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行政体系(一)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简称“美国专利商标局”,英文全称为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缩写为PTO或USPTO。
美国专利商标局成立于1802年,是美国商务部下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为发明人和他们的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商品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证明。
一、美国专利商标局总部与分局

(一)总部与分局的地理位置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其下有四个分局,分别位于密歇根州的底特律、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市以及加利福尼亚州的圣何塞,如图1。这4个分局是根据美国地区的分布划分出来的,总部位于东海岸地区,密歇根州分局位于中西部地区,德克萨斯州分局位于德州地区,科罗拉多州分局位于落基山脉地区,加利福尼亚州分局位于硅谷地区。

(二)设立分局的作用:
1. 方便全国范围内的人提出IP申请或者办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
2. 为有检索需求的人到USPTO内部进行检索提供便利。不论是总部还是分局,USPTO的检索系统是他们内部独有的特别程序,是不同于我们自己在网上检索所用的通用网页。专利局的IT软件功能更多,如果我们想要得到更精准的检索结果可以到分局去做检索,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3. 与提交申请的人进行交流沟通。当我们提交专利申请后,在审查到通过的这段时间之内会与审查员进行多次沟通,有时会有面谈,但不能每次面谈都跑到专利局的总部,这样既浪费时间金钱又降低效率,所以就需要分局的人来与我们对接,可以更高效的处理问题;
4. 一旦有侵权案件上诉到法院,就需要PTAB的人出庭作证;
5. 各分局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负责知识产权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演讲与培训。





二、USPTO的内部组织结构


USPTO的组织结构从上到下,最高是局长,接着是副局长,他们两者旁边是专利公开咨询委员会和商标公开咨询委员会,分别负责专利和商标公开的一些事项,主要是对外的,比如负责起草局长和副局长对外公布消息时的宣讲文件。
副局长下面是专利委员长和商标委员长,接着是专利的PTAB和商标的PTAB,这两个上诉部门虽然在USPTO的系统架构之内,但是独立于整个USPTO,PTAB在处理上诉案件时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涉或指导。
再往下面是其他部门,从左到右第1个是首席政策官和国际事务主任,负责制定行政规范和国际规范,主要是对外的,制定或修改相关的规则以符合国际要求,与国际接轨。
第2个是首席行政官,负责处理USPTO内部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务。
第3个是首席交际官,主要负责与外界进行沟通,与其他行政机关进行往来,充当USPTO的交际花。
第4个是首席财政官,处理USPTO内部的财政事务。
第5个是首席信息官,负责管理USPTO内部所有的科技、网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更新、运行和修复。
第6个是平等就业机会和多元化主任,主要处理有关人权方面的问题和促进知识产权多元化发展。
第7个是法律顾问,负责解答USPTO内部遇到的所有法律问题并给出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