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复死乱歌:1.乱流①

2019-08-01 18:09 作者:Z1_津安  | 我要投稿

<乱流①>

    ·某乱流的非常之夜·夜之纪年·第四夜·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总之过了很久。这段蛮长的时间内,世界安然无恙,毫无波动。

    如此的安宁起始于那个瞬间:吾从养母口中听到了阳光的去世。这件事对吾确实是个不小的打击——在那之后,崩溃的吾便被抬到了醉鬼专用的二楼休息室里,和因酒气晕倒的风并排躺在一起。

    现在想起来,吾不得不承认小织是诅咒娃娃的原因,也就是连本应等着吾的阳光都为她而覆灭了的这一事实了吧。

    虽然吾也承认小织确实有可能是诅咒娃娃,但自那时起,咱们对她的调查竟然毫无进展,这又让吾对小织的认识产生了动摇。

    ——与其说是对诅咒娃娃的调查毫无进展,不如说是这个世界本身变得平静了:失去阳光和吾的黄泉世界,人们纷纷移民到生和死之世界中。生之世界和黄泉世界一样变得透明,使得那里的人可以直面隔壁的死亡,这样一来,人们对死亡就少了些恐惧,他们也就不会去追求永生了。故而,生之世界因永生而产生的犯罪行为也随之骤减,死之世界的人们也能安静地维护死亡——整个世界渐渐恢复了秩序。

    一切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咱们还能说小织为咱们带来的是诅咒么?

    于是,吾也懈怠了对小织的调查,反倒离开了对调查满是热心的养母与酒保小哥,自己和雪、冰、风他们在死之世界的小屋里过上了悠闲的生活。在吾眼里,养母和酒保小哥的热心似乎与这平静下来的世界不搭调,显得怪怪的。

    如今唯一萦绕在吾心头,久久困扰吾,令吾胆寒的,就是吾当初和醉倒的风一起躺在酒馆二楼时,那个似乎诞生在乱流之中的梦了——

>>>>>>>乱流①>>>>>>>

    已经有十年没有回过家了。说实话,这确实是一件蛮艰难的事——不论何事,能坚持十年,都着实不易。

    今天我是带着“告一段落”的心情,尝试回去“拜访”我的老家。

    我爸曾是一个德才兼备的私人医生,认识的人没有说他不好的。他凭着自己的能力与人品,获得与之相称的财富与人脉。即使如此,我还是不想承认他是我的生父——毕竟在离家了十年的我看来,这一切都像是别人的故事。

    但不论如何,今天我是回来了。

    靠着似有若无的记忆与直觉,我开车回到那个城市。把车随便停到某个地方后,我便步行前进——反正我也没打算再去开那辆车了,所以我连车钥匙都没拔下来,是直接弃车而行。

    花了将近半天时间,我总算是边问路边走,终于找到了原先的家。

    院前门牌上那个人和我同姓——这便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一眼看上去,这是一栋小巧的西式别墅,可与其它别墅不同的是,由于它建在斜坡上,地基高出了地面,若从大门进入,却是两层互成直角的石阶。顺着石阶上去,绕到房子背面,才能看到建在高地上的小花园。

    我翻墙进门,并没有触响警报。左侧是爬满绿色植物的高墙,靠右手边的则是雪白的墙壁。墙的那边该是一个不起眼的储物间吧。我想。

    拐过阶梯的转角,便是不大的花园了。花园里种着一棵粗壮的白杨——只是为了阴凉才种的。花园本来就不大,除白杨之外也就种了一些易养活的花,剩余的近大半空间都是草地。这些植物许久未被打理,虽说不大整齐好看,但长得更加肆无忌惮了些。有的杂草都爬上内室门前的走廊了。

    阶梯下沿与走廊相接,此时阶梯又变成了下行的。我信步走去,到门前时,我停了下来。

    这屋子太长时间没人居住,从门缝中竟透出一股发霉般的臭味。这股臭味不仅是那种木头受潮的霉味,还夹杂着一种腐肉般的刺鼻腥臭。这气味让我不禁想到十年前这门内的那副恶心的样子。


    我们家养着只黄头蓝鹦鹉,会说人话。没没冷不防地,却恰到好处地从它的鸟嘴中爆出我生父随口吟诵过得诗文,引得大家瞠目结舌。这个家有了它的存在,也多了丝灵气。

    可从某天起,本吟着诗词歌赋的那只鹦鹉竟然改口说什么“把儿子的头拧下来填进母亲的胃里,也算是回归吧,”,还有什么“用刀叉小心取下的她那最柔嫩的部位,正应用来缝补我的心啊”——诸如此类既恶心又变态的语句。

    这些句子的句式,和各种修辞,正是我生父的风格!不用猜,我和母亲也能知道这一系列变态发言出自谁的口中。可生父对此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如此令人感到诡异又恶心的事件持续发生着。终于,在那一天,我的生父解剖了我的母亲。

    那天我刚下学回到家,便见到了那一幕:正冲着房门的室内空间的正中央,我的生父浑身浴血,像一条野狗般伏在尸体旁边,嚼着我母亲其中一直没来得及闭上的眼睛。尸体的血漫成一滩,爬过来舔舐大门的木质门槛,让其浸满了血腥的营养。冬天提前升起的月亮,穿过东边房间的窗户,斜斜地照亮母亲腹下狰狞的钝器割伤,而后化为我严重弥漫的黏腻血光。不论是那个食人狂魔,还是倒在地上的贤妻良母,脸上都没有一点血色。

    由于各种冲击,我站着看了很久。现在想来,他一直在吃,或许只是想吃吧。最后,他以非人类的角度拼命扭过头去,开始啃食自己的右肩——曾几何时,那可是我的靠山啊!


    后来我逃掉了,去了徐州。现在再回到这里,是想调查一下我生父的精神病是否会遗传。二十七岁的我就要和一个好女孩结婚了,婚前把这些事情搞清楚也是对她负责。

    然而当我打开房门,看到那个像被什么啮齿动物啃过的腐烂右肩,在十年以来的尸体间腾挪,与各种食腐肉虫共享所剩不多的肉块的场景时,心中油然而生的那种“回家了”的心情,仿佛一声钟鸣,唤醒了在我体内深埋已久的那股令人作呕的原始冲动。

    ——啊,我为什么要把汽车丢掉呢?……

    看来我终究是不能结婚的。

复死乱歌:1.乱流①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