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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2022年修订)》发布!摘要版来了!

2023-01-13 13:47 作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我要投稿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函〔2022〕28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于2022年11月15日经教育部核准通过。根据核准后的章程修正案形成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2022年修订)》今日正式发布。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2022年修订)》摘要刊出,请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章程主体结构

章程主体结构包括:序言、总则、职责与任务、教职工和学生、管理和机构、条件保障、校友及社会、学校标识、附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包含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共8个章节,66个条款。充分体现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责,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

二、修改过程

1、前期专项调研、文献查阅、政策咨询。

2、021年11月11日,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订工作方案》。

3、2021年11月-2022年1月,召开学校章程意见征集部署会议,形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4、2022年1月10日,将修订后材料向社会公示,同时启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订专家咨询工作。

5、2022年3月22日,组织召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2022年3月24日,召开教代会执委会会议,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7、2022年3月29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8、2022年4月19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9、2022年4月20日,经学校党委全委会审议决定,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10、2022年6月15日,印发《关于申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核准的请示》,并上报教育部评议后,再次修改,9月30日,报送教育部核准。

11、2022年11月15日教育部发文核准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

三、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简称:北地、中地大

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或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学校网址:www.cugb.edu.cn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新建或调整校区。)


四、学校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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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北京地质学院

 1960年

成为全国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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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迁往湖北江陵

 1975年

迁至武汉

_

1978年 

在北京原校址恢复招生

 1986年

成立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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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组建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武汉两地办学)

 1997年

成为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

_

2000年 

由原国土资源部

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

2005年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两校独立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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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入选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


五、办学理念

学校校训

艰苦朴素、求真务实

价值追求

听党话、爱祖国、能吃苦、敢探索、做先锋

学校精神

地质报国

学校校风

艰苦奋斗、严格谦逊、团结活泼、求实创新


六、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

1、发展定位

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建成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

2、培养目标

“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一流拔尖创新人才

3、育人理念

“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


七、学校领导管理体制

中国共产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管理原则——自主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开放合作,尊重学术自由、保障教授治学。


八、职责与任务

学校职责

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注重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专业的特色发展,保持合理的学科结构和专业规模。

依据国家政策自主确定招生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

自主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校历,加强教材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

学校任务

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致力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

学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推动文化传承创新。

学校教育形式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其他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适当开展继续教育。


九、教职工和学生

教职工

是指学校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教职工权利

① 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② 在思想品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③ 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工作、学习机会和条件,公平获得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公平获得奖励和荣誉;

④ 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⑤ 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就合法权益的侵害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⑥ 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职工义务

①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忠于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②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尊重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③ 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④ 珍视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⑤ 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学生

是指学校依法依规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本校学籍、接受学校培养的受教育者。

学生权利

①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按规定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资源;

② 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达到规定学业要求,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 公平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公平获得奖励和荣誉,公平获得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机会,接受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④ 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组织和参加志愿服务、勤工助学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⑤ 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⑥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处分表达异议或提起申诉,就合法权益的侵害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义务

① 遵纪守法,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

② 勤学修德,明辨笃行,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学习和研究任务;

③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④ 珍视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管理和机构

党委领导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校长负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校长办公会议)

学术管理体系

① 学术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

② 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在权限内审议授予名誉学位的建议名单,审定本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等工作。)

③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组织开展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为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提供决策支撑。)

④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业设置和调整、组织教学评估、评价教学质量、评定教学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议。)

各委员会制定各自章程,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设立相对应的分委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民主管理体系

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信息公开体系

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面向社会公众合理开放办学资源。


十一、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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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经费来源:举办者投入为主,学校多方筹措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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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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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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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建设: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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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体系:功能完善、优质高效。


十二、校友及社会

校友

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各类学生、教职工与进修人员,以及被学校授予名誉学位的各界人士。

校友会

独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教育基金会

独立的非公募基金法人。

社会合作

依法与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或设立合作机构。


十三、学校标识

 校 徽 

学校校徽整体造型为字母U与含苞待放的花蕾形态融合,颜色为地质蓝,由核心元素、中英文校名和建校时间“1952”组合而成。核心元素为象征地质学科的“地质锤、指南针、放大镜与地球经纬线”。

 校 旗 

学校校旗居中图案分校徽、中文校名和校徽与中英文校名组合三种形式,色彩按照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规定搭配应用。

 校 歌 

学校校歌为《勘探队之歌》,佟志贤作词,晓河作曲。歌曲抒发了勘探队员以苦为乐的情怀,唱出了地质人自强不息、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和报效祖国的坚强决心。

 标 准 色 彩

学校标准色彩为:蓝色(地质蓝,C:100,M:60,Y:0,K:20)和白色(C:0,M:0,Y:0,K:0)。

 校 庆 日

学校校庆日为11月7日。



主办 /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来源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版式编排 / 吕松卓

校审 / 王启祥 吕松卓 熊若怡

责编 / 于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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