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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M考试:巴塞尔委员会《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的13条原则介绍!

2021-12-15 09:25 作者:融跃CFA网校  | 我要投稿

在FRM考试中,银行公司治理原则是加强银行公司治理和强化公司治理监管成为世界各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的共同选择。下文是对巴塞尔委员会《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的13条原则介绍!

(1)董事会的整体职责:董事会承担银行的全部责任,包括审批和监督银行战略目标、风险战略、公司治理和企业价值的实施,并负责对高管层实施监督。

(2)董事会质量和构成:董事会成员应称职,这一点可以通过培训实现。他们应清晰了解自身在公司治理中承担的职责,并具备对银行失误进行稳健和客观决策的能力。

(3)董事会自身结构和实践:董事会应就自身运作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定,并采取措施确保这些规定得到遵守和定期审查,使之与时俱进。

(4)高级管理层:高管层应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保证银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相符。

(5)集团架构的治理:在集团公司架构中,母公司董事会应对整个集团公司治理总体负全部责任,应确保治理政策和治理机制与集团及其实体的组织架构、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

(6)风险管理职能: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包括首席风险官或类似人员), 并给予其足够的职权、级别、独立性、资源以及向董事会报告的渠道。

(7)风险识别、监控和控制:银行应在集团层面和单个实体层面分别对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和监控,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复杂程度应与自身风险状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外部风险环境的改变保持同步。

(8)风险沟通:银行应通过跨部门沟通和向董事会、高管层报告的方式,在自身内部就风险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9)合规:银行董事会负责监控和管理合规风险。董事会应当包含合规功能,并负责批准银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汇报合规风险的政策和程序。

(10)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向董事会负责,支持董事会和高管层改进治理程序,并提升银行的长期稳健性。

(11)薪酬:银行的薪酬架构应当有助于维护稳健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12)披露和透明度:银行的治理应当对其股东、存款人、其他重要利益相关者和市场参与者足够透明。

(13)监管者的角色:监管者应当对银行的公司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管,包括进行全面评估,并定期与论一起学习探讨!另外,有2022年全年备考日历,想要的私信或者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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