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京剧文武场(鹿秀夫)

京剧里有歌有舞,故需音乐伴奏,乐队由文武场组成。一般地说,文场伴歌,武场伴舞。但二者不是截然分工,而是互相联系、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
文场,包括京胡、京二胡、月琴(以上俗称三大件)、小三弦、秦琴、阮、笛子、唢呐等。这些乐器除了伴唱之外,还要根据剧情需要演奏相应的曲牌,如“小开门”、“夜深沉”等。
京剧伴唱的主要乐器是胡琴,但早期却用过笛子。原来,在清朝乾隆年间,皮黄戏进京时系用胡琴伴奏,它与南昆、北弋、东柳、西梆同样在皇宫中应差演出,当时简称为“二黄”。到了嘉庆年间,因太上皇(乾隆)在世,嘉庆皇帝感到“二黄”与“二皇”谐音,下诏将“二黄”改称“徽调”;又因胡琴有两根弦—一老弦和子弦,这又与老贤、子贤谐音,无论哪根弦断都不吉利,故决定废去胡琴,改用笛子伴奏,遂不准二黄班再到皇宫内演出。当时的皮黄艺人只能在宫外演唱名日“排演”,意思是排好之后再到宫内应差。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同治年间,由于同治皇帝自己喜欢演戏,他认为用笛子伴奏对腔调的变化有所局限,这才下旨又改用胡琴伴奏。
胡琴一词,顾名思义乃胡人之琴,当是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的乐器,经过了历代的改进,形成了今天的样子。月琴是因“其形似月,其声合琴”而得名。它参与京剧伴奏,不但增加了唱腔的力度,而且富于跳跃性,显得活泼、流畅。
辛亥革命以后,艺术大师梅兰芳在旦角戏中加进了京二胡,配合京胡伴奏,使得琴音悠扬动听,二者相得益彰,情趣盗然。对塑造人物的音乐形象,更加细腻鲜明,此后逐渐推广,一直沿袭至今。
武场,包括板鼓、大锣、饶钹、小锣、唐鼓等,为我国戏曲普遍使用。除了根据剧情需要,演奏一定的“点子”之外,还有成套的“千干牌子”,以及与文场合奏的“浑牌子”。如“水底鱼”、“四边静”、“泣颜回”、“五马江儿水”等。
板鼓系场面之核心,司鼓者(又称鼓佬)有着乐队指挥的作用。板又称檀板,是两块硬木制成,以左手摇击,发声清脆,其用途是掌握节拍,每击一下即为一板(强拍)。鼓俗称单皮,因其一面蒙皮而得名,又称羯鼓,可见也是从古代少数民族乐器中衍化而来。鼓键可用来点眼(轻拍),每击一下即为一眼。二者配合可掌握演唱时的板眼尺寸,疾徐、轻重,统一于此。
若单纯伴奏动作,鼓佬则放下檀板而用双键合击,统领大锣、饶、小锣等合奏,尤其是伴奏武打,金鼓齐鸣,激越奔放,气势磅酶,变化万千。这也说明戏曲来自民间,最初是在广场演出的,经过了一个漫长的阶段,才进入了剧场。
打击乐的乐谱称为“锣鼓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唱锣鼓,司鼓者左手持板,右手持键,它上接念白,下转歌唱,是剧中人从念到唱的一个过渡,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如“风点头”、“夺头”、“串锤”(又名“望家乡”)等等。另一类是伴奏锣鼓,用双键开点子,用来配合人物的动作和舞蹈。如“五锤”、“四击头”、“走马锣鼓”等等。
【作者:鹿秀夫 1981.7《人民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