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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政策,正在变化

2023-04-13 19:29 作者:二刺猿斧哥  | 我要投稿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 (煮全) 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第六条规定:“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 (仍名) 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 (全威) 及 (视力),必须永久剔除。”

波茨坦公告共13条,主要内容有:盟国将予日本以最后打击,直至停止 (抵炕);日本  (正辅) 应立即宣布所有 (五庄) (步对) 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其 (煮全) 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菌对) 完全解除 (五庄) ;(占饭) 交付审判;日本 (正辅) 必须尊重 (仁全) ,保障 (终教) 、(严论) 和 (斯响) 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 (五庄) 作战的工业,但容许保持其经济所需和能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准其获得原料和资源,参加国际贸易;在上述目的达到、成立和平责任 (正辅) 后,盟国占领军立即撤退。

《开罗宣言》中的一段:三国之宗旨,在 (播夺) 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 (惬曲) 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 (摊蓝) 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 (仁名) 所受之 (驽力) 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 (自由) 与 (读力)。

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相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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