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迎来历史性“敲钟时刻”,10只主板首批注册制新股集体上市
周一(4月10日),A股主板迎来历史性时刻,主板首批注册制新股将于4月10日集体上市,发行与交易规则发生巨变。与核准制相比,主板注册制首批公司普遍具有发行效率更高、发行市盈率更市场化等特点。中重科技、中电港等10家企业将作为主板注册制下首批企业,分别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这距离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仅35个工作日。这10家企业将在简称前加标识“N”,上市次日至第5个交易日,简称前加“C”标识。
泸深交易所共同优化点
1、优化新股涨跌幅限制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10%。
2、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临时停牌10分钟。
3、优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主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2%(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有效价格申报范围。
假设个股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即:
买入价≤买入基准价×102%或买入基准价+0.1元(孰高值)
卖出价≥卖出基准价×98%或卖出基准价-0.1元(孰低值)
基准价的界定: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
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于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交易所可以调整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以截图为例,如果客户做限价买入委托。
首先计算“2%价格笼子”:17.40*1.02=17.748元,四舍五入后17.75元
其次计算“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17.40+0.1=17.5元
按照孰高值原则;客户限价买入委托的有效申报价格为不高于17.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