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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绿色金融政策 浙江新能有望受益

2023-04-08 08:26 作者:超级展望123  | 我要投稿

3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次意见着重明确了从绿色金融的角度便利新能源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市场普遍认为,本次意见的发布,将有力支持浙江省内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加快浙江省内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成形。


我国风能资源潜力巨大,发展海上风电助推经济

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提高。过去十年,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增长了12倍,分别占全球风电、光伏装机总规模的三分之一。截止2022年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了7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处于世界第一。

据悉,我国已建成20多个海上风电产业园,实现了海上风机从6兆瓦到18兆瓦的跨越。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海洋领域风能资源潜力巨大,近海和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开发潜力约22.5亿千瓦,海上风电发展空间仍然较大。

风电作为清洁能源,在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海上风电项目布局的加快和对海域环境的不断探索,海上风电产业逐渐向大功率、深远海挺进。

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特色新能源信贷管理机制

本次意见稿指出,以省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平台建设为契机,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应用,加强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等在金融领域的信息共享,推进碳账户金融应用场景建设。

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生物质能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新能源企业和风电光伏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大对新能源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开展风电、太阳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新能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新能源政策成重要推力 浙江新能有望加速发展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浙江省所处的长三角地区,作为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重点建设集群之一,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此前印发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十四五”末,浙江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此次《意见稿》海上风电规划更具体,目标更细化,措施更明确。从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强化接入消纳保障、新能源领域改革、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强化空间要素保障、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等六个方面,全方位促进和保障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市场认为,以浙江新能为代表的浙江新能源企业,将普遍受益于绿色金融措施的推出,从而多样化融资工具,最终推动自身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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