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英三个不平等条约中关于香港问题的规定(香港问题的成因)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割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规定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规定英国租借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其附近岛屿,即所谓“新界”,租期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