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为巧
公输为鹊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
《墨子·鲁问》
【原文】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
公输子自以为至巧。
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
“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今译】
公输 ,公输子, 即公输班,也叫鲁班,又称鲁般,春秋时鲁国人,是著名的能工巧匠。
公输盘砍削竹木制作一只竹喜鹊,竹鹊做成了后,让它飞起来,它在空中飞了三天不落下来。
公输子自认为是极灵巧、精巧了。
墨子对公输子说:“您制作的这只会飞的竹喜鹊,还比不上匠人做车辖有意义,木匠做车辖时,他只用很小的三寸长的木料,花费很短的时间,一下子就砍削而成,顷刻之间做成的三寸长的零件(车辖为车轴上用的木销),把它安在车上,却能载得起五十石的重量(石,古时重量单位, 120市斤为1石)。
“所以说,制作的器物(或者做任何事情),对人有用的才能称为“巧”;否则,对人无用,没有实用价值,只能叫做“拙”罢了。”
【赏析】
本文选自《墨子》,作者认为鲁班制作的竹喜鹊,还不如木匠做的木车辖,是因为对社会是否有利,是判断技艺巧拙的标准。
墨子对巧拙的看法有对的一面,即发明创造必须有利人类。但另一方面却未免眼光短浅,急功近利。
后人用“公输为鹊”比喻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造福于人类,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假使做得再精巧,也是没有实用价值的。
后用“利人为巧”喻指巧在于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