间非洲国家向亚洲国家出口的工业原料也在不断攀升,非洲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额增长4倍多。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发达国家市场的依存度有所减弱。而贸发大会的报告则表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愈发频繁,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亚洲和非洲之间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加强。两份报告一个看到发展中国家的增长潜力,另一个看到发展中国家间合作的潜力。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已经看到南南合作的价值和前景,正试图通过扩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实现贸易和投资多元化,推动共同发展。

(四)例如印度、巴西和南非三个发展中大国早在2003年就组建对话论坛,论坛成立之初虽然只是个松散的联盟,但是随着磋商的不断加深后讨论内容的不断扩大,三国对话论坛实际上是经常讨论的南南合作具体化,三个国家可以共同做很多事情来改善各自人民的生活。半殖民地即国家处于卖国政府统治下任由外寇掠夺本国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状态,半殖民地是指形式上独立自主,而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实际上是依附于帝国主义的国家。半殖民地国家被一个或几个帝国主义国家所统治和榨取,但帝国主义不直接统治这种国家,而是通过这种国家的反动政权间接统治,大部分国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是不平等条约造成的直接影响。“半殖民地”这一概念是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1915年在分析帝国主义对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的瓜分情况时首次提出来的,且首次明确把中国列为三个“半殖民地”国家(三个“半殖民地”国家是指中国、波斯、土耳其)之一。随后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列宁再次把中国和波斯、土耳其一起列入“半殖民地国家”,指出中国“正在变成殖民地”,并进一步说明“半殖民地”国家”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被金融和外交方面的依附关系的罗网缠着,它们是自然界和社会一切领域常见的过渡形式的例子,是以附属国向殖民地转变的中间形式的典型。形式上独立,实际上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受帝国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控制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之所以并未成为某一宗主国的殖民地,是由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在领土争夺中矛盾尖锐以及这些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反抗。在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典型的国家形式不仅有两大类国家,即殖民地占有国和殖民地,而且有各种形式的附属国。它们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被金融和外交方面的附属关系的罗网包围着,半殖民地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已经瓜分完毕的时候争夺这些半独立国家的斗争一定会特别尖锐起来。

(五)半殖民地是相对于完全殖民地而言的,它是指形式上有自己政府的独立国家,实际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都受到外国殖民主义的控制和奴役,在社会发展形态上是历史的沉沦。半封建是相对于完全的封建社会而言的,它是指形式上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实际上社会已逐渐近代化,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因素在不断发展壮大,在社会发展形态上是历史的进步。半殖民地是从国家的政治地位上看的,半封建是从经济基础上看的。半殖民地是促成半封建的原因,半封建又是半殖民地的基础。帝国主义入侵封建国家后封建经济逐步解体,资本主义因素得到一定发展。国家形式上保持独立和主权,而实际上政治、经济都被帝国主义所控制的社会形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即1913年属于半殖民地国家的有波斯(今伊朗)、中国、奥斯曼帝国等,大英帝国和俄罗斯帝国长期争夺波斯。1907年和1915年英、俄两次协议,将波斯(今伊朗)南部划为英国的势力范围,北部划为沙俄的势力范围。德意志帝国、大英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等国长期争夺昔日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封建神权大帝国——奥斯曼帝国,直到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领土和属地仅剩下亚洲西部的奥斯曼帝国参加德意志帝国和奥匈帝国方面作战,在此前它在北非的属地都被英、法、意三国所瓜分,在战后又失去西亚的属地,其本土则沦为半殖民地。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使中国逐步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这是由于几个帝国主义国家都想独吞中国,但它们之间的矛盾使各自的企图无法实现。同时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进行英勇斗争,并利用它们之间的矛盾使其野心不能得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结束中国的半殖民地的地位。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简称南盟,成立于1985年12月7日,是南亚国家共同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南盟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

(六)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截至2019年1月南盟共有8个成员国: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阿富汗。第一次首脑会议于1985年12月7日至8日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会议通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 并发表《达卡宣言》。1981年4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秘书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首次会晤,具体磋商成立南盟的有关事宜。1983年8月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达卡宣言》,制定《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成立。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特别规定指导南盟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各级的决议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联盟框架内的合作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利的原则;此类合作不应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它们的补充;此合作不应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机构设置: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自2014年起,每2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在各成员国轮流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2次会议;
(七)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决定部门间优先事项,调集域内外资源,寻找新的合作领域等;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时成立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7个技术委员会,此后南盟还设立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5个工作组;秘书处: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特别部长会议:迄今已就成员国共同关心的商贸、儿童、妇女、环境、残疾人、住房等领域问题分别举行会议;经济合作委员会:由成员国商务和贸易部秘书组成,已成为南盟处理经贸问题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域内经贸合作;区域中心:已分别设立农业信息中心(达卡)、结核病中心(加德满都)、气象研究中心(达卡)、文献中心(新德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伊斯兰堡)、海岸区域管理中心(马累)、信息中心(加德满都)、能源中心(伊斯兰堡)、灾害管理中心(新德里)、林业中心(廷布)和文化中心(科伦坡)。成员国8个: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另有观察员9个:中国、日本、韩国、缅甸、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伊朗、毛里求斯。1985年12月7日第一届南盟首脑会议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南亚7国首脑签署《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1986年11月第二届首脑会议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会议通过《班加罗尔宣言》,并制定关于发展旅游、货币交换及进行学术交流等内容的合作计划。1987年11月第三届首脑会议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1988年12月第四届首脑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会议发表《伊斯兰堡宣言》和联合公报。1990年11月第五届首脑会议在马尔代夫首都马累举行,会议通过《马累宣言》。1991年12月第六届首脑会议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科伦坡宣言》,并决定成立地区消除贫困委员会和发展基金。

(八)1993年4月第七届首脑会议在达卡举行,会议通过《达卡宣言》。1995年5月第八届首脑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德里宣言》。1997年5月第九届首脑会议在马累举行,7国首脑一致同意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非正式磋商机制。会议通过《马累宣言》,决定到2001年建成南亚自由贸易区。1998年7月第十届首脑会议在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科伦坡宣言》。2002年1月第十一届首脑会议在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2004年1月第十二届首脑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真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通过《伊斯兰堡宣言》,签署《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框架条约》、《南盟打击恐怖主义公约附加议定书》和《南亚社会宪章》等一系列文件。2005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十三届首脑会议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会议通过内容广泛的《达卡宣言》,签署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等内容的三个协议,同意吸收阿富汗为新成员,接纳中国和日本为观察员,同时确定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2007年4月3日至4日第十四届首脑会议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宣言》,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南盟经过十四年的曲折和徘徊后取得一些成绩,积累一些经验,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迄今为止南盟取得的最大合作成果是“南亚特惠贸易安排(SAPTA)协定”的签署和实施(该协定于1995年12月8日起正式实施),协定签署后南盟现已完成两轮贸易谈判。截至1997年各成员国已共同降低2239种商品的关税,减让幅度一般为10%至60%。虽然上述减让商品多为贸易量较小的商品,大宗商品尚未被列入减让清单,但此举仍促进区域内贸易额的上升。此外南盟各国还在根除贫困、农业、旅游、交通通讯、教育卫生、环境气象、文化体育、反毒反恐怖、妇女儿童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并就粮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问题签署合作文件。1997年南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将建立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的最后期限定为2001年,南盟机制鼓励成员国进行次区域合作。1997年4月印度、孟加拉、尼泊尔和不丹四国宣布成立次区域合作组织,定名为“南亚增长四角”。该组织旨在加强四国在经济领域中如: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运输、通讯、能源等一些特定项目上的合作,推动本地区经济全面发展。
新马克思主义
(一)新马克思主义也称为当代马克思主义,是指尝试重新检讨或修正马克思古典理念,但仍相信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新马克思主义抛弃马克思主义所先夸的唯一真理,转而借助于黑格尔哲学、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以及理性选择理论的观点。新马克思主义作为非正统的、散漫的和具有颠覆性的话语,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可错性、核心在于方法、必须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自身等基本理论立场,以反叛姿态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和形式。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从50年代前半期开始,随苏联局势变化而东欧一些国家出现的一种自由化思潮和政治力量。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特别是1956年在苏共第20次代表大会推动下东欧各国开展大规模的非斯大林化运动,有些人把斯大林的过失归咎于共产主义政权本性,力图把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为民主社会主义。他批判斯大林的大国沙文主义,强调民族特点。谴责斯大林违反法治、扩大化,要求人权、自由和民主。反对斯大林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迷信矛头指向一党专制。主张各党派轮流执政,实行政治多元化,批判僵化和教条主义。哲学人文主义学派、捷克斯洛伐克的存在人类学派等这些学派各有特色,但它们的哲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以人为出发点,以实践为核心范畴,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成一种人本主义的实践哲学。马克思主义者的新马克思主义,即国际化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新旧马克思主义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乃至革命实践策略等各方面均有差异,即新马克思主义依旧是坚持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革命学说。新马克思主义者试图在教条式马克思主义的机械式与决定论式理念之外寻求出路,拒绝去接受经济优先或无产阶级优越角色的观点。他们关注于解析马克思预言之所以失败的理由,尤其对意识形态与国家权力的分析。以人为出发点,宣扬人道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人道化。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个问题作了论述,有的人把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对立起来,认为马克思早期著作中重视人的问题,而后来则忽视这个问题,觉得应恢复人和人道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原有地位。

(二)有的人则不赞成这种制造“两个马克思”的作法,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等晚期著作都不过是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早期著作思想的进一步论证和发挥,人道主义和异化论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还有人在这个问题上批驳恩格斯、列宁,他们只关注于实际政治斗争和向社会主义过渡规律的研究,忘记人的问题,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留下空白。存在主义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提出人和人道主义问题体现时代要求,应吸收过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补充和修正。总之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就是人道主义。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以个人命运为对象,重新建立人的哲学或哲学人类学。否定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主张实践一元论。人既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核心,而人是实践的存在物,那么实践理所当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范畴。所以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不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而是通过实践造就一个比较人道的世界以及如何保证人的完善的问题,物质和精神这对范畴是从实践概念中派生出来的。世界的统一性不在于它的物质性,而在于实践,马克思主义是实践一元论,而不是物质一元论。在一些人看来以实践为基础可以凌驾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之上,如此既可以克服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各自片面性,又可以排除物质和精神的二元论。他们指责恩格斯关于世界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的论断是旧唯物主义过时世界观的残余,否定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认识是“选择”和“创造”。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一般都承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但认为认识不是通过实践对客体的反映,而是对客体的选择、重构或创造。一些人按照实用主义的观点,宣称真理不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而是主观需要 劳动和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实践把意识和存在、思想和现实内在地结合成为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如果把意识看作对现实存在的反映,那就把意识和存在割裂开来,从而把现实世界的基础二重化。
(三)他们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同唯物主义的消极的机械反映论的原则区别,指出恩格斯和列宁所阐述的唯物主义反映论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是斯大林实证主义认识论的出发点,是教条主义的最后一个堡垒,应该予以摧毁。否定辩证法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把辩证法归结为主客体相互作用。马克思主义以实践为基础解决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辩证法就是关于人类实践的一般结构,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因此辩证法只存在于社会历史领域,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的纯客观的辩证法是不存在的。据说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是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后来恩格斯把辩证法推广到人之外的自然界,提出自然辩证法,使辩证法成实证主义的本体论是错误的。一些人认为为了恢复辩证法能动的革命本质,必须重新使辩证法成为人道主义的辩证法,只有把辩证法人道化才能充分发挥辩证法的否定作用,对现存社会主义进行无情批判,以便把它改造成非异化的民主社会主义。否定历史决定论,把社会形态变革归因于人的自由选择。人的实践活动不仅依赖于物质条件和经济状况,而且主要取决于人自身的自由选择和价值取向,所以人本主义应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占主导地位,用社会经济基础去说明一切社会现象已是过时的模式,是倒退到经济唯物主义的庸俗观点。有些人把自由和必然绝对地对立起来,强调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就是无视人的自由选择和主观动机,把自由理解为被认识的必然是一种宿命论。指责社会主义必然性的观点是压制个人自由,是维护党的机关拥有指挥一切和事先决定一切的权力的“护法论”,他们提倡不受任何客观条件限制的个人绝对自由。东欧“新马克思主义”针对苏联和东欧理论界在辩证唯物主义宣传中的机械论倾向,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突出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阐述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是无可非议的。否定唯物主义独断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教条,强调主体能动性,主张实践一元论,提倡人道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则是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符合。

(四)对于他们的上述观点时苏联和东欧极权主义理论界进行过批判,由于各国把意识形态问题等同于政治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作法。其结果反而推动这一思潮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以至直接影响到官方的上层领导,从内部瓦解极权政党的思想体系,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极权主义政权的垮台。在进一步探讨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之前有必要强调的是当人们悬置“妖精还是神仙”这个问题时人们并非简单地要求以同情和欢迎的态度拥抱各种新马克思主义主张,相反的是人们把所有这些马克思主义声称都视为竞争对手,并试图迫使他们一步一步接近马克思,从而解放马克思所受的历史束缚。这样做只不过遵循列宁的教导,他认为竞争对手往往正确地指出自己的缺点。这样就不会拘泥于问,他们到底是否代表马克思主义,而是问他们究竟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或按照当今学术行话来问,他们的提问方法是什么,人们绝不能低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当年的马克思正确地提出历史研究的科学前提从而描述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初步轮廓时不正是强调与他竞争哲学批判的青年黑格派之错核心在于方法,与他竞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蒲鲁东“问题提得非常错误,甚至无法给它一个正确的回答。如果说马克思是在理论的竞争中走向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有趣的历史事实是马克思正是在与巴枯宁等人的理论斗争中被戴上“马克思主义者”这顶帽子的),那么在今天除了竞争外还有其他走向马克思主义的道路吗?这样说来研究其他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正是击穿他们“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壳,迫使马克思再次出场,从而产生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径吗?而在这一过程中逻辑(方法)不正是关键吗?与“正宗”的马克思主义相比时新马克思主义之“新”恐怕首要地在于坚持以下三个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的可错性;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于方法;必须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自身。这三个问题所针对的便是绝对的教条主义思维,而这恰恰又是第二国际时代理论与实践关系所引发的。
(五)由于资本主义在19世纪90年代以后的急剧变化,第二国际以来马克思主义确实长期面临着一个根本性的危机: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在处理这个危机时今天我们已经充分看到,克思主义内部产生三种重要的路线:要么为保全理论的纯粹性而无视现实(考茨基路线);要么为追求实践的功利性而牺牲理论(伯恩斯坦路线);要么重新把理论与实践统一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列宁路线)。在这三种路线中列宁无疑代表着一种正确路线,这一点也为历史经验所证明。但是如何在理论上提炼和阐明列宁路线的科学原则却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正如葛兰西在“十月革命”后以“反对《资本论》的胜利”来判断它,新马克思主义首先看到体现在正确实践中的理论非教条性,即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可错的。卢卡奇正是试图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贡献才出版《历史与阶级意识》这一文本,然令他本人尴尬的是其论证方式恰恰在击穿教条主义思维的同时也使得坚持列宁主义不可能,从而实际地开辟西方马克思主义道路。而更早是伯恩斯坦率先提出马克思的可错性问题,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主义民主党的任务》中他表白:“在这本书里第一次有一个属于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社会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一系列原理进行批评,而在那以前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讨论几乎永远只是围绕这些原理的解释和由它们产生的结论进行的。”在新马克思主义姿态中伯恩斯坦只占据这一条,因为他不懂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于方法,因此只能援引外在的经验“事实”来批评马克思主义,在正确地陈述教条主义思维之弊端后他亦未能走出一条正确的道路。青年卢卡奇确实在理论上极大地走出一步,因为他不仅正确地指出所谓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问题”仅仅是指方法而言的,而且实际上提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理解问题,即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基础问题。所以即使青年卢卡奇的道路最终证明仍然是一条失败的道路,但说他指出问题的所在是不过分的,正是从方法角度及其延伸出的本体论问题构成20世纪捍卫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方向,而这个问题自然地与新马克思主义的第三重要论题(把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自身)直接联系起来。

(六)政治经济学批判部分:批判劳动价值论,以复杂劳动简单劳动划分为切入点,将其推向深入,实现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奠定经济平等理论基础,构建起向按需分配方向发展的路径,并与社会学融合,以此论证社会改造要全面系统进行,革新价值观念,为文化革命奠定理论基础。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理论:全面阐明社会化大生产体系及其历史发展,整个由私有小生产起步发展的过程必然的产业化发展方向。由此奠定单一社会教育体系,产业主权乃至地缘政府产业化的基本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产业主权部分:批判国家主权,提出世界产业主权,要求实现产业民主。进一步发展人民主权理论,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时代的工人斗争提供有力的理论武器。跨国集团视为新产业政府,夺取产业主权,实现彻底的人民主权。地缘政府部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国家渐趋走向国际资本依附地位,整体向社会保障的社会服务托拉斯方向转化,进一步职能化官僚化,职能先增强后减弱,本身走向社会自治服务机构。该工具没有特定的阶级属性,这是最后不攻而下的工具。地缘政府这种社会服务托拉斯的民主,是国际产业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本身成为一个产业。工人组织部分:提出工会即党,组建跨国工会,直接对抗国际资本。反对民族的地缘的精英先锋党以及先锋党专政,依靠产业联系原则建立先锋党,先锋党成为产业工人大会,与国际垄断资本的股东大会分庭抗礼,无产阶级专政在反复的跨国集团控制权的争夺斗争之中。策略纲领部分:打开薄弱产业环节,实现重工业率先革命,以此为平台夺取生产控制权,解除金融权力,进而瓦解资本主义金融货币体系。矛头对准国际资本,依靠普遍的国际产业革命直接控制跨国公司,以跨国公司为骨干,直接建立世界公有计划经济体系。
(七)历史批判部分:重新阐述资本主义发展历史,将帝国主义分为国家垄断和国际垄断两个时代,全面分析资本主义现状和发展方向,指出革命前景。对社会主义运动历史进行批判,匡正历史认识,并与新世界革命协调关系,妥当处理历史问题。以下是新共产主义理论:直接民主部分,以直接民主替代法律体系;单一社会教育部分,以全面的社会教育取代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社会即为大学,其中包含婚姻消亡和性自由部分;自由联合理论,以计划经济为基础,在闲暇时间内实现自由联合,消除固定产业分工,以平等争自由;官僚消亡理论,提出社会权力论、新机会平等论,即共产主义的社会权力在经济平等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经济平等是机会平等的基础;生态理论,按需分配与共享消费,计划经济全面回收,社会化大生产理论推论。宗主国指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等附属国家进行统治、剥削和压迫的国家,宗主国享有宗主权。宗主权是指一国使他国从属于自己而干预其内政外交的权力,这种权力产生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指君主对其诸侯行使的支配权,后来这种关系逐渐扩大到国与国之间,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宗主权成为帝国主义推行殖民地统治的一种重要形式。宗主权是近代西方殖民国家概念,指国家对其仆从国的内政及外交拥有若干项的权力,对仆从国享有宗主权的国家即是宗主国。宗主国通常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仆从国的外交权,但仆从国仍保有独立的自治权力。较有权的一方为宗主,英文里的宗主权原是用来形容奥斯曼帝国及其周围属地的关系。与主权不同的是宗主关系里的附庸通常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也可指封建君主对进贡诸侯的关系。宗主在历史上许多帝国中存在,但很难用二十世纪后的国际法定义,因为宗主关系需要很明确的存在或不存在。

(八)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可以和一个强权签署协约受其保护,但现代国际法并没有硬性规定宗主关系不能撤回。历史上有不同社会性质的宗主国,即奴隶制度的、封建制度的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前两者对殖民地的剥削,主要使用超经济力量即暴力。后者对殖民地和仆从国的剥削,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主要也是使用暴力。其后随着产业革命的进行,主要是使用经济力量,暴力或政治力量则用于加深和巩固这种剥削,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使用垄断的经济力量。资本主义宗主国都是先进的工业国,受其剥削的殖民地和仆从国都是落后的农业国,前者使用经济力量剥削后者,主要是通过工业品和农产品相交换或以工业制品同初级产品相交换的经济渠道进行的。其他的经济渠道如货币关系、资本关系,其他的力量即垄断的经济力量以及政治力量都要以上述经济关系为基础。世界划分成以工业为主体的宗主国和以农业为主体的殖民地、仆从国同产业革命有着密切的联系,产业革命一方面使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品便宜,农产品昂贵;另一方面要为便宜的工业品开拓国外市场并将其变成原料产地。于是一种和机器生产中心相适应的国际分工产生了,它使地球的一部分成为主要从事农业的地区,以服务于另一部分主要从事工业的地区。前者有些就成为殖民地和仆从国,后者有些则成为宗主国。19世纪80年代以来各资本主义大国竞相掠夺殖民地,到1914年英、俄、法、德、美、日六个最大的资本主义强国占有的殖民地领土达6500万平方公里。英国是最早发生产业革命的国家,曾经是“世界工厂”,与此相适应的是它也曾经是最大的宗主国,拥有的殖民地最多。在清朝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1368年朱元璋谴使至朝鲜赐降书,从而确立两国间的宗藩关系。
(九)1636年皇太极率兵亲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李氏王朝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矛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军对朝进行侵略,胁迫朝鲜定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日朝江华条约,该条约明显暴露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定1882年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最终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通过商品交换进行剥削是宗主国剥削殖民地和仆从国的最一般的基础,这就是处在有利条件下的宗主国,以较少的劳动交换殖民地和仆从国较多的劳动。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中宗主国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出售工业制品给殖民地和仆从国,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向殖民地和仆从国购买初级产品,并极力扩大这两种价格的差距。要殖民地和仆从国实行依附性的货币制度(如金汇兑本位制),参加货币集团,向殖民地和仆从国输出资本等等,使殖民地和仆从国成为它们的原料基地、销售市场和投资场所。通过这些办法加深对殖民地和仆从国的剥削,以攫取垄断利润。

(十)宗主国对殖民地和仆从国的政治统治从控制海关、航运等开始,一直到最后剥夺殖民地和仆从国的主权都是为了加深和巩固对殖民地和仆从国的剥削和压迫。所以宗主国对殖民地和仆从国之间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是帝国主义强国推行殖民统治的具体表现。印度于1947年的独立,锡金的法王与印度总理贾瓦哈拉尔·尼赫鲁签订一个宗主条约,此条约确定锡金为印度的保护国,以换取锡金邦的自治,直到1975年锡金邦的君王被废黜,锡金现为印度人口最少的邦。印度现今虽已不干涉不丹外交、国防、通讯等方面,但印度仍提供不丹皇家军队很大的协助,并承诺抵御外侮,这是国际政治上一个强国协防弱国的例子。位于阿拉伯海上喀拉拉邦西南方的拉克沙群岛是印度最小的联合属地,蒂普苏丹于1787年统治雅敏迪维群岛(包含雅敏尼、喀德马、契珥单、察他喇及比差),在第三次英祢战争后治权转移至英属印度的南卡纳达区,其他的岛屿成肯诺的阿剌克家族的进贡国,之后英国因阿剌克的欠款接管这些地区、依附在马卓斯下的玛拉巴区。印度1956年的国家重组法中将这些岛屿从印度本岛行政单位中划出,结合所有小岛成立新的领域联盟。在第一次布尔战争(1880年―1881年)之后南非共和(又称德兰士瓦,位于今日南非共和国东北)在英国宗主统治下独立,在第二次布尔战争时南非共和国成了德兰士瓦殖民地,直到1910年成为南非联邦的德兰士瓦省。在现今的国际关系中大国控制或者代理小国的外交和国防存在的事实,通常这和传统宗主不同处在于弱国可以公民投票取消这关系,较著名的例子包括:意大利 / 圣马力诺;意大利 / 梵蒂冈;法国 / 摩纳哥;法国 / 安道尔公国;西班牙/ 安道尔公国;瑞士 / 列支敦士登;新西兰 / 纽埃;新西兰 / 库克群岛;新西兰 / 托克劳;澳大利亚 / 瑙鲁;印度 / 不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