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讨厌

人好像有两种讨厌,在面对他人的时候。
第一种讨厌很常见,也很明显。即当一个人侵犯了自己利益的时候,你会开始讨厌他。比如东西被偷了,被抢了,未经允许被使用了,这时候你就会迅速地讨厌他。(虽然被抢之后应该是迅速报警吧。)
总而言之,这是一种大家伙都明白的讨厌。也很能理解这种讨厌从何而来。
但第二种讨厌却常是隐而不彰的,这种讨厌叫做:从别人身上返回来的对自己的讨厌。如此说来好像很迂回曲折,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但大部分人应该都有这种经历吧,开始时候可能是羡慕,然后就变成嫉妒和恨了,持有第二种讨厌的人群也是这种心理——只是转变过程过于迅速,以至于自身察觉不到那个羡慕的瞬间而已。
在心理学里,有这样的一句话:你讨厌别人的那部分,恰恰是你不能接受自己的这部分。
听起来蛮像是受害者有罪论的,所以每次我说出来都会让人不舒服,因为这就好像是在指责他们——之所以会受害,是因为你们自己心里想害人。
但这句话倒没有这个意思,它只是表达地不太严谨规范,没有在“讨厌”两个字前面加上限定词而已。如果是我,那就会在前面加上“强烈”两个字。
你强烈讨厌别人的那部分,恰恰是你不能接受自己的这部分。
这样的话会比较贴合现实情况。就比如这样吧,当你跟别人一起去吃饭,然后他表现得非常小气,如果你本身还蛮大方的,那就直接付账了事,顺理成章。如果你是个既不大方也不小气的人,最多也就是记下对方的这个特点,想着以后吃饭还是不要叫上他了,或者以后约定好了怎么付钱再来吃饭。总之是情绪大致平稳,不会有太多的起伏,因为只是一顿饭而已。
但如果你是一个装大方的人,就很可能会在付了钱之后心生不满,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很不开心。而这种不开心会不断地在你的内心里发酵,最后演变成一种强烈的情绪——你会在这个人的小气和你心里的不舒服之间建立因果关系,认为是这个人的这个特性导致了你的不舒服,在这种情况日益增多之后,这个装大方的“你”,就会讨厌所有小气的人。
因为他们让你不舒服。
但归根结底,这种不舒服其实是来源于自己。是装大方在先,不舒服在后。是这个假扮的过程让你不舒服,然后你才迁怒到了别人身上。
你只是,明明内心很小气,却无法展露真实的自己,于是觉得很伤心罢了。
这就是我对心理学的那句话的理解。简单来说也就是:所有过分强烈的情绪都是可疑的。
我喜欢的作家和菜头老师曾经说过,“我们有的只是小小悲喜,大悲大喜反而是寂然无声的”。我蛮认可这句话的,或许有人能够理解,当一个人真的内心悲痛无以复加的时候,他反而是寂静的——因为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述此时的心绪。
当我们用语言去描述一件事物时,往往也是在用语言本身去解构和分解它。太过浓烈的情绪是无法分解的,你只能静静地在一旁观赏。
于是,当一个人对别人的某一部分表现出强烈的厌恶时,他大概只是在表演,将原本只有3分的讨厌表现出来10分。目的是为了什么?一个杀人案的凶手最是急于给他人定罪,或许是这样吧。
而我前面说的,第二种讨厌其实有一个羡慕的时刻转瞬即逝,这个啊,大概在于自己见到他人的不加掩盖,于是心底浮现出一丝敬意的缘故——毕竟谁都有想要坦荡生活的欲念,只是端看勇气何时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