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近炮口转向我了?
本以为头瞄视频时间已经告一段落,没想到摄像头专卖店火炮校射的着弹点竟然逐渐逼近我的小窝了。但可能因为我除了鸽之外,实在没啥可黑的,于是我有一个“经纪人”这事居然也可以成为黑点...?
我寻思,这事从来不是秘密啊,我的商务vx一直都写在账号简介里。如今你只要随便有点流量,就会有各种缘由的人找上门,这里面不乏满口大饼的PUA老油条。我自知涉世未深,所以找了个可以信任的、阅历比我高的圈外朋友来帮忙处理跟钱有关的事情,这也有错?难道你们真要看着年轻UP主们一个个都被来“合作”的各方神圣们骗得裤衩都不剩才开心?(说真的,非常推荐已经开始收到此类联络的UP主们找个朋友来把把关)
此事一出,我真的得感谢这位把关的仁兄,没能谈成当时的合作,不然还不知道会遇上多少事。

既然已经开写了,不如说些题外话。
在各创作平台上,所有创作者与厂商的冲突中,我都不可能站在厂商一方,不管你卖的是摄像头、摇杆还是显卡。原因很简单,创作者用视频说话,厂商用产品说话。厂商跑到创作平台上堵别人嘴是越界行为。产品做得好,哪怕有创作者蓄意诋毁又如何?他再有影响力也只会受到观众的耻笑(详见之前某厂长与某壁纸软件的事)。
有关产品“评测”或“展示”的视频,国内平台往往没有硬性要求,所以我们不妨看看某管上的要求,我总结如下:
1、为了视频的公正性,凡是称为“评测(review)”视频的,厂商可以提供样品,但不能直接给赞助费,也不可以插手制作,不能提前审稿、审片。拍出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这还是提供了样品的,要是别人自己买的,那厂商就更管不着了。
2、如果提供了赞助,则不可以叫“评测”,只能叫“展示(showcase)”,这种则没有上述限制。
即便要求如此苛刻,厂商往往也乐于遵守,提供样品给各作者评测且完全不插手,毕竟有什么能比“随便你测,测崩了算我输”更能体现一家厂商对自身产品的自信的呢?比较有责任心的视频作者们往往也会明确说明一个视频是展示还是评测,避免被误会。
比如之前图马思特赞助我的视频,按照此标准就属于第二类,即便B站没有强制要求,我也极力避免该视频被人认为是“评测”。当然图马思特也非常大方,虽然他们有审稿的权利,但我发过去的文稿,他们只是揪出来几个错别字,像我吐槽T16000按键少,需要涂阻尼脂这种事,人家压根没管。
而老金被商标所有方投诉的视频,既是自费购买,也没有收赞助,自然归属于第一类,想管也没法管。
另外,即便从商业角度考虑,我也觉得把老金第一个视频留在网上更利于摄像头的销售。毕竟这样有一个没调试好的视频跟调试好的视频做对比。不然网上都是精调出来的视频,人家买了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很可能会去退货,如此一来每一单只能赚个包装费有啥意思呢?
最后,还有一个理论认为,因为当年我的合作没谈拢,所以我指使“我的朋友”老金去做了那个视频。(捂脸)
我第一次跟老金聊上还是最近在服务器上部署动态网页地图的事,在此之前我是他最痛恨的主播,没事就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去他服务器上飞编队占带宽。

最后广告一下,我近期开了个DCS公开服,因为会比老金服难度高很多,所以强制要求语音配合,并且有真人空管指挥,欢迎大家来测试。(看到没,这猫不能信,刚替人说完话转头就开始抢人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